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购令问题,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说,这个政策是个行政办法,是我们不得已而采取的办法,是房价高速上涨,其他手段都用了以后,都起了作用,但还差那么点火候才能把房价抑制住,至少是过高过快上涨的势头给抑制住,最后不得已出了这样一个限购的措施。并且承认是一种行政色彩浓厚的办法。
限购令作为本轮史上最严厉楼市调控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已经取得初步效果的调控功不可没。目前,房价总体上趋于稳定,一些城市开始有下降的苗头,一些二、三线城市虽还在涨着,但涨幅开始减小。这充分证明本轮最严厉楼市调控政策是对路的、有效的,说明把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作为调控商品房市场的重点是正确的。更加证明过去房价非理性暴涨的原因主要是投资投机性炒作炒房非正常需求在作祟。在税收手段、信贷手段对抑制投资投机需求作用有限情况下,出台限购政策,对投资投机性需求下猛药是正确决策。
不可否认,从限购令出台那天开始就饱受争议。什么违反宪法、侵犯人权啊,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啊等等。呼吁取消的声音伴随调控整个过程到如今,有些地方政府多次试图松绑限购令,比如:广东佛山市、海南海口市等。最新的指责是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前央行副行长的吴晓灵女士:限购令过于严厉,不应该抑制老百姓投资性需求。
不禁要问,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纯而又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发展的吗?作为房地产市场重要要素的土地供应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吗?单边上涨甚至暴涨的房价符合市场规律吗?笔者认为,中国房地产市场就是一个扭曲的市场、失灵的市场、富人游戏的市场、炒作投机者的乐园。在扭曲、失灵市场里,“政府干预”是各个国家特别是成熟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取的措施。从具体情况看,在非正常需求极度旺盛情况下,住房市场完全是卖方市场,炒作投机者把增加的税费和贷款利息成本都加到了房价里,税收、信贷调控手段作用非常有限。出台限购政策是政府干预失灵房地产市场的通常做法,也是其他国家包括发达国家的惯用手段。因此,笔者难以理解住建部长的“不得已办法”从何谈起?“不打自招”承认是行政色彩过浓的手段是何原因?
在房地产调控进入最关键时期,住建部姜部长的限购政策是“不得已办法和行政色彩过浓手段”的“缴械投降”表述,可能将对下步楼市调控带来一些影响。一些专家和开发商已经解读认为,限购令将很快取消;笔者主观猜测一些城市接下来将会提出松绑限购令政策的要求;国务院要求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实行限购政策将彻底泡汤。往最坏处揣测,极有可能改变市场已经呈现房价下降的预期。在开发商和专家们借机炒作放大下,市场和民众的房价重拾升势预期将会迅速提高。这不是“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的做法,而是在松懈和放水楼市调控政策。本身刚刚取得的一点调控成效基础就非常脆弱和不巩固。
必须坚定不移、不折不扣、毫不动摇的继续推进楼市调控的各项政策包括限购令在内。对于限购政策要说完善的话,要改变按照户籍进行限购的歧视性规定。
如何看待限购令是不得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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