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于泽
赵作海案因为触目惊心而轰动一时,国内多起冤假错案搭上顺风车,近日陆续曝光。大家都注意到冤案之毒,众口一词声讨刑讯逼供之害,但人们普遍忽略了一个问题:刑侦上的城乡差别。
《21世纪经济报道》昨日报道,河北邯郸市临漳县农民刘俊海、刘印堂遭到刑讯逼供,被认定为命案凶手,关押15年后无罪释放。《中国青年报》日前报道,广西东兰县农民王子发本是一件命案受害人之一,却被警方认定为杀人凶手,并被判死缓,但真凶三年前自首,而王子发至今仍在牢狱中。
很多人可能还没有注意到,冤案受害者身份清一色是农民。赵作海是河南农民,“杀妻者”佘祥林是湖北农民,被枪决的“强奸杀人犯”聂树斌是河北农民,别一位“强奸杀人犯”张绍友是河南农民。农民无辜遭受冤狱之灾,还可以列出一长串名单来。
冤案受害者多农民,决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有其必然性,是由特定社会历史条件造成的。这就像教育上的城乡差别,它客观上存在着,只是大家注意到了教育上的城乡差别,呼吁缩小教育上的城乡差别,而尚未意识到刑侦乃至司法上的城乡差别,并要求有关方面采取措施,缩小乃至消除这种差别。
城市居民冤案相对较少,至少没有农民冤案这样触目惊心。城市居民权利意识较强,救济手段较多,警方受到来自媒体等多方面监督,使他们有所忌惮。在刑侦过程,他们也有条件运用一些先进技术手段,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某些根本性错误。
农村地区公安机关除了人员和少量交通工具,基本上身无长物。至于技术装备,在县、市一级也非常欠缺,所谓刑侦完全靠抓人、打人。诸如佘祥林、赵作海、刘俊海,都是被打得“扛不住了”,自编一套杀人情节,只求从严刑中脱身。
而且,农村地区警员整体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漠,权力相互监督、媒体监督都很薄弱。种种情况与公安机关落后的物质技术条件结合,加重了他们对刑讯逼供的路径依赖。而农民对自身权利知之甚少,也不懂得程序救济之道,被警方抓走后即陷入孤立无援,成为任人宰割的对象。
刑讯逼供是冤案的一个根源,要消除或减少冤狱,制止刑讯逼供当然是一个关键。最高法、最高检等日前出台规范,排除刑讯逼供所得证据的效力,这是减少冤案的重要一步。同时,我们还应消除公安领域的城乡差别,给农村地区公安部门更多经费、更好的装备和技术保障,消除农村地区警方对刑讯逼供的偏好。
必须承认,农村地区警方因为装备技术条件滞后,产生了很多恶果。赵作海案中的无名无头尸,河南柘城县警方未做DNA鉴定,导致“张冠李戴”。在聂树斌案中,警方也未对被强奸杀害女尸做必要司法鉴定。为什么不做司法鉴定,原因不得而知,但如果技术条件允许,警方也没有理由回避。
消除公安领域的城乡差别,跟消除教育、医疗卫生上的城乡差别一样,应当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来实现。可以实行省级统筹,甚至可以实行中央财政统筹,实现城乡公安机关软硬件上的标准化、规范化。从严格意义上讲,城乡居民获得平等的刑侦司法对待,比教育、医疗卫生上的平等还要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