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豪车碾断女警胳膊”案还没有尘埃落定的当口,陕西咸阳淳化县人事局、工业局、发展局局长三人,乘一辆“陕O-30229”牌照轿车途经公路收费站时,为逃5元费用闯关被卡,下车折断栏杆,群殴收费站工作人员,致使3人受伤。
据咸阳警方调查,该车牌为淳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所有,但长年被淳化县人事局使用。
半个多月前,西安女交警张昂在正常执勤中,被一辆挂有陕O-01696车牌号的奔驰车碾断胳臂,后查证,肇事者原来是一名被公安部网上通缉的B级逃犯。一时间,社会对警察用,官员用,老板用,通缉犯也用的“O牌照”,投去了更多的关注。人们在赞美年轻女交警敢于秉公执法,敢于向特权车挑战的勇敢行为时,也纷纷指责“O牌照”的特权,笔者也曾呼吁,中国已有红色“警”字标识警车牌照,应该全面取缔“O牌照”。
可要想在陕西省全境取消“O牌照”又谈何容易、那么多的利益链如何摆平?出过“周老虎”的陕西省管理团队,又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气魄?
可老百姓对“O牌照”的怨气总得缓解。因此,一场轰轰烈烈的整治“O牌”车、取消“O牌照”特权,而不是清除“O牌照”的活动,在陕西全境拉开了序幕。可令人遗憾的是,省会西安的“O牌照”车,依然横冲直撞,特权无限。
据媒体也报道,陕西省公安系统近期对警车的使用进行整顿后,一些不符合使用规定的“O牌照”被停用了。淳化县作为离西安很近的一个县,对“豪车碾断女警胳膊”案的体会一定很深。可以肯定,淳化县公安局也一定积极响应陕西省公安厅整治“O牌照”特权的活动,整治报告中也一定是“清理”得很彻底,“陕O-30229”车也一定是按照规定在使用。可这位人事局局长大人,为了显示自己在当地的显赫地位,也是长年使用“O牌照”,在专项整顿后,依然在使用。不难看出,淳化县公安局,已将原则抛之脑后,公然欺上瞒下将公权力拿来“送人情”,去巴解握有特权的人事局局长。
这三名在当地“有头有脸”的局长大人,都不可能吝惜那5元小钱,何况他们都握有签字报销权。他们之所以敢对收费人员大打出手,关键是他们在当地狐假虎威搞惯了,你一个小小的收费员,打你又能怎样?何况他们驾驶的还是挂有显示特权的“O牌照”呢!
咸阳警方表示“对于涉及的打人者,警方将严肃处理。”实在是有点令人遗憾了,那些乱发牌照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在全省专项整治的风口上竟敢顶风违纪,就不需要追究责任?
陕西省公安厅,应该真心去整治一下“O牌照”,最好是停止“O牌照”的使用,以挽回“周老虎”给陕西带来的负面影响,重塑陕西的形象,可陕西省这次,又令社会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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