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领导不下井,安监局领导应先下课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0年9月3日
2005年2月,本人在为一家煤矿企业提供精细管理工程咨询的时候,提出了“探索和创新跟班工作制,提高和保持跟班工作质量”;2005年8月8日,本人公开发表了“遏制煤矿矿难的唯一有效办法——把煤矿工人的生命同煤矿领导的生命绑在一起”的新观点,简称“捆绑式下井”。
2005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文,要求煤矿企业确保每个班子至少有一名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上同下。这一制度,实际上就相当于本人首创性提出的“把煤矿工人的生命同煤矿领导的生命绑在一起”或 “捆绑式下井”。
今年里,有关“捆绑式下井”的制度,国务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出的规定是一个接着一个,但是,煤矿事故也是一个接着一个。
今天,又看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2010年8月30日发布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捆绑式下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规定到:
煤矿企业未制定和执行矿级领导轮流带班下井制度的,要责令改正,并按《特别规定》第十条规定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处15万元罚款;领导班子成员未按规定下井带班的,按擅离职守处理,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同时按《特别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煤矿企业处15万元罚款。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煤矿企业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一般事故处20万元罚款,较大事故处50万元罚款,重大事故处200万元罚款,特别重大事故处500万元罚款,并依法从重追究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008年9月7日,本人在《宜在国务院各部门的“三定”之上加“二定”》写到:
针对国务院46个部门“三定”以后可能出现的问题,我认为,还应该加上以下“二定”。
一、定文化理念:
国务院46个部门都应该提炼和确定与其职责相对应的通用类文化理念,并在通用类文化理念的指导下,分解性确定支撑本部门通用类文化理念的机构和岗位的文化理念,让在编的全体人员都认同并执行好本部门文化理念,以促进和保证全员按岗位标准、完成各项工作。否则的话,即使“三定”了,在编的人员如果没有先进、适宜的文化理念的话,岗位工作乃至部门职责就很有可能发挥不到最佳状态。
二、定法规实施率:
我过去讲过:成功的企业背后一定有规范性与创新性的企业管理制度在规范性的实施;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更可怕;制度是一种纪律,执行制度更是一条纪律。等等,所以,带着这些对制度的理解和理念,在为一些企业提供“精细管理工程”或企业文化咨询服务的时候,我常建议企业创新性地确定“制度实施率”这一指标,以此激励每一个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能。类似的,国务院的每一个部门,也可以创新性地确定“法规实施率”这一新指标,以此去激励每一个部门更好地履行其职责。
2010年7月24日,我在《需用“捆绑式考核”去强化“捆绑式下井”》一文里写到:
就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当天,我又在长春为吉林省邮政公司2010年第二期干部培训班讲《精细管理工程》课。课中,本人再次讲到本人2005年2月份在为一家煤矿提供精细管理咨询时,提出“捆绑式下井”的经过,以及“捆绑式下井”这一制度背后的文化理念——生命同等珍贵;同时,讲到矿企领导执行“捆绑式下井”这一制度的最大责任部门不是矿企,而是管理矿企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还讲到要把“捆绑式下井”这一制度的实施率,作为衡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管理的重要考核指标,并进行“捆绑式考核”。如果没有这样的“捆绑式考核”,“捆绑式下井”这一制度,就很有可能停留于纸面上、口头上,很有可能执行不到位、而流于形式或走样。
在讲授《管理创新》、《精细管理工程》、《企业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等课程的时候,关于领导和管理者,我常讲:“没有不合格的下级,只有不称职的上级或领导”。在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煤矿与安监局之间,煤矿算是下级,安监局算是上级,所以,如果煤矿频发安全事故,煤矿执行“捆绑式下井”的规定不到位,首先应追究安监局的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一言以蔽之,煤矿领导不下井,安监局领导应先下课。
链接:刘先明发表的有关安监总局的文章:
1、李毅中们到煤矿督查安全工作时,在哪里洗澡?
2、连“安全生产论坛”都办不好的国家安监总局能监管好全国的安全生产吗?
3、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的“三句硬话”都是错话
4、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的一句话又有两错
5、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学“鸭子死了嘴巴硬”?
6、国家安监总局对“捆绑式下井”的认识还不到位
刘先明简介: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岗位主人翁”、“捆绑式下井”、“让成批的人富起来”等新观念的首创人,40多家单位借鉴了其研创的精细管理工程。2002年曾担任天津、广东两家民营企业的“签约总裁”和“签约总经理”。武汉工程大学客座教授。专长于为企业提供精细管理工程、企业文化、管理创新等咨询、培训服务。曾被评为中国十大企业管理咨询师、中国十大培训师。2008年入选“中国改革开放30年行业百名功勋人物”;2009年被推荐为“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或建国60周年创新人物”;入围2010“创业中国年度十大创新人物”。QQ:275399245;Msn:[email protected];E—mail:[email protected],手机:13910823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