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导刊》执行总编朱敏对话经济学家盛洪
朱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新经济导刊》执行总编
盛洪 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山 东大学教授
20年前,在《中国:发展与改革》杂志上,茅于轼先生看到了一篇《中国经济需要制度创新》的文章,对文中见解颇为欣赏,立即写信与作者切磋。这位作者就是盛洪。后来,茅老谦逊地说,“盛洪是我学习制度经济学的老师”。
1993年夏天,盛洪与茅于轼、张曙光等经济学家创办了天则经济研究所。1996年,天则所开始研究中国的反垄断问题,并最早提出电信业的垄断问题。到了前几年,“反垄断”已成为从社会精英到贩夫走卒都耳熟能详的概念,政府层面也开始重视垄断问题。
2009年11月16日,离上次因采访茅于轼先生来到天则所,已时隔一年有余。在凌厉的寒风中,我们再次拜访了这家首开制度经济学研究先河的中国民间经济智库,聆听严冬中的“盛氏良言”。
垄断是系统性的问题
朱敏:2009年初至今,大型国有企业并购案时有发生、地方政府主导的国企重组不断进行。可以说,历经12年漫长酝酿的《反垄断法》乍一出台,中国新一轮国企整合就掀起了大潮。尽管外界关于央企重组应纳入《反垄断法》约束范围的呼声高涨,但执法部门的态度依然模糊。
盛洪:在中国,垄断现在已经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而成为一种政治问题,甚至是宪政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持续时间长,已经演化成一系列的问题,表现为一种系统性错误。这包括, 第一,国有企业占用国家的稀缺的自然资源(如石油),但实际上没有按市场的水平来上交资源租金;其次,土地亦是如此,大量的国有企业、国有农场、林场是一直不交地租;第三,国有企业14年没有上交利润;第四,国有企业员工的工资奖金亦不受限制,又挤占了利润。
上述问题放在一起,就成了一个系统性的问题,即政策系统性地偏向于国企以及国企管理层和员工,而损害了全国人民的利益。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全国人民把自己的资源和财产交到一个集团手里,希望它们好好运营,然后希望由此获益。但现在需要警惕的却是,他们拿着全国人民的资源来为自己谋利益,而人民看不到从中能获得什么。
因此,人们希望改变这种状况,现在发现改变起来又非常困难。
朱敏:是不是由于垄断利益集团往往打着国家战略的旗号,而国有企业往往都是政府创立和支持的?
盛洪:恰恰是这样,才对政府和执政党产生极为深刻的损害,因为它违反了最基本的产权原则、最基本的宪政原则。
任何执政者理所当然地要接受一些大家认同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基本的产权原则。然而,现在的情况是在全国人民面前,一些利益集团公然在偷窃和掠夺全国人民的财产,还自以为理所应当。
其实,这样下去,最大的输家就是我们的政府和执政党。那些人把钱装入自己的腰包,老百姓看到的不是那些人,而是政府,人民会产生对执政党的不信任。这件事情我认为是迫在眉睫。说实在的我很忧虑这件事情,在为我们的执政党着急。
朱敏:您这是中国知识分子“为万世开太平”的济世情结。但您所指出的这个现象,有没有一些更为量化的数据?
盛洪:我们现在估计一下,没有上交的地租有多少。第一,我们的国有农场土地约58830万亩,按每亩地租400元算,2007年的地租约是2353亿元;第二,国有矿山占地约1131万亩,按每亩1500元地租估计,也有169亿元。
还有一个估计,我在“中国地球系统科学数据共享网”上找到了国有居民点和工业用地面积。1984年到1995年的数据是426万公顷,约合7290万亩。2009年8月份35个城市平均地价是3189元/平方米,我假定全国平均是1500元/平方米,以4%推算地租,大约是60元/平方米,每亩将近4万元。还有一部分是工业用地。按国土资源部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第七等19.2万元/亩,以4%推算地租,约7680元/亩。假定居民点用地和工业用地各为一半;最后我们估计的国有居民点和工业用地的租金约为17365亿元。因为有些国有土地已经通过招牌挂的形式出售了,所以等价于地租一次收回。这部分大约有30%,所以要剔除。剔除后,我们流失的国有居民点和工业土地租金约为至少每年12155亿元,这是一个估计。
上面几个数,加在一起是14678亿元。
朱敏:保守地说,每年光流失的国有土地租金可能就至少在万亿元以上?
盛洪:对,我还没有算国有园地租金和国有牧草地租金。
这样看来,国有土地每年没有上交的租金是1.4万亿元,保守估计也有1万亿元,而现在的国民生产总值也就30万亿元,每年的财政税收是5到6万亿元。
再者,中石油、中石化并没有按照市场水平交纳石油资源租金,每吨只交30元人民币,实际上最少按照10%比例租金水平,每吨至少要300到400元,假如1亿吨就是300多亿元。近年国家虽然征收了特别收益金,但是在石油价格每桶超过40美元之后的征收。
还有,就是没有上交的利润。从1994年开始,我们没有看到这些国有企业上交利润的记录,虽然规定从2008年上交最多10%,但现在还是没有发现这10%的数据在哪儿?
实际上,到2008年,这些年没有上交的利润累计为71811亿元,今年可能达到8万多亿元。
国有资源被占用后,还可以出租和出售。比如,国有农场的场长可以把土地再出租出去,而租金是它们自己享用的;在城市,它们可以出租属于国有的房屋,等等。以地租而言,现在每年就达上万亿,基本累计起来5万亿元以上是没有问题的。
朱敏:租金按说肯定是归土地所有者的,但这5万亿元的流向就不得而知了。由于国企高管和职工工资与利润挂钩,国有土地的地租有一部分变成了高管和工人的奖金。
盛洪:是的。2002年《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国企依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企业的工资水平。这个大家能看明白。还有,国资委有一个文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这个办法可以把企业的股权用来激励高管,最多是1%,大约是工资的30%~40%,什么含义呢?他有权分利润,而利润其中有一部分是少交地租和资源租金得来的。(编辑:陆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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