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大可能会有统一的新能源汽车规划



  随着国务院正式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的“十二五”规划成为近期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在9月初举办的2010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上,各路媒体精英纷纷使出浑身解数,向相关汽车业主管部委的官员打听这方面的信息。在与同行的交流中,笔者发现外界普遍认为在“十二五”期间有且只有一个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规划。
  这是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十二五”期间发展规划的一个认知偏差。在未来的5~10年中,我国很可能不会有一个统一的新能源汽车规划,而这并不一定是坏事。
  或许有人会反驳说,难不成“多头管理”会更有利于产业发展?
  OK,让我们换个角度看这个问题。如果我国政府单独成立一个“汽车部”,或者指定只有某个部委可以主管汽车业发展,能不能更好地促进产业发展呢?答案是否定的。
  第一,我国过去60年的行政管理实践已经证明,“按条管理”模式(即对不同产品的生产,由国务院相应部门从上到下进行管理,涵盖中间全部环节)无助于产业的健康发展,否则就没有必要撤并原来的纺织工业部、机械工业部等部门。第二,汽车业的发展需要其他产业的支撑,而这些产业并不仅仅为汽车业而生,如果按产业进行管理分割就会产生新的协调问题。第三,交叉管理的情况并非仅仅出现在国内,其他国家也是如此,只是程度略有不同。譬如在美国,交通部、环保署是传统意义上的2个汽车业主管部门。不过近年来,美国能源部却主导着该国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简单地说,之所以会出现“多头管理”的状况,是因为汽车业自身特点(产业链长)和我国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原则(部门设置标准不统一)共同决定的。换句话说,它是不可避免的。再考虑到协调不同部门所需耗费的成本,笔者大胆预测,在现有情况下,我国出台专门的、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的可能性并不大;最大的可能是,各部委根据国务院赋予的不同职责,出台适用范围不同的专项规划或政策。
  可能还有人会反问道,各部委的职责不同,着眼点不同,如果出现政策不统一甚至“打架”的状况,会不会让我们在扯皮中丧失发展良机?
  毫无疑问,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我们确实需要统一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思路。不过,也正是因为它是一个新兴产业,在现阶段,我们更需要的是观点的碰撞,不能只有一个声音。原因很简单,因为没有“他山之石”可用。
  从经济学角度看,发展中国家的后发优势在于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吸取其发展教训,少走乃至不走弯路。但就当前形势而言,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尚未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使我国没有可供借鉴的对象,只能以“摸着石头过河”。例如我国在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过程中实施的财政-科技联动机制,就是对新能源汽车运营模式的一种探索。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2个推论,一是现阶段我们无法确定什么样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我国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最优选择,因此必然会产生一定的认识分歧,甚至于对立;二是在无法明确最优选择的情况下,出现分歧绝非坏事,毕竟真相越辩越明,道理越说越清,只有一个声音反而是最危险的。
  例如,目前相关部委对于现阶段电动汽车产业化进展的认识就存在分歧。工信部认为可以在未来五年中初步实现电动汽车的产业化,并以此为出发点制定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而科技部却认为“未来的5年将是电动汽车从科研向产业化过渡的关键时期”(万钢部长语)。乍一看,两个部委存在分歧,但这种认识上的分歧,就很值得我们讨论。因为对自身能力的正确评估是制定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石,由不得我们不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