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调控将深入是板上钉钉


     调控的第一阶段,也就是8月以前,从开发商的角度看,在资金流的紧缩达到临界状态之前,没有降价销售的动力。而从购房者的角度看,由于房价下跌趋势没有形成,或者下跌预期不明朗,需求释放缓慢。

   

    调控的第二阶段,近一两个月以来,部分楼盘大卖热卖却是不争的事实。而且,这些热卖的楼盘中,有的甚至始终未受新政的影响,一直稳步上涨。在未来至少一年时间里,各方面博弈会越发激烈,开发商去库存是主流,房价是否会普跌,完全取决于他们的资金是否紧张,说句实在话,上峰若策略些,让其紧张是很容易做到,比如,大量供地,封住资本市场和银行的“供血”通道等,各房展会中刚需释放后,以现有的限投政策,房企光靠投资需求是不行的,不降房价放出成交量没钱拿不到地就是在等死。房价即使降20%到30%,由于基数偏高,调控仍该持续或者说变成铁律固定下来,换届也不该影响到它。否则,调控成徒劳,恶性循环将重演,房市有了抗药性,那后果就太严重了!

   

    调控的第三阶段,如果第二阶段,有了些短线实效,在2012以后,才能谈得上把房地产业维持在健康发展的通道上,房价每年的波幅在什么范围算合理,可以放在桌面讨论了,问题是,对于我国房产,人们的智慧或许远远不足以应付,比如说,统计方面,每年的房价到底走势如何,统计方法不合理怎么改,如何排除“阴阳合同”的干扰作用?空置率到底是多少?敢公开吗?地方土地财政问题如何解决?保障房如何不沦为公务员房?公租房如何能让夹心层较从容地租住真正成为他们的福音?......现在房产中不靠谱的东西太多,笨鸟没有先飞,多年得过且过压着盖着,问题累积成一团乱麻啊,现在问题集中爆发,大家想上峰会怎么办!   

   

    温家宝总理13日在2010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讲话指出:“住房问题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稳定房价和提供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 ”说实话,我听这话的第一反应是:1.问责制在哪里?笔者在文章房产调控还能有多少底牌 中最后讲到的就是问责制,如果做不到怎么办?能上升高度,严厉查办吗?2.房企听了这句话会作何想呢?也许某个人和某些人的话,房企们根本都听不进去,贪婪的毛病也改不了了,还当自己仅仅是“国家依靠的经济支柱”?当一个社会、国家在运行中大多数老百姓被住房长期严重影响生活幸福感时,社会稳定将受到威胁,到那时,房企之罪就是民族之罪将永不会被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