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功能变迁的必然性


此处所称的农村宅基地功能变迁是指,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宅基地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正在潜移默化地发生变化,逐步由过去的保障性功能向资产性功能转变。在计划经济时期以及改革开放前期,由于市场发育受到限制或因市场发育还不够成熟,农村宅基地本应有的商品属性或财产属性被掩盖,农村宅基地对农民来说基本上就是一种生活保障资料,当初国家法律之所以规定要给农村居民依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成员身份分配一份宅基地,其最主要目的也不过就是要保障农村居民“居者有其屋”——当然这并不排除其立法精神中的其他考虑,比如保护耕地和粮食安全等。但随着中国市场化的深入,农村宅基地的社会商品属性和对其占用者的财产属性逐步凸显出来,它的价值实现和价值增值的要求日益强烈,农村宅基地所固有的资产功能已经遮掩不住了。农村宅基地的这种功能变迁不是偶然的,它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