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不给力年轻人宁做“房奴”不做“租奴”,


     2011年,房市调控仍将继续,在政策逐渐落实起效的同时,要让房地产市场真正实现长期平稳健康发展,还需要购房者尤其是工作没几年的年轻人转变转变房消费观念,逐步树立“先租后买,先小后大”的理性住房消费观。——据《人民日报》 
    说年轻人超前消费推高了房价。 这是事实,但不是真相。
    首先,用“超前消费”来定义年轻人的买房动机,过于简单化。打个比方,你月收入5000块,想买个LV包,要2万块,钱不够怎么办,于是你不得不刷信用卡,提前预支15000块。这是正常人理解的“超前消费”,但买房子则不同。从形式上看,它的确是“超前消费”,先借钱,再还钱。但从性质上说,它又不应该算是 “超前消费”。因为房子根本就不算什么消费品,它是生活必需品。 “居者有其屋”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如果非得通过“超前消费”来实现,这难道是年轻人消费观念的问题?
    其次,“先租后买”的确是理性的住房消费观,可前提条件是,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房屋(供需巨量缺口10年内难以大幅缩小)可供租赁,且租房不能与买房按揭还贷的成本相当,否则,谁还会去租房呢?当下,年轻人之所以宁做“房奴”不做“租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后者的处境比前者更艰难。做“房奴”还有解放的一天,做“租奴”则不仅要饱受涨价、搬家等委屈疲顿,更重要的是,“租奴”的权利很多时候得不到保障。进一步说,现在不仅仅缺少一个成熟的租赁市场,房子除了居住之外还附带着太多的社会价值,比如落户、子女就近上学等。从这个角度,我们也应反思,相亲中普遍存在的“没房不能结婚”的观点,到底是虚伪的拜金主义,还是合理的现实主义?
    事实上,近年来,各地政府加大了公租房、经适房的建设规模,却仍未能缓解房价攀高的局面。量的不足申请门槛过高是一方面原因,比如,沪公租房准入条件公布 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价高质次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比如2010年7月,北京住建委首次公布了三个公租房项目的成本租金,其中价格最高的是丰台区黄土岗项目,每平方米每月30元,即一套50平方米的公租房每月租金就得1500元,与市场租价不相上下。试问这样的公租房,到底是来解忧的,还是来添乱的?
    公租房的合理价位,应该以当地的平均收入为衡量依据,且将申请人的收入水平列入考虑范围,如果当地本科毕业生能拿到2000元至2500元的工资,那么,公租房的价格就应控制在750元至1000元,而绝不能以当地的房价为比照。
    最后,鼓励民众租房,既然是鼓励,就应该拿出奖励的对策。比如,德国就对居民采取租房补贴制,为了保证每一个家庭都能够承担住房租金,德国住宅补贴法规定,居民实际缴纳租金与可以承受租金(一般为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一)的差额由政府承担,补贴资金的来源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各承担50%。目前,约有86%的德国人享受到不同额度的住房补贴,因此德国人对于买房并不热衷。
    任何事情,把它归结为“观念问题”,都是简单粗暴的。如果社会经济稳定,房源充沛,一张房产证不再有那么多的附加价值,房子也回归到居住的属性上来,想必房价也会不调自降,那些因房子而产生的社会问题也会逐渐平息,一切终将回归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