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力度低于预期,年内将被消化


    从提出物业税的概念,历经近十年,物业税内涵的房产税终于今起在上海和重庆落地,无独有偶,紧随前天的三轮调控“国八条”,大有令楼市雪上加霜的意味。

    实际上,包括房产税在内抢闸出炉的本次“三轮调控”,基本是在2010年的前两轮调控未能显效的前提下被迫出台的,就像温总在去年底的媒体广播透露那样“要不遗余力地控制房价”,维护政策威信,加上去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的控制房价的承诺,在今年3月全国两会前对楼市落重药也就不难理解了。

    和之前坊间一直传闻的房产会多个版本的细节不同,我个人感觉这次总体来讲,两地试点的政策是“雷声大雨点小”,试点出台公布的房产税细则无论是征收范围还是征税税率,均低于之前的预热,令各界松了一口气,或许这也是有意而为之。

    房产税本质是财产税,我个人认为在全国推广只是时间的问题。这也是“十二五”提到的所谓“调结构、保增长”中转变土地财政的一个环节,当然这需要很长时间,但是万事开头难,只要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始,后续的很多政策相信就会配套出台。并且很多人总是不自觉的讲房产税出炉的背景和遏制当前飞涨的房价联系起来,如果仔细看细节就不难看到,房产税只对金字塔尖的一部分购房人群征收,“劫富济贫”用意明显。而在过去的十年里,一些城市的房价涨了数倍,因此就算是房价的合理增长,也必将很快抵消房产税的成本,按照目前的价格涨幅,我估计2011年内房产税的成本就将被消化。

    不过我认为房产税对于减少目前的空置率尚无作为,因为只对新增的购买有效,如果保有现在的多套住房,至少可以高枕无忧看看再说。

    在征收环节上,我认为未来还有很多细节需要落实,如征收基准价格的认定、违反征收的处罚、试点范围的扩大、税收用途的公开等,试点的好处就是可以有机会总结后再推广,因此相信最近几年房产税来不及在全国推广,低于预期的有限的影响范围只集中在个别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