身在美国,与我们这些异国他乡之人不离不弃的,始终是教会组织中的人。
从机场出站,如果事先联系的话,教会的人就会来接你。搬家、运家具,教会的人为你出车出力。每周至少有四次,教会有车专门到所居住小区,接你去学英语、读圣经。几乎每周都至少有一次,有某个教会为你提供免费的午餐。到风景点旅游,举办节日party,教会都会来加以组织,并提供专车接送。
我个人每周至少参加两次教会的活动。一次在周三晚,First Baptist Church有专车来我所居住的Louise circle小区,接我们去教堂里学英语。我所在的英语中级班,教师是Debbie,以前做过小学老师,很有教学经验。据说她的两个孩子,都由她自己教到高中才去上学。我们跟着她读一些文章,学一些英语俗语,并尝试着开口用英文表达自己。待在这个中国人占80%的小区,一天下来几乎都不用说英语,也只有这个机会可以操练一下了。另一次是在周五下午,一位84岁的老太太Ann,开着奔驰车到我们小区来,教我们读圣经。读圣经活动中,我受益最大的是关于英文人名地名的发音,以及那些圣经故事。今后,我说出来的人名地名,美国人就该听得懂了,而政治文献中的那些圣经故事我也知道出处与背景了。
母亲电话中提醒我,不要去信教啊。参加教会活动的多数中国人,也只是将其作为学习英语和提供互助的机会,而不是真的具有了宗教信仰。我将其称为“保留着中国人最朴素的理性自觉”,因为最正统的中华文化对人格神始终“敬而远之”,保持着起码的清醒。
《中庸》篇首,就劈头提出一个命题“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为教”,这已经建立起一个没有人格神的宗教。就是说,将“天”作为无可置疑的前提,来考虑人和人性,这实际上就是宗教最为重要的特征,却无需一个白胡子老头待在云端上。事实上,西方现代基督教所达到的也就是这个水平。有基督教神学家强调“宣扬神迹的宗教故事,只是引人入门的工具,入门后的宗教信仰无需神迹”,实际上就是肯定一种没有人格神的宗教。对《圣经》中处处存在的荒谬与矛盾,有基督教神学家建议不必在意,认为“惟其荒谬,才需信仰”。从这些可以看出中国文化的高明之处,即早在两千年前我们就达到无需神迹的宗教水平。
可是,我们却没能达到的人家这种宗教组织化水平。借着宗教组织,可以将各个具有爱心的人士组织起来,相互提供帮助,改善每个人的生存状况。托克维尔对新英格兰地区民众在自组织中提高政治能力的赞扬,马克斯·韦伯对新教团体为新大陆移民提供相互认同机会的观察,无不说明民间组织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与此相比,中国民间的自组织能力就差得太远了。一方面原因当然是政治当局对民间组织过度的警惕与压制,另一方面原因也怪咱们的佛、道宗教组织太差劲了(地下基督教会反而组织得很成功)。
基于基本的宗教约束建立起来的组织形式,对一个国家民间组织形式发展实在是至关重要。不知哪一天,中国才有这样广泛的团体组织发展。我个人并不在乎这一组织形式到底是基督教、佛教还是道教提供的。当然如果能像宋、明儒家知识分子那样,发展起以“乡约”为形式的民间组织形式,以没有人格神但有宗教情怀的誓约为保障,可能更符合中国人的文化传统。
教会真是活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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