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人寻味的“文强之嘱”


耐人寻味的“文强之嘱”
廖德凯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7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临刑前文强见到了其子和大姐文万琴,十分钟的会见时间里,除了抱头痛哭,文强还叮嘱其子“好好做人、不要埋怨社会”等。(7月8日《新京报》)
    常言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文强对其子的叮嘱,如果细细体察其意也如此。不过,文强并没有真正地意识到自己与社会的关系,也没有真正意识到其子与社会应有的融合。主要是他没有意识到:社会并没有欠他什么,而他给这个社会带来的伤害却过于沉重。品味“文强之嘱”,其中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厘清。
    每一个自然人,其实都是社会人,都是这个“社会”的一个部分。文强也不例外。例外的是,每一个人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不同,而一部分人甚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社会的成分和站善恶结构,文强就是这样的社会人。他用他的身份影响了重庆社会的方方面面,把自己的名字和这个社会的耻辱深深地绑在了一起,而他自己也因此步入深渊。这是社会造成的吗?也许有社会的因素,但社会绝不是“凶手”,社会甚至是他的受害者。
    没有意识到自己与社会的关系,也就影响到了文强对其子与社会的判断。其子也是社会人,也是社会之一部分,是“受害者”的一部分。这一身份,使得其子在“文强之嘱”中陷入一个尴尬的境地:不要埋怨社会,如果进行逻辑转换,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是“不要埋怨自己”。这一转换就很喜感,你的错误导致了你与我的永别,我为什么要因此“埋怨自己”?
    按照中国传统,在人死后说死人的不是或者对死人进行调侃很不道德,但事实是中国确实还存在另一种传统:当罪犯伏诛,其亲人有愤恨“受害者”的传统,把“受害者”当成了“加害者”。这种对立的情绪和思维方式很危险,并不利于生者正确对待亲人的过错,正确对待是非,从而影响到自己在生活中与社会的正常融合,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再生负面影响。指出这一点,想来还是有意义的。
    再简单一点思考:面对“受害者”,你凭什么去“埋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