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十二五”汽车减排目标的基础是燃油


     

实现“十二五”汽车减排目标的基础是燃油

     再过4个月就要进入“十二五”期内,今年1~7月份商用车累计销售2593178辆,累计增长42.18%。虽呈逐月下降趋势,但增长量仍然可观。现在的问题是,销量的增长和排放法规的执行依然矛盾重重。按国家环保部门的要求,今年1月1日起和7月1日起,应分别对重型柴油车和轻型车实行国Ⅳ排放标准。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国Ⅲ的重柴车依然可以进入新车公告。因此,商用车的排放问题并没有按照预定计划予以实施。

    目前的主要矛盾似乎有两点。客观上来讲,在全国范围内汽柴油均未普遍达到国Ⅳ标准。其含硫量仅分别为150和350PPM水平,这给推行国Ⅳ排放标准造成了障碍。从主观上来讲,要达到国Ⅳ排放标准需要增加一系列排放控制技术和尾气后处理装置,如SCR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或者是EGR废气再循环+DPF颗粒捕集器,以及氧化催化转化器DOC等等。这无疑将增加车辆的成本,或多或少会影响销售。

    但从政府层面上来讲,首先应解决的是燃油含硫量达标。因为这是一项决定减排进程中的关键性限制条件。因此有机构建议:在“十二五”末之前,车用汽柴油应实现超低硫化的目标,即汽油平均为30PPM~80PPM,柴油平均为15PPM,并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就能使用。而在“十二五”的某一中间年份,譬如2013年内达到50PPM的水平,以便为实现更严格的国Ⅴ和国Ⅵ排放标准做好准备。但在目前已有含硫量为350PPM柴油供应的地区,应积极实施国Ⅳ排放标准。

    在推进低硫化燃油研发和生产的同时,也应重视生物燃料的发展。从理论上讲,生物燃料影响气候变化的温室气体CO2排放为零。因为在植物生长过程中的光合作用影响下,大量吸收了空气中的CO2。它与车辆CO2的排放形成了一个相对的闭路循环。同时,生物燃料的资源具有良好的可持续性发展前途。

    至于空气污染物排放,虽然其紧迫性不如温室气体CO2,但其对人类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危害也是不言而喻的。当下,大气中38.5%的CO、21.7%的HC、33%的NOX、6.2%的SO2,以及32%的PM(颗粒物)均来自于汽车。其中大城市更甚。因此这些空气污染物排放的治理同样要达标。但要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是低硫化的燃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