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变相期货大案调查


 如果没有一系列变相期货大案的接连曝光,人们很难将平日里显得有些寂静的嘉兴与年产值近2000亿元的茧丝绸产业连在一起。

  虽然已是初冬,离上海只有80公里的嘉兴却依旧温暖。作为著名的水乡,浙江嘉兴一直是全国茧丝绸的重点产区,为浙江省多年蝉联全国丝绸产量“头把交椅”贡献了相当的份额。正因为此,偏安浙北的嘉兴,有了一家“国字头”的茧丝绸交易平台——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相关资料显示,在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参与交易的国内企业一度达1000余家,全国丝绸百强企业中绝大多数都是该市场的客户。由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发布的每日交易价格信息,被业内形象地称为“嘉兴指数”,并已成为国内茧丝绸市场行情的风向标。

  然而,自2005年前后开始,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接连曝出了“变相期货交易”的消息,大批损失惨重的市场会员指责该市场违反相关法律,变相从事期货交易,并涉嫌操纵交易价格,从中谋取暴利。之后,陆续有多家会员企业提起诉讼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嘉兴“变相期货系列案”引发各界的高度关注。

  2009年11月24日,浙江大江南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锡毫再次来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相关负责人询问自己的案件的审理情况——自他的案件一审败诉并向省高院上诉以来,已过去近3年的时间,至今仍未等来判决结果。

  大江南实业公司是众多起诉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的会员企业之一,除大江南公司外,还有来自绍兴、苏州、南通等地的多家企业陆续提起了诉讼。他们的诉讼理由如出一辙,都认为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涉嫌操纵交易、诈骗巨额资金,导致这些企业的交易保证金被大量侵吞,少则千万,多则数亿。

  

  不伦不类的“远期合约交易”

  成立于1992年的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由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与江苏省、四川省、浙江省丝绸总公司及嘉兴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逐步发展成为中国国家茧丝宏观调控的场所之一。

  由于特殊的背景,本着“交易方式为引进期货机制的现货交易,逐步创造条件向标准期货交易过渡”的原则,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在设立之初,就有试点期货交易市场的计划,并允许进行远期合同转让。但在国家于1994年进行的期货交易市场整顿中,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并未获批成为试点期货交易所。由此,该市场一直以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干茧和生丝的远期合约交易,并以这种在规则上与期货极为类似的交易模式运作至今。

  按照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的交易规则,必须成为其会员才可参与交易,非会员则需通过委托的方式参与交易。会员在交易时,只需支付少量的保证金至专用账户(2005年11月之前为5%,2005年11月之后提高至20%),便可购买相应额度的茧丝绸合约,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可以选择提前平仓(即将合约卖出),也可以等合约到期后实物交割。

  江浙地区自古便是中国干茧等产品的生产及加工中心,丝绸企业数量众多,市场成立后很快吸纳了大批的会员,在高峰时有多达数百家会员企业通过交易市场开展远期合约交易。

  凡是进入市场交易的会员,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每年对其收取3万元的会费,此外,还要对每笔合约交易收取万分之三左右的佣金。仅此两项,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的年收益就在数千万元以上。“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从未从事过期货交易,我们开展的是一种叫做‘远期合约交易’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并且通过了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办公室副主任张单军明确否认了市场存在变相期货交易的行为。
 张单军表示,从事该种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茧丝绸生产企业对干茧等原料的远期需求问题,由于干茧产品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在淡季时市场原材料供应紧张,而采取远期合约交易的方式,可以让茧丝绸企业以少量保证金订购远期的生产原料。

  “该市场进行的就是期货交易,实物交割的比例特别的低,根本不可能是正常的远期合约交易。”大江南实业公司董事长马锡毫对《法人》记者表示,按照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的交易规则,市场合约可以自由买卖,计量单位采用“手”为单位,并使用建仓、持仓、平仓、保证金等期货交易专用规则,相关条款几与期货交易无异。

  

  会员巨亏风波

  大江南实业公司董事长马锡毫认为,很多会员企业在进入市场之初并不知道交易的性质,即便是变相期货交易,至少规则也应该是公平的、透明的,合约买卖确实存在风险,胜败也乃兵家常事,如果真的是会员企业投资眼光不锐,那就愿赌服输。

  “但问题是交易并不是公平的,是交易市场设套让我们往里钻,一进去就出不来了。”马锡毫表示,几乎所有的会员企业亏损原因都高度相似——交易量及交易价格不正常波动,会员企业的保证金数量突然大幅提高,很多企业一时补不齐保证金,市场就以“违约”为由强行平仓。

  “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自成立之日,就一直在从事这种交易,没出过什么问题,所有问题都出在交易市场改制之后。”大江南丝绸公司董事长马锡毫对《法人》记者表示。

  马锡毫所说的交易市场改制,是指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始于2002年左右的一场股权改制,本来由几家国有企业共同出资成立的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开始增加职工的集体股份。

  据了解改制情况的原嘉兴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张元甫对《法人》记者介绍,中国茧丝绸市场设立之初,参股单位遍布北京、杭州、四川、嘉兴等地,而总裁刘佳林则由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从北京派驻。随着国企改制的大潮掀起,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也于2002年开始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之后的交易市场已经成为标准的股份制企业。

  关于职工股权构成情况,《法人》记者从嘉兴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拿到了相关的工商注册资料。资料显示,2005年的股权结构中,投资人分为“法人投资”和“自然人投资”两部分,其中最大单一股东正是当时的法人代表刘佳林,持股比例为19.82%。

  “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改制之后,问题很快就来了,此后的一些交易数据极为不正常。”大江南实业公司董事长马锡毫对《法人》记者表示,在2005前后,交易市场内突然出现了几个神秘“大户”,“大家卖多少他就买多少,胃口非常大。”

  平时,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每日干茧成交量最多约为200手左右,那段时间,日交易量一度高达6000手以上,而这些交易连一手都没有实物交割,最后全部被平仓了。

  为挽回损失,很多会员不得不连续追加保证金,交易量急剧上升,众多会员的资金被套牢。几乎与此同时,市场交易的保证金从5%大幅提高到20%,这更加剧了会员企业的窘境。

  

  神秘的“大户”

  “本来交易额就很大了,保证金一下子提高了4倍,你想想那要多少钱?谁能一下子拿出来?一旦你拿不出来,市场就说你违约,立刻强行平仓。”在马锡毫看来,正是由刘佳林控制的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从中作梗,才导致众多会员企业保证金巨亏。
  浙江世纪方正律师事务所应胜南律师是多家会员企业的诉讼代理人,他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期货交易的特点就是“杠杆交易”,即以少量保证金获取全额合约。参与交易时,会员只有交纳了保证金才可以下达交易指令,按当时保证金5%的比例计算,有5万元的保证金就能下达100万的交易指令,有500万保证金就可以下达一亿的交易指令,谁的钱多谁下的指令就多。

  在交易过程中,下达卖出指令的合约卖方称为“空头方”,下达买进指令的合约买方称为“多头方”。交易规则将一天分为若干交易小节,每一小节中“多”、“空”双方下达指令的多少将直接影响下一小节的价格,当“空头方”下达指令多于“多头方”时,下一小节的价格就会下跌,反之则上涨。

  “后来我们知道,对方的仓位实际上都是没钱的,保证金数额只是靠键盘‘敲’出来的,如果没有交易市场的支持,他们如何能够做到?”应胜南律师表示,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的交易规律和正规期货一样:谁的钱多,价格跟谁走。但在2005年底的时候,市场突然冒出了几个强劲的“多头方”,他们不断地下达买入指令,不断和“空头方”成交。

  等到“空头方”会员的保证金全部被交易完了,很多会员企业已经没钱了,对方还在不断下达指令,使价格每天涨停。有的会员不仅投入的数千万保证金已化为乌有,还要倒赔两个亿的资金。

  “对方在虚拟保证金,‘空头方’投多少钱进去都没用,交易行为已然成了‘无底洞’,别说两亿,两百亿都没有用!”应胜南律师表示,即便是当时的强行平仓,也存在问题,“很多情况下,平仓并不是适时平仓的,有时价格到了应该平仓的点却没有平,而是一直往上拉价格,直到价格高到一平仓就能把‘空头方’平光的时候,他们开始强行平仓。”

  如果是适时平仓,“空头方”还能退回一定量的保证金。但是如果交易市场不强行平仓,“空头方”自己是无法平仓的,因为在那种高价位情况下,没有“多头方”愿意与其协议平仓,“空头方”只能眼睁睁地等死。

  

  警方悬赏通缉市场法人代表

  在产生亏损的会员企业看来,突然出现的“大户”、适时提高的保证金比例、自己被强行平仓,将这一切组合起来,矛头直指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他们认为,是交易市场采用虚拟交易方、虚构保证金等方式设套,诈骗会员企业的保证金。

  随后,多家企业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一些会员企业还向公安机关报案,指责交易市场涉嫌诈骗。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并报请公安部下发“通缉令”,网上悬赏通缉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法人代表刘佳林。

  在《法人》记者看到的由江苏省启东市公安局于2005年12月22发出的“网上通缉令”打印件中显示,时任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法人代表的刘佳林生于1964年,籍贯北京,案件类别为“诈骗案”。

  “公安部网上悬赏2万元通缉刘佳林后,受害企业又自费将悬赏奖金增加到22万元。”大江南公司董事长马锡毫告诉《法人》记者,2007年初,刘佳林被启东市警方抓获,并押解回启东。
  但事情随后出现了颇具戏剧性的转折,刘佳林仅仅在看守所里待了一天——在其归案的次日,他的律师向公安部门出示了一张“人大代表证”,显示刘佳林是嘉兴市秀洲区人大代表。按照相关规定,只有通过程序罢免人大代表资格后,警方才可将其拘留。就这样,仅被关押了一天的刘佳林又恢复了自由身。

  在那张《人大代表当选证书》的复印件上,《法人》记者看到,刘佳林当选为嘉兴市秀洲区第七届人大代表,时间为2007年1月5日。但令人疑惑地是,这比启东警方发出“网上通缉令”的时间——2005年12月,晚了一年多。正在被通缉的嫌疑人居然当选人大代表,有网民因此戏称刘佳林为“最牛通缉犯”。

  在法律程序方面,多件起诉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的案件分别由杭州、南通、苏州等地人民法院立案,并陆续启动审理程序。

  

  “变相期货”系列案

  在相关案件中,浙江巴贝集团下属两家企业——巴贝丝业公司和巴贝领带公司的保证金亏损数额较大,达到8700万元。

  “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改制为个人控股之后,市场的负责人亲自上门游说,不断地吸收一些会员来参加交易。但实际我认为,上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是一个‘既开赌场,又抽老千’的地方。”应胜南律师表示,发现交易异常之后,巴贝公司停止了交易并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正常交易情况下,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双方的保证金数量必须是一样的。根据某一时段合约的成交量,很容易算出来双方需要交纳的保证金数量。而保证金账户是专用账户,其内的金额直接对应交易双方的交易量。所以相关案件的核心证据就是查出交易时双方的保证金是否真实存在。

  “根据警方侦查取得的资料显示,那几个‘多头方’是没有保证金的。其中一家嫌疑最大的‘多头方’什么钱都没有,后来提供了企业厂房之类的固定资产来充当保证金。”应胜南律师表示,按照交易规则,交易保证金是专用账户,必须要存入现金或茧丝质押借款才可以,以厂房充当保证金是严重违规的。

  事发后不久,巴贝公司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经过多轮磋商,由浙江省政府出面协调,以巴贝公司向公安部门撤案为前提,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返还了巴贝公司大部分的保证金。

  在由巴贝公司和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签订的和解协议上,《法人》记者看到,甲方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将乙方巴贝公司的保证金分三次返还,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3600万元和2350万元,总计6950万元。

  而另一家起诉的会员企业——江苏省启东市帝华茧丝绸棉业有限公司也通过诉讼讨回了保证金。

  2007年2月8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帝华公司诉嘉兴中国茧丝绸市场交易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结算公司)、茧丝绸市场返还保证金纠纷一案胜诉,判令两被告返还保证金210.9万元,并给付帝华公司保证金及损失1157.6万元,合计1300余万元。

  南通中院的判决书显示,“交易市场组织实施合同订购交易业务的实质是从事期货经纪业务,其组织的合同订购交易属于期货交易活动”。

  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不服一审判决,随后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高院。2007年4月和5月,江苏省高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并于2007年9月14日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随后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案件申诉,最高法院于2008年12月29日发出通知,驳回了再审请求。这也意味着帝华公司彻底胜诉,是该系列案件中首例胜诉的案件。

  据帝华公司董事长黄天辉向《法人》记者介绍,目前该判决已经执行,他的企业已经收到了返还的1300余万元保证金。但帝华公司又提起了新的诉讼,在市场参与交易期间,帝华公司先后损失保证金3300余万元,此案只要回了一小部分。

  

  曲折漫长的审判

  巴贝公司的协议解决,以及帝华公司的终审胜诉,在很大程度上激励了其他有类似遭遇的会员企业。

  江苏省吴江市庙港缫丝有限公司是另外一家提起诉讼的企业,而且他的诉讼过程可谓一波三折。

  庙港缫丝厂是一家拥有近百年历史的老厂,一度有上千名员工,其生产的产品还是苏州市的名牌产品。由于在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参与交易时亏损了2300余万元的保证金,导致企业流动资金匮乏,债主纷纷逼债,该公司早已停产歇业。

  “当时完全没想到这是期货,只是感觉作为专业的茧丝绸交易市场,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的信誉应该是比较好的。”庙港缫丝厂总经理金永观对《法人》记者表示,自2002年起,在当时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一位副总经理的游说下,他们开始进入交易市场进行远期网上合约交易。

  当时加入会员,庙港缫丝厂的主要目的是贮存生产所需原材料,这种预付5%的资金,就能获得100%原料合约的方式,对企业来说确实是好事情。庙港缫丝厂先后在交易市场投入了4000多万元的保证金,在被强行平仓后,损失了2300万元。

  “直到出现巨额亏损,我们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感觉当时的市场交易情况异常,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直到后来有几家公司起诉了我们才明白是怎么回事。”金永观告诉《法人》记者。

  目前,庙港缫丝有限公司的案件正在安徽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最高法院的通知,为避免“管辖权”争议,正在审理过程中的此案被移送至合肥中院。

  与庙港缫丝公司的案件一起被移送的,还有另外几起案件,包括一起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等反诉启东帝华公司的案件,且这批案件已均由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15日一审宣判,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全部败诉。

  随后,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又上诉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在上诉法院判决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又针对此案发出通知,将几起案件全部移交至最高院审理。目前,该系列案仍在二审阶段。

  尽管大江南公司也向最高院提出了申请,认为几起案件为系列案件,情节相似,大江南公司的案件也应该移交至最高院审理。但最后大江南的案件并没有被移交,而是继续由浙江省高院审理。

  

  案情相似而结局迥异

  在提起诉讼的会员企业中,巴贝公司、启东帝华公司以及嘉兴大江南公司是三家亏损额较大的企业,也是最早一批采取法律措施的企业,但三家公司的遭遇却各不相同——巴贝公司通过协商解决了问题,启东帝华公司第一个案件终审获胜,而大江南公司却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中败诉了。

  “这个案子我觉得满肚子冤屈,我们的钱明显是被骗了,同样情况的三家会员企业,其他两家的损失都要回去了,就我们一家一审败诉,二审结果又迟迟下不来。”大江南公司董事长马锡毫对《法人》记者表示,由于企业亏空太大,大江南公司在两年前就已停产歇业,大批工人的工资还等着损失挽回后才能支付。

  “后来我们查询了保证金账户,发现在交易异常的时期,保证金账户里的钱和实际交易量不相符,大江南公司的遭遇也是如此。”应胜南律师表示,大江南公司的亏损情况与巴贝公司和启东帝华公司并无区别。而且已经就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虚构保证金、虚构交易主体等问题拿出了充分的证据。在相关案件审理时,会员企业方面曾多次向法庭申请要求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提供当时的交易记录,但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以“涉及客户秘密”为由,一直没有提供。

  相比之下,亏损原因类似、几乎同时案发的大江南公司确实没那么幸运。在杭州中院一审判决大江南公司败诉后,二审上诉到浙江省高院已近3年,直到2009年8月才开过一次庭,且至今尚未宣判。

  心急如焚的大江南公司董事长马锡毫一遍遍地往浙江省高院跑,与相关负责人沟通,希望早日获得判决结果,至今也未能如愿。

  “在几乎同一时期发生、性质相同的案子,为什么其他两家公司的保证金要回来了,我们的保证金却要不回来?”同类案件的三家企业,境遇却大相径庭,马锡毫对于自己的遭遇非常不解。

  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办公室副主任张单军和嘉兴市经贸委原副主任张元甫均表示,交易市场并不存在变相期货交易现象,也不存在人为操控交易的行为,会员企业的亏损是交易风险所导致的正常现象。

  关于《法人》记者提出的“如果亏损与交易市场无关,为何要返还保证金”的问题时,张单军起初表示自己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后又表示,交易市场返还个别企业的保证金是一种“无奈”的行为。

本文出自《法人》 2009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