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南平校园惨案开始,依次是广西合浦、广东雷州、江苏泰兴、山东潍坊和陕西南郑,四十多天内密集地发生六起针对儿童少年的惨案,家长们提心吊胆,孩子们上学成为冒险……青少年特别是校园安全保障问题再次被升级为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甚至被提升到国家层面,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和整个教育系统都不遗余力地添置保安用品、突击培训,以便加强保卫。
保护青少年一直都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共识,固然是十分重要而且一刻不能松懈。那些犯罪分子,不管原本是什么身份、是怎样的一个人,其犯罪行为都隐含着对社会秩序的蔑视、对社会公众利益的敲诈,但是,当我们一味地强调惩治和防范犯罪的时候,往往忽视了整治犯罪存在的土壤和社会环境。我们必须清醒地知道:犯罪存在的基础不仅是行为人个体的内因,还有社会环境这个外因。
治标还须治本
事实证明,枪毙制造福建南平校园惨案的凶手郑民生并未能也不能实现社会的公正和公平,短短六个小时之后,广东省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凶杀案;一天之后,江苏泰兴某幼儿园发生也发生31名师生被砍伤的事件。
校园惨案反射严重的社会问题,血淋淋的现实质疑着现行的维稳手段和社会矛盾的处理方式能否实现社会各阶层或各群体之间的和谐。
多起校园惨案中的犯罪行为人几乎都是对生活的无望下对社会实施报复性犯罪。他们没有明确的报复对象,却抽象为整个社会,从而选择了向安全防范较弱的校园和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的群体学生实施报复。
郑民生、杨家钦、陈康炳、徐玉元,还有王永来,这些惨案制造者原本都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平民,如今他们用伤害他人、伤害社会的罪恶方式触动人们的内心、触动社会已不再敏感的神经。他们曾以四处出卖劳动为生,但没有固定的职业和职位;生活在城镇,但不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这个群体人数众多,但却没有一个有力量的组织代表他们争取权益。
他们都是失败者,是主流社会评判的人生的失败者。最终,失败者用极端恐怖的方式,对这个遗弃他们的社会实施了报复。该抓的被抓、该杀的已被杀,然而其负面的阴影还将是持久的——不仅对那些骨肉离散的家庭,对社会底层民众的“传染”效应也可能会持续。同在福建南平的一名普普通通、老实本分的平民妇女喊出“如果得不到有效地解决,我也去杀人”这样的话语之时,这种憎恨社会、憎恨其他素不相识的人的心理难道不值得整个社会反思吗?
问题的根源在于社会的公正公平
对底层民众的社会救济不够重视、救济途径单一,造成底层社会民众不仅可以拥有和支配的公共资源缺乏,而且也造成底层社会民众无法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获得充分的社会支援。
“社会是双方受益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如果我从社会的契约中不再得益,那么我就有自由退出这项契约”(孟德斯鸠语)。校园惨案中伤害他人的犯罪行为,当然是一种极端的退出。另有一种是自我毁灭,但往往也在自己不想活下去的同时想要“多拉几个垫背的”,这类情况不仅在内地发生,就在香港这样的社会福利较好的地区也同样存在,有人在自杀时无端地从高处推下根本不认识的路人,带有很大的随机性;而更多的则如同富士康近年来陆续自杀的员工那样结束自认为惨淡的人生。
这里表面上看是个体行为、个体现象,但实质上却反射出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层出不穷的群体事件,往往与此种事件的根源如出一辙。
物质上贫困的因素,再加上外界的刺激,就很容易发生悲剧。有人因为缺乏基本的生活资料而觉得“生不如死”;有人在超强度的工作压力下,无法继续忍受而产生厌世的心理;其次由于社会对人的价值的评价体系使得底层民众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尊重,如果他们不愿沉沦入黑恶势力作为所谓“弱者自保的工具”,那就只能在贫弱中自我牺牲。
现实社会环境对弱势群体的伤害得不到整治,底层民众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则必然会潜伏着众多处心积虑报复社会的心思,无论如何也是防不胜防的。因此要下大力气改善民生,改善民众的心理感受。不是给人民尊严,而是要保障民众本应有的自尊和体面,给予民众活下去的勇气,和爱社会的心理自觉。不但要重视提高整体水平,还必须加强对个体的关注和关心。
由此可见,要治理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是多么重要。这恰恰是社会问题治理的难点,有司者不能只在表面上做文章,不能畏难而回避这些必须做的事情,必须在问题的实质性环节上下功夫;比如制订再分配政策,调整不同阶层利益结构,遏制贫富差距、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的扩大,通过有效的政策机制,完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在全社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福利和救助等方面的政策,为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制度性支持。
校园惨案治标必须治本。校园安全防控不能成为一阵风。要保护青少年的安全、要保障校园或其他任何场院的安全,都需要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环境的问题。(以上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机构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