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易,罢免难
罢免村委会主任,本是法律赋予村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是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范家村,行使这项权利却成了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17日中国青年报)
http://zqb.cyol.com/content/2010-07/17/content_3330141.htm
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范家村村民可算领教了,想必当初选择村委会主任时,举举手、填填选票,就通过了,即使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也可以通过联络感情的方式争取过来,断不要费这番周折的。想罢免?那可不是你想像的那么容易,法律条文写的是明明白白,但是,没有“上面”、“领导”的同意,那是行不通的。
镇民政办主任为什么反复强调格式不对?格式有那么重要么?给一个格式修正一下不对得了?是大家没领会到主任说的此格式并非程序上的彼格式,就是因为你这罢免的意愿跟领导的意图对不到一起;为什么主任多次以各种借口拒绝接受“罢免要求书”,其实这已经表明了镇上不同意罢免的态度;何以会在民政办发生抢夺罢免要求书的怪事?那本来就是大家商量的一个对策。
整个事件的一系列细节无不表明了这位村主任的神通广大,镇民政办主任、副镇长、镇党委书记、派出所甚至区有关部门几乎无不在替他打掩护。其实也不难理解,一年支出高达930万元,村里的预留地说出让就出让,如果没有上面的同意或默许,想必一个村委会主任是不敢如此擅自作为的;如果上面与村委会主任没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关系,想必他也没这种通天的能耐。
从范家村村民罢免村主任之难难于登天,不难发现目前在少数基层,民主选举、村民自治制度其实不过是个形式,一切其实全在有关领导的掌控之中。如果这位村主任当初不是由官方指定,而完全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罢免起来何以这么难;即使是民选主任,民意罢免遭遇的重重阻力,更表明在某些地方,民主选举俨然沦为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个别官员一手遮天,让民主政治无立锥之地。
依照法律程序扳不倒一个村主任,凸显出民意的无奈和无助,其中是否有某种见不得光的内幕交易,只能寄希望于有关部门的介入调查,最终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结果。但选举易、罢免难的尴尬,则期待立法部门能够重视起来,通过完善相关法规来破解这一难题,以避免基层民主在个别地方被少数官员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