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少生与强制多生是两极相通


  
  现在中国的计划生育是实行“强制少生”的政策,如果你只生一个孩子或一个孩子也不生,不会受到处罚;但对于大多数中国夫妇来说,如果你生两个孩子,就会受到处罚;生的孩子越多,受到的处罚越重。具体来说,中国的计划生育主要采取四种措施:一是法律措施,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二是行政措施,如果国营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超生了,就会被处分甚至开除;三是经济措施,如果育龄夫妇超生,就会被征收巨额的“社会抚养费”;四是技术措施,主要是上环、结扎和人流。

  

  中国为什么要实行强制少生的政策呢?理由是,中国人口太多了,人口的增长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计生宣传常常说:“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然而,如果以“人口的增长要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为理由而实行强制少生,那么将来生育率过低、老龄化极其严重时,人口的增长已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按照强制少生的逻辑,那时的计划生育同样可以实行强制多生的政策。

  

  如果实行强制多生,也可能采取四种措施:一是法律措施,规定一对夫妇至少要生三个孩子,多多益善;二是行政措施,如果国营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生孩子或只生一个孩子,就会受到行政处分;三是经济措施,对丁克家庭征收重税;四是技术措施,将来有可能大力推广人工授精。

  

  有些人认为将来中国不会实行强制多生的政策,他们举例说:“现在日本虽然千方百计鼓励生育,但也没有实行强制多生的政策。”然而,日本在过去人口增长过快时,虽然他们实行家庭计划提倡节育,但并没有强制少生。现在日本的家庭计划是鼓励生育,也没有强制多生。

  

  家庭计划是指以家庭为单位,由夫妇自主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数量和生育间隔。因此,家庭计划实质上就是生育自由。奇怪的是,现在有一些人一方面在口头上说支持生育自由,另一方面却攻击家庭计划。例如,有一位网友在我的博客留言说:“家庭计划方案当然应该攻击,像新加坡的现在可以说是家庭计划方案吧,但人口出生率实在是低;韩国现在也是家庭计划方案吧,但人口出生率实在是低,还有太多的国家是家庭计划方案,但人口出生率实在是低,怎么能不攻击呢?”我认为,这位网友的论证方式与计生支持者的论证方式如出一辙,下面具体分析一下:

  

  计生支持者常常喜欢拿人口少的富国(例如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来论证减少人口有利于提高生活水平。但事实上,人口少的国家,有富裕的,也有贫穷的;人口多的国家,同样是有富裕的,也有贫穷的。从各国人均GDP排名可以看出,一个国家的贫富与人口数量或人口密度没有必然关系。

  

  同样道理,实行家庭计划的国家,有生育率高的,也有生育率低的。例如,印度、巴基斯坦、埃及等国家实行家庭计划,生育率高于世代更替水平;美国实行家庭计划,生育率保持在世代更替水平;然而,日本、德国等国家实行家庭计划,生育率远远低于世代更替水平。这位网友拿韩国、新加坡等某些国家实行家庭计划导致生育率太低来作为例子来攻击家庭计划,这与计生支持者拿某些人口稀少的富国作为例子来论证减少人口有利于富裕有什么区别?

  

  事实上,家庭计划的目的就是帮助育龄夫妇实现生育愿望。如果一对夫妇愿意多生孩子,那么家庭计划就帮助这对夫妇多生孩子;如果一对夫妇愿意少生孩子,那么家庭计划就帮助这对夫妇少生孩子。至于育龄夫妇愿意生多少个孩子,取决于不同夫妇的生育愿望。当生育率过高时,政府可以通过奖励少生来降低育龄夫妇的生育愿望,这时家庭计划就帮助育龄夫妇自愿地少生孩子;当生育率过低时,政府可以通过奖励多生来提高育龄夫妇的生育愿望,这时家庭计划就帮助育龄夫妇自愿地多生孩子。

  

  有些人不喜欢“计划”这个词。其实,“计划”这个词要看是谁的计划,是“国家计划”还是“家庭计划”。即使在市场经济中,也有企业内部的计划。家庭计划就是由每个家庭来决定自己的生育计划,既反对强制少生,也反对强制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