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德纲与《每日文娱播报》栏目交恶,本以为是近亲圈子里的事,双方完全可以开诚布公,冰释前嫌,进而烟消云散,握手言欢,没想到事态却出乎意料地不断升级,逐步演绎成怪味十足的娱乐大餐。谁是谁非,局外人“不明真相”,自然只有围观的“份儿”。
从报道披露的情形看,徒儿李鹤彪并非彪形大汉,顶多属于五短身材之列,但身手倒也不凡,一拳打出个记者的轻微脑震荡;不过,与师傅郭德纲的功力比起来,终究不在一个档次,“妓女”、“龌龊”、“民族英雄”、“赤裸裸的互相利用”,寥寥数语,却句句铿锵,如一阵乱棍,将整个媒体狂揍了一顿,在整个媒体、娱乐乃至坊间产生了巨大的震荡。
“圈地风波”真相如何,相信随着事态的进展终究会水落石出,我等无需浪费精力去猜测、去偷窥、甚至偷拍;郭德纲也算得上艺人里的“大师”了,其德行如何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妄加评判和指责的;倒是那被师徒二人小施拳脚便痛打得遍体鳞伤的媒体,直让人嘘唏不已。
被打的记者固然满腹委屈,毕竟是职业生存和责任的双重压力决定了他必须穷尽手段猎取素材;但作为媒体似乎也未必比窦娥还冤,偷拍本来就险象环生,竟然胆敢闯入狼穴,这岂不是自找的?也许这是职业本能、素质或者技巧问题,毕竟面对的不只是温驯的羊。
笔者没有近距离亲眼目睹过“狗仔队”偷窥、偷拍的场景,只在某些影视片里才看到过大概,那表现出来的首先是一种敢于冒险的敬业精神,但同时更有一种小心翼翼,而之所以得偷拍,要么是人家不乐意让你拍,要么不偷拍不足以拍到名人们的生活真景,以满足观众和读者猎奇的心理。
因而,尽管说记者是无冕之王,但一个“偷”字又足以表明还是得有所顾虑和顾忌的,偷拍就罢了,硬生生地往狼口边凑,人家不咬才傻。一句“私闯民宅”就很冠冕堂皇,虽说现实中因此而获罪者极为罕见,但人家翻脸不认人,你又奈何?诚如有网友所说,也让媒体记者长点记性,从这个角度讲,倒也有道理。
只是,郭德纲师徒这一发飙,尽管用的不是孙悟空手中的金箍棒,却将媒体与艺人之间看似互惠互利、互捧互红的暧昧关系打回了原形,如此貌合神离、尔虞我诈、世态炎凉,怎能不让各位看客徒增神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