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篇网友关于“以正合以奇胜”的文章,提出了在现代商业中应该“以奇合,以正胜”,而且文中也列举了一个实例,大体内容是“一个上海地区经理希望让公司给配车,专门制造了诽谤自己的谣言,引得公司总部开始审查上海分公司,最后该经理因其业绩及分公司管理优秀而受到重视,达到了公司给配车的目的”,对于此事及其“以奇合,以正胜”的结论我不是很认同。
“以正合以奇胜”这句话出自孙子兵法,但源头应该是老子的“以正治国以奇用兵”,“正”应该是“本”、是“源”,是意识形态方面的,是价值的取向问题,是需要遵循天下正道,对于国事而言,无论是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如果不能把普通民众的利益放在心上,都很难长久为政,我们可以看看历史上的伟大君主,那个不是时刻关注民生、了解民愿?所以战争的任何一方都希望能够举“正义之师”的大旗,而那些只知道到掠夺的战争(不能以正相合)最终都会走向失败。“奇”应该是“技”、是“途”,是动作行为方面的,是战略战术的把握,就像中国解放战争一样,国民党弃人民于不顾是其败因,而共产党如果没有毛泽东的农村包围城市也未必会成功的那么顺利。所以奇和正是相辅相成的,就像电视剧《亮剑》里面的独立团,要有一团正气,敢于亮剑的精神,还要在战斗中有一些“鬼主意”。
基业百年是大多数企业的梦想,大展宏图是大多数职业经理人的追求,那么“以正合以奇胜”这六个字,对于在现代商战中的企业和职场中的经理人又意味着什么呢?
首先在于端正思想意识态度,无论对于企业还是个人,第一点要站在你所服务对象的立场上来审视一下自己,你的服务对象对服务的真实需求是什么?他们衡量价值的标准是什么?怎样为他们提供增值服务?你的追求与客户的消费追求相符吗?这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是很难,当面临危机的时候很多企业或个人首先想到的却是抛弃自己的服务对象,我记得管理学上曾经有个案例,讲的就是职业经理人深陷企业政治斗争漩涡如何处理,我想如果能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的话,问题也就简单多了。第二点是站在社会的角度来审视自己,你的行为是不是符合社会道德价值体系?说实话现在的很多娱乐场所很懂得让顾客满意,但是违背了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体系,所以也就无法经营长久,而职业经理人也是如此,就像三鹿奶粉事件中的当事人,如果单从企业的角度,他们服从决策层的管理,避免企业受到损失,也没有问题,但最大的问题在于企业的行为已经违法了,你还在为企业努力,就成了助纣为虐了。第三点是站在行业发展规律、社会发展趋势的角度审视自己,虽然很多人都希望拥有一辆大排量的豪华汽车,可是现在全球资源紧缺,绿色节能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主流,如果企业还停留在原地,恐怕就很难成功了。
其次在于夯实系统性、规范化的基础,很多企业现在都开始着手建设企业文化,什么是企业文化?有人把它进行了分解,最核心的是思想意识形态方面的——核心价值观派,第二个层次是由核心价值观派生出来的企业经营行为准则,包括科学的战略发展规划、健康的管理制度、高效的流程规范,第三层才是企业外现的独特文化符号、形象表现、企业作风,这一切都是企业经营、应对市场竞争的基础。对于职业经理人来说,打好基础也十分重要,特别是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时候,良好的职业素养、丰富的专业知识、全面的业务技能、脚踏实地的精神是职业经理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眼高手低的人很多,单凭一腔热血是无法成功的。
最后才是以奇制胜,奇不是歪门邪道,也不是寻找捷径,而是建立在知己知彼的基础之上努力创新,寻求最佳的解决办法,是对服务对象需求的深层次的挖掘,要做到“奇中守正”。就像原来惠普、康柏、IBM等IT巨头混战的时候,Dell提出了电脑直销的理念,在市场中脱颖而出,用的就是“奇”。其实中国最不缺的就是创新,原来有一个相声“点子公司”,就是对这种没有基础的“创新”的讽刺。而在职场中也是如此,天天想着投机取巧,在短期内可以,长期是无法立足的,有的人把自己的前程完全寄托在某一个人身上(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其他的管理者),完全忘记了“宠辱若惊”的警告,作为职业经理人的胜并不是去打败某个同僚,或者占据某个职位,而是如何能将自己的能力发挥与企业的发展结合在一起,只要能使自己为公司发挥出更大价值,有时候可以选择另辟蹊径,曾经有个案例就是,某大型集团企业总经理,当时就是因为主动申请到一个下属亏损企业去,通过自己的努力使企业实现扭亏为盈,最终被破格提拔,这应该也算是用“奇”。
所以“奇正”之间,正为主,奇为次,以正统奇,以奇辅正,如果倒过来就是大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