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洛普式“受尊重”是一个抛给权力的媚眼
杨于泽
在过去的一年,中国民众有91%认为自己受到尊重对待,比2008年还多了2个百分点。据新华网昨天说,这是全球知名研究咨询公司盖洛普最新的研究结果。
这是一个叫人疑窦丛生的研究结论,说中国民众91%认为自己受尊重,但受到谁的尊重?是爹妈、子女、亲戚朋友,还是政府、法院和警方?无论如何,这一结论与很多人的切身感受不符。温家宝总理今年多次强调“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就是说,让民众有尊严、受尊重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但远非现实。
根据盖洛普数据,2009年,美国民众受尊重比例是89%,加拿大和墨西哥达到93%。日本及韩国民众受尊重比例为62%和69%,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都达到94%。对这些数据进行归类与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一个规律:发达国家民众不获尊重,相反,发展中国家民众却广受尊重。
的确,受尊重是一种主观感受,与国家经济发不发达无关。它是人格主体对于外界的主观感受,介乎冲突与和谐之间。这种主观感受涉及民众之间、人与权力之间的关系,其中官民关系影响甚至决定了民众之间的关系,是民众“受尊重”感的主要来源。从这种意义上说,发展中国家又未必比发达国家做得好。
在中国,去年“被”字句盛行,什么“被就业”、“被增长”、“被捐款”、“被代表”、“被统计”,民众感受五味杂陈。警局内,“躲猫猫死”, “喝自来水死”, “上厕所摔死” ,“做梦死”,“洗脸死”,“鞋带上吊死”,在在影响民众对公权力的信任。因住房被强拆而自焚的人,不知有多少位了;去上访,则被截访、被办学习班、被送精神病院。人们权利不获保障、人格不被尊重,完全一目了然。国民是一个整体,当我们有这么多人不被公权力尊重,91%民众的感受不可能好到哪里去。
盖洛普所谓“受尊重”,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受尊重,它自有其特定含义。盖洛普中国首席咨询顾问吴涛说,他们之所谓“受尊重”,是“与过去相比生活状况是否得到了改善,以及判断在未来能否得到进一步改善”。这实际上是经济增长的同义语,日子比过去好过了,就意味着民众“受尊重”。
这种“受尊重”观,用人对经济的感受替代了人对人、民对官的感受,注定了发展中国家民众“受尊重”,而发达国家民众不受尊重。发达国家已过增长极限,GDP增长率极低,甚至是负增长。无论他们国家如何尊重人权,就“增长”与“改善”而言,其民众感受是有限的。发展中国家人权保障滞后,但拜发展、增长、改善所赐,民众感觉明显。这种对发展、增长、改善的感受,被盖洛普描述为“受到尊重”。
这是一种诡异的“受尊重”感,它提醒我们,不要迷信全球知名机构,特别是在它受到市场诱惑的时候。它盯住一个市场,揣摩着自己能占多少市场份额,这时候,它很可能会说一些权力爱听的话,以便换取市场准入。圈内的人,谓之本地化,谓之入乡随俗,有时候也谓之“政府公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