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可能导致房价上涨


房产税可能导致房价上涨

韦成汉文2010-06-08

 

上海、重庆面对日趋上涨房价,开始利用税收制度调控市场。在诸多利益集团博弈结果下,早先以“物业税”名词示人的调控房地产政策变成中国特色制度下的“房产税”,使得西方国家通用的名词再次被中国化。显而易见,对于房地产开发商在中国近三十年经济改革进程中获取的高额利益,政府忍耐已经达到底线。

 

“房产税”或“物业税”在西方等国家称谓区别很大。美国称为 “财产税”、英国称为“地方税”,在中国香港称为“物业税”。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通性,就是稳定地方税制的工具,而不是归联邦政府所有。

 

从目前权威信息透露,中国政府制定“房产税”其实只是“财产税”构成的一小部分。“房产税”解释为,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保有者每年都按物业评估价值缴付一定税款。本质上“房产税”以获取为目的。

 

“房产税”(早期称为物业税),试点已有不少年头,但是具体实施在国内并没有一市一县。主要问题归结为税制整合没有理清、部门利益没有理顺、土地财政没有真正扭转。那么用单一手段来达到抑制房地产资产价格的目的,短期内操作难度较大。

 

     不妨假设,“房产税”一旦开征市场将出现哪种局面?

一、一线城市市场投机资本撤场导致房价回落,使居者有其屋;

二、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投资泡沫得到有效抑制;

三、政府不再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上述假设较为理想化,也是符合目前社会对“房产税”出台后的主流期望。

 

通过目前“房产税”透露主体结构上看,个人倾向认为,房价先期可能回落,但是上涨将为长期局面。主要因素是“房产税”征收主体为出租人(房东)、不动产产权人(商铺、写字楼、普通住宅、别墅业主),他们转售或出租必然将“房产税”摊薄的利润分担到租金或出让金上,以此减缓“房产税”征收后带来的收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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