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骨夫人与私有制》
白骨夫人,又叫尸魔,俗称白骨精。她曾化身为三个人物,即父、母与美丽的女儿(一个完整家庭的象征)去勾引唐玄奘,欲吃唐僧肉,但最后仍然都被悟空依次一棍子打死了。我一直觉得白骨夫人其实是整部《西游记》中最迷人,最美的一个妖精。西游书中妖魔皆有来历,唯白骨夫人来历不明,这是她死后骷髅上的四个字。既是夫人,却不敢公开是谁的夫人。莫非正是玄奘的夫人?也未可知。悟空是玄奘的心猿。为此案,玄奘还将他的“心”第一次赶回了花果山,可见他的心是极矛盾的。从心理学上剖析,玄奘在艰难的取经途中,如果真遭遇了一个可爱的女子与一个安稳静美的家庭,他也是有可能因爱情停留下来,过普通人的日子的,或做一段时间露水夫妻。而在修行者看来,家庭这一世俗意义上最重要的社会单位,或一个世俗人幸福的根本立足点,却是永死(佛教“白骨观”与道教“三尸”)的象征,必须抛弃。
中国文化称一切走上宗教之路的行为,都叫出家。
似乎一个人只要出家了,无论当和尚、道士或其它宗教之教徒,便是得了永生。起码也有了获得永生的机会、渠道和资格。
但是,传统的中国人又是如此地爱家,爱亲人和孩子,并且可以说是世界上强调祖先崇拜和家族祠堂林立最大的一个文化种群。
而走出家庭的阴影,在近代甚至被泛革命化了。因对于东方专制主义传统来说,家就是国的缩影,汉族历来家国一体,国家并称。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中,大量引用了19世纪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对西方家族史的研究,从而证明有家庭,人就将变得自私。家庭就是私有制的来源,也是资本主义的发源。恩格斯还在其中论证了乱伦、色情、血缘家庭和现代人的忌妒心的关系,如:
杂乱的性关系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现在或较早时期通行的禁规在那时是没有效力的。我们已经看到,忌妒所造成的限制是怎样崩溃的。如果说有什么可以确定的话,那就是:忌妒是一种较后发展起来的感情。
即恩格斯自以为,忌妒是不平等的家庭在后天的并发症而已,而财富、阶级与家庭,才是不平等的根源。他完全忽略了人性本来就有忌妒。
在恩格斯的研究中,家庭包括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对偶婚和一夫一妻制。血缘家庭就是群婚制的最初阶段,不同辈分间,乱婚或群婚。普那路亚是指排除了兄弟姐妹间乱伦的婚姻关系。对偶婚和中国(乃至东方阿拉伯国家)有点像,产生于蒙昧时代向野蛮时代过渡阶段。包括一夫多妻,或者母系,女儿国式的一妻多夫制。而一夫一妻制,则是野蛮时代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过渡——甚至也就是资产阶级婚姻家庭的本质。要进步到共产主义社会,就必须消灭家庭。
恩格斯从未想象过家庭对于中国人的传统意义和静水深流。
近代以降,恩格斯思想还直接导致了“达尔文式”的女权进化主义、反抗礼教束缚、背叛家族等现象的大量发生,也导致了在大跃进时期,毛、刘等人所倡导的社会主义要“消灭家庭”的做法。毛说:“家庭是原始共产主义时期产生的,将来要消灭,有始有终。康有为在《大同书》里就看到了这一点”。(1958年3月22日《在成都会议上的讲话》)而刘则多次重复了毛的话,强调“将来一定要消灭家庭”。说到底,公共食堂和人民公社,斯大林式集体农庄等的试验,本质就是要消灭家庭。因家庭取缔后,就有更多的人能参加劳动,建设乌托邦。但是,由于东方文化和性观念的强大传统,当时的“消灭家庭”后,即在大锅饭与放卫星之后,大家可以在一起吃饭或劳动,但毕竟还不能在一起性交(或群体交换配偶,实行摩尔根曾研究过的古代群婚制),而且这是在中国,这种理论便更显得尤其地荒谬和异端。
在中国,共夫是可以的,毕竟一夫多妻几千年了。而一妻若多夫,便如辜鸿铭所言:“一个茶壶配几个茶碗是自然的。一个茶碗能配几个茶壶吗?”
小时候常在电影中,看见地主或反动派说:“红军来了,就要共产共妻”。甚觉好笑,一直以为这是坏人的误读。后来发现,这话是符合恩格斯的逻辑的。因在过去中国,妇女或妻子都是私人财产。况且在《二十四史》中,动辄将某些被判刑的罪人女性家眷流放千里,发配给王公贵族或披甲人为奴,也是司空见惯了的罢。公有制理想主义一旦实现,又有何不可?
理想比白骨夫人更迷人。从当年托马斯·莫尔被杀、罗伯斯庇尔与丹东被砍头到洪秀全、列宁、波尔波特或金日成……一直到毛泽东在1958年总爱让大家学习《魏志》中的张鲁。张之祖父为创始五斗米教之张陵。张鲁因“置义舍”(免费住房)和“置义米肉”(免费吃饭)等发扬五斗米道而驰名巴蜀,而且“行路者量腹取足”。这无疑在当地很得人心。来信教的,开始称为鬼卒,后来叫做祭酒,而张则自号师君,这倒是与毛后来被称为“伟大的导师”很像。张鲁算是第一个办“人民公社”之中国古人罢。尽管每个国家都曾有过因理想而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悲剧,但人类依然不断地在上演着乌托邦祭祀,而且总有人愿意免费充当祭酒。不过《三国志》里没有记载张鲁是否在婚姻上也能“置义妻”于路人。因这实在有悖人伦。在晚清与民国的大混乱和西学东渐的冲击下,中国人被外国人和自己人打得千疮百孔,不革命也是不行的。故中国婚姻制度进步到一夫一妻,这相对还算是合理的。因为这并没有违背私有制的经济哲学。从几房姨太太到只有一个妻子,也都还是家罢。而公有制理想主义的推进就应只到个人(或一夫一妻)为止了。家庭再小,也是个集体,负载着其他人的财产、自尊和文化传承,故必然是现实主义的,是有界限的。
过去,除了共产主义和宗教异端,家庭一直是个神圣不可侵犯的词语。基督教从来就有“圣家族”的传统,西式婚礼也可在教堂进行。而在中国,我们绝对难以想象让男女在寺庙里结婚,让和尚为洞房念经罢。佛教只管死,不管爱。办丧事超度亡灵也要檀越花钱。而基督教不仅管死,也管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或,儒教所支持的皇权制,因其传位、权力分配等对血缘的依赖性,故其本质也是家族主义的。而《旧约》记载的就是一部犹太人的婚姻史,家族史,因大家都是同一个祖先。从佛陀、基督到老庄,宗教思想家过去也都曾是有妻室的。人的理想似乎不应该与人性相悖,所谓道不远人。
家庭并不只是一个社会单位,更多的,是一个自然学单位,生物学单位。飞禽走兽从不领结婚证,但哪个又不曾有过窝巢与洞穴呢?鹰飞兔走、虎啃鹿跳……自然界弱肉强食,没有什么东西是公有的。不捕食之前,一切花草牛羊都是公有的。而一旦捕食开始,那谁抢到就是谁的。就连秃鹫和蛆虫也随时在抢夺腐烂的尸体充饥。如当革命成功,公有制变为某个阶层的特权时,也不过就是放大了的私有制而已。
在我看来,私有制是一个没有反义词的名词。
一个人在自己拥有了财产与自尊之后,便会尊重别人的财产和自尊。正如一个人只有自己有了孩子,才会真正懂得爱护别人家的孩子。而当一种文化遭毁灭时,就像伏生藏《尚书》一样,可能意识形态、权力或新的制度都拯救不了,唯独对家庭的依赖和那些幸存的私人藏品还能拯救,甚至延续它。
另外,私有制本是东方自有的文化概念,并非舶来品。
因为自古便有“王土”之说,也有“篱笆”之论。自朝廷而至乡土,每个中国人的姓氏背后也都有其家谱、祠堂、世系与祖业之传承。所谓封建制便是对文化(公有)与财富(私有)的双重传承方式。
而近代暴力革命强行将公与私分开,表面上看是为了正义,实际上则是对这种传统进行的一场“死亡之吻”。
虎毒不食子,每个人本性的都会爱自己的家。如果你承认家庭的合理性,就会认可私有制。认可了私有制,也就等于认可了儒家传统与资本主义都是无法僭越的人文基础和历史时期,承认社会的不平等和财富占有者,如果并非是靠犯罪获得,便在其继承上有合法性和权利。如此,也就是反对公有制。因政治是不能代替文化的,更不能异化世俗人的家庭生活。过去胡适云:“政府无论如何圣明,终不能做文化的裁判官”。现在余英时也认为:“目前看来,私有制是最合理的制度”。(《历史人物与文化危机》)即使你是天底下最穷的人,你也有你的私有财产,如你唯一的衣服、你的人格、你的器官和你肉体的尊严。难道你的肝脏可以为公有吗?人们可以随时使用你的血液,或抢夺你的角膜吗?显然不能。就算你是一个光棍,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你自己也是自己的家庭。而每个普通人,总是来自父母,然后要结婚、要生育、再组成家庭的,于是家里就都会有一个“白骨夫人”。任何制度都不能强求人人都去做苦行僧。就是玄奘,为何他就不可能在西域的某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停下来住几年,享受一下凡人的婚姻生活呢?生儿育女并不影响神学。当然,白骨夫人不过是一则明代故事,一个关于女色与家庭的神话符号。但若以近代史观之,她却可以说是私有制被妖魔化的化身,是中国人对世俗真理、温情与人道主义的隐喻。这一甲子以来,中国人人皆如“金猴奋起千钧棒”,个个想升天。白骨夫人在那些为了走向理想,去乌托邦取经的路上,在大揭发、大批判、甚至连血缘亲属之间也互相攻讦的年代,无疑是被一棍子打死的对象。但我想,她迟早是要透过暴力的误读,露出原形的:因她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对爱、性与死在被神权专制无故剥夺时的愤怒,是我们每个人在疲惫的人生旅途中,那渴求一丝柔情和一个安稳家庭的生活本能。
20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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