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地产律师:莫让房产税肥了政府穷了百姓!


 

深圳房地产律师:

 

莫让房产税肥了政府百姓!

 

——小心房产税沦为国富民穷的催化剂

 

▇ 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茂荣律师

 

缘于对高房价的痛恨与无奈,一段时间以来,房产税一直是媒体、坊间关注的焦点——楼市调控屡调屡败后,大众将房产税视为能够撬动高房价的最后一根稻草,一厢情愿地赋予了房产税降低房价的历史使命!

 

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可悲的自我安慰,因为迄今为止,尚无任何证据表明房产税与房价之间存在着何种必然的联系,而通说认为房产税能够起到降房价的目的无非是从开征房产税可以通过增加房产保有成本,打击囤房行为,迫使多套房主出售大量房屋,从而达到增加楼市供应量,缓解供求紧张局面,并进而间接降低房价的分析得出的结论。可是这种分析显然过于牵强附会:在中国城市化大背景及CPI高歌猛进的负利率时代,多套房主完全可以通过提高租金的方式来应对房产税,换言之,水涨船高,房产税不但可能解决不了高房价,反而可能增加租客的痛苦指数,降低百姓幸福感。

 

房价由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并受供求关系、心理预期的影响,政府土地财政政策注定了高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开发商无可非议的天性,过往实践证明税金可以转嫁,增加交易税金并不能降低房价,而房价只涨不跌神话破灭前每一波的房价微弹迹象都足以摧毁购房者羸弱的降价信心,迫使他们蜂拥入市,成为既是高房价的受害者,又是高房价的直接推手!

 

房产税本是为政府提供稳定财政收入的税种之一,1986年10月1日实施《房产税暂行条例》时并没有将其与房价联系在一起,其征税对象不包括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提议开征房产税其实是提议扩大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但无法改变房产税的本能功效。

 

笔者认为:目前大众乃至政府对于高房价都是无奈的,房产税之所以被人为赋予降低房价的功效,正是调控手段近乎黔驴技穷后这种无奈的反应!但切不可有病乱投医,因为有一点必须清楚,那就是扩征房产税不一定能够降低房价,但一定能够持续稳定地增加财税收入,谨防房产税出台后不但降低不了房价,反而肥了政府,穷了百姓,增加了无房者的租房负担,并倒逼其强化购房欲望,陷入又一轮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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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主任、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深圳地产草根思想家张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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