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贤成(600381)存在虚假陈述违法行为,且已被中国证监会出具的〔2009〕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认定。 (处罚决定书全文可登陆证监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src.gov.cn/)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因ST贤成(600381)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要求ST贤成(600381)赔偿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利息损失。为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现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公开征集 ST贤成(600381)受损投资者维权,维权投资者至少应满足下列要求:在2007年1月30日前买入 ST贤成(600381)股票,在2007年1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 ST贤成(600381)股票,造成损失或依法推定存在损失,满足上述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联系,以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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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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