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针对白酒涨价一事撰文称:部分白酒迈进“奢侈品”,涉嫌垄断。该观点的依据是“白酒业在中秋、国庆销售旺季提涨,再次演绎逢节必涨的潜规则”。
中国白酒被扣上这么多顶大帽子,令笔者诚惶诚恐,不敢轻慢,仔细拜读后忙不迭地查寻相关资料,以便反思和自省。
笔者愚钝,虽生活在物质生活丰富的二十一世纪,但并不了解“奢侈品”为何物,所以赶紧去百度了一下其词条,现照登如下:奢侈品(Luxury)在国际上被定义为一种超出人们生存与发展需要范围的,具有独特、稀缺、珍奇等特点的消费品,又称为非生活必需品。奢侈品在经济学上讲,指的是价值/品质关系比值最高的产品。从另外一个角度上看,奢侈品又是指无形价值/有形价值关系比值最高的产品。奢侈品的消费是一种高档消费的行为,奢侈品这个词本身并无贬义。
看过百度百科的解释,笔者松了口气,而且对中国白酒的未来价值有了新的认识。针对那篇文章,也愈发想要表达出几点不同的看法。
先说“逢节必涨”。按经济学价格体系理论,商品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态,同类商品在再生产过程中因生产阶段不同、地区不同、季节不同、质量不同而具有不同的价值差别的反映。因此,白酒作为一种商品,遵循市场供需关系的规律来随行就市,体现出有高有低的价格阶梯不值得诧异,更没有必要把娱乐界流行的“潜规则”三个字用到白酒身上哗众取宠。
再说“涉嫌垄断”。了解我国经济发展情况的人都知道,酒类行业是最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行业之一,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变,打破了原有的部门管理、所有制限制和产供销方式,形成了外国独资、中外合资、国有民营、民营等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格局。这种开放的姿态何谈垄断?如果像该文所说“市场供不应求涉嫌垄断”,那你就该和发改委讲理去,因为白酒属于“限制发展产业”,部分产品供不应求再所难免。因此笔者更愿意善意地理解为,该文是把给“三桶油”用的词误加到这个行业了。
最后说“奢侈品”。按照百度词条给出的定义,茅台、五粮液等高端白酒确实是“具有独特、稀缺、珍奇等特点的消费品”,作为嗜好品也的确是“非生活必需品”,而且符合“价值/品质关系比值最高的产品”或“无形价值/有形价值关系比值最高的产品”的条件。既然这样,笔者只好承认茅台、五粮液等高端白酒是奢侈品,但问题是,该文所认为的“白酒迈向奢侈品”的结论未免有些“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意思。难道作者没有看到商超里琳琅满目的底价白酒吗?也许作者平时喝惯了高端白酒吧。
好在百度词条里有一句“奢侈品这个词本身并无贬义”让笔者得以释怀,也让笔者敢于写下“中国白酒有个奢侈品又何妨”这个题目。
事实上,中国是全球奢侈品消费的大市场之一。2010年中国消费者购买了107亿美元的奢侈品,占当年全球消费品市场的四分之一。而且,国内市场消费的奢侈品基本上是国外品牌,人民币大量外流是不争的事实。这么大的市场需求,中国白酒有个奢侈品又何妨。再者说,国外的皮具、化妆品、雪茄都可以成为奢侈品,中国白酒有个奢侈品又何妨。
最后,笔者愿意给该文作者补补课,看看国外酒类奢侈品名单,以解其怒气立笔者题义。
十大奢侈品酒:绝对伏特加、轩尼诗、尊尼获加、芝华士、铭悦香槟、人头马、马爹利、百加得、家豪威士忌、尊荣极品威士忌。
中国白酒有个奢侈品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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