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BVI等离岸地公司上了避税黑名单以来,香港公司成了更多商务人士的首选。因为香港公司办理简便,费用低廉,管理上还可以委托商务公司运营,不象大陆公司费时费力。据多年观察,虽然大多数商务人士热衷香港公司,然而对于香港公司名称拟用却不太慎重。也让香港公司注册后运作过程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弊病。
通常,一般咨询公司观点:香港公司取名自由,只要不完全重名,符合中文名称以 “有限公司”结尾、英文名称以“LIMITED”结尾两条件即可。 第一,如果香港公司注册完成后,您的香港公司名称与香港注册署记录在案的现存香港公司名称过度相似,极有可能导致另一间公司提出投诉,反对您的香港公司采用该名称。这将导致在您的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注册处处长会向您的香港公司发出指示:“更改名称”。如果这样,那您的前期准备以及公司宣传等工作,将全部半途而废,打了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