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指导标准


 

内容

基本要求

权重

扣分要点

备注





10分

1.热爱祖国,知法守法,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

4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有参与或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行为的。

3.其他不依法履行教师职责行为的。

情节恶劣者即视为不合格。

 

2.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3

3.自觉遵守教育政策法规,依法执教。

3






20分

1.热爱现岗位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恳工作,有奉献精神。

3

1.不思进取,对工作有时敷衍塞责,不能按要求完成教学任务。

2.评了高级职称不思进取,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履行相应教师职责的。
3.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等不遵守工作纪律的。

4.不按规定要求布置和批改作业、辅导学生。

5.疏于管理,造成学生伤害事故。
6.上课迟到、早退、拖堂、接打手机等。
7.不备课、无故不参加集体备课或教研活动、无教案上课。

 

2.科学的制定教学计划,按计划实施教育教学工作,服从工作安排,遵守校规校纪。

3

3.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和辅导学生。

14






20分

1.关心、爱护、平等地对待每一名学生。

5

1.不一视同仁,对所教学生有明显的亲疏现象。
2.随意对有问题的学生停学或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有讽刺、挖苦、歧视学生的言行分。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5.对“潜能生”有漠视和放弃教育的行为。

 

2.积极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自觉履行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的责任和义务。

5

3.对学生安全高度负责,实行首问负责制。

5

4.着力做好“潜能生”的转化工作。

5






20分

1.不断研究探索教育规律和青少年的成长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5

1.违背教育规律,加班加点,增加学生负担。
2.公开排列学生考试成绩,以分数做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3.不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
4.因教育管理不当,导致学生流失。
5.按学生成绩或按人情排座位。

 

2.面向全体学生要努力做到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5

3.注重学生品行修养,寓德育于教学。

5

4.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变化,经常与学生沟通和交流,做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5






20分

1.能坚守高尚情操,严于律己,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以身作则。

5

1.有举办以敛财为目的的补习班或有偿家教。影响恶劣者考核不合格。

2.有推销或者变相推教辅材料行为,影响恶劣者不合格。

3.工作期间从事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等与教学无关的行为。

4.赌博、酗酒闹事等有损教师形象,情节严重者为不合格。

5.女教师夏季有穿凉拖和超短透露衣裙及浓妆艳抹进课堂的;男教师夏季穿凉拖、短裤和背心进课堂的。

6.教师语言粗俗,有和学生、家长、同事吵架行为的。
7.有接受家长礼品礼金或向家长索要财物行为的。情节 严重者为不合格。

8.训斥、指责、刁难家长。

9.剽窃他人教育成果和论文弄虚作假。

 

2.言行举止文明、规范,衣着服饰得体,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5

3.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尊老爱幼。

5

4.团结同事,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作风正派。

5






10分

1.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并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3

1.不能按要求参加学习培训,完不成学习任务的。
2.知识老化,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陈旧,不思进取,凭经验吃老本,课堂教学效果偏低。
3.不完成听课任务,不承担科研或教研任务。
4.学习意识不强,不钻研业务,教学基本功不够扎实,课堂教学学生不满意。

 

2.了解学科课程改革的动向和成果,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3

3.潜心钻研业务,苦练教学基本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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