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了解一个男人的感情结构(是宫殿式的抑或是巢穴式的,是井然有序的抑或杂乱无章的),就必须从衡量他对女人的态度开始。有了女人,男人才真正获得属于自己的夜晚,在夜色中人类才能重新拾捡起早年的动物式的生存记忆,这是衣冠楚楚的白昼所淡忘的:怕光、饥寒交迫、渴望穴居、躲避异类、无意识地解放自己…… 女人解放了男人,却心甘情愿接受着男人的束缚,从肉体到精神——这是我借助星光发现的真理。
城市梦游【小说】
洪 烛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自己患有严重的梦游症。它不仅仅是空间上的梦游,还是对时间而言的。我有自己的地图。我也有自己的计时方式。我的心脏像一尊从古代遗留下来的沙漏,每逢夜深人静,就默默咀嚼着不为外界知晓的心事。我的心事永远是一盘散沙。我在自己的沙场上颠覆、远足。常常一觉睡来,我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它甚至可以由郊区洋溢着发酵酒香的麦秸堆代替),而抛弃在一边的鞋子,孤儿般蒙满行迹可疑的灰尘。我不愿多想,在眩目的阳光下伸一个懒腰就把疑虑打发了。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是谁——管它呢!就像一首题为《驿动的心》的流行歌曲所吟唱的:“路过的人,我早已忘记;经过的事,已随风而去……”我把这一切都以梦来解释。我仿佛看见自己动作僵硬,两眼无光,盲人一样穿行在曲终人散的午夜街道上,对红绿灯、斑马线、车站、路两边的建筑以及所有标志着城市荣耀的物体熟视无睹——如果你遇见这样一位神情恍惚的夜行者,看在上帝的面上,请千万不要惊动他,就像他不愿意惊动这个世界一样。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走向,因为我轻得几乎没有重量。更为伤心的是我无法确证自己的身份,我不知道自己长年累月步履匆匆究竟为寻找什么抑或逃离什么?那一瞬间我是自己的叛徒,也是这座城市的叛徒。这是我一生中最无意义的事情,但我只能依赖它感觉到自己活着。与之相比,日常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行尸走肉。这种记忆实际上从童年时就开始了,在梦游中我不断成长着,逃避敌人的追踪、会晤亡灵、跳悬崖、出国、构思一些醒来后就忘掉的绝妙诗篇,歌笑歌哭,死而复活。
直至成为今天坐在写字台前的这个人——我审视着镜子里的这张脸,真不容易啊!所以我写下的文字注定是支离破碎的。这是需要求得你们理解的地方。
这是我的心病,但我也从中发掘了无尽快乐。梦游中建立的丰功伟绩,令我傲视众生。梦中的耻辱与磨难,又使我自卑不已,成为最彻底的悲观主义者。为了避免成为别人眼中的怪物,我对自己内心的秘密守口如瓶。我不愿意自己与周围的族类太一致了。我不得不做一些善意的伪装——不是为了欺骗,而是害怕孤独。哲学家说:“只有神与兽才不害怕孤独”。我庆幸自己不过是个凡人。那些所谓的游历仅仅是梦赋予我的。神与兽肯定没有这种特权。
我一直计划着写这样一部书:它像扑克牌一样可以随意地排列组合。每洗一遍就会展现出全新的秩序与规律,每洗一遍都等于读一部新书——如果能够这样该多好!这非人力可为,只有梦才称得上这样一部无字天书。我在梦中摸牌。我越来越捉摸不透自己。我经历的事情为什么都像书里写过的?包括爱情也无法使我像新手一样激动。或许底牌已经被造物主不易察觉地偷换了,但我必须这么没完没了地打下去。现在我又重新洗牌。我就要出牌了,赢了输了都无所谓。
要想了解一个男人的感情结构(是宫殿式的抑或是巢穴式的,是井然有序的抑或杂乱无章的),就必须从衡量他对女人的态度开始。有了女人,男人才真正获得属于自己的夜晚,在夜色中人类才能重新拾捡起早年的动物式的生存记忆,这是衣冠楚楚的白昼所淡忘的:怕光、饥寒交迫、渴望穴居、躲避异类、无意识地解放自己……蒋薇帮助我获得了这次解放。在我拥抱她的那一瞬间,捆绑周身的绳索铮然绷断。当她清凉的指尖(那是从事过护士职业的女性所特有的清凉)触及我的肌肤,我的灵魂就应验着奇妙的咒语被松绑了。接着我就以手臂紧紧地束缚她了。女人解放了男人,却心甘情愿接受着男人的束缚,从肉体到精神——这是我借助星光发现的真理。星群就低垂在床头灯的位置,与我们身体的原野平行——这冥冥之中的窥视者,眼睛一眨也不眨。你看见了什么?又在想些什么?或许每一对相爱的男女的头顶都有属于他们的星座。即使你已死去,它还是悬挂在那里。在夜色中女人是没有名字的,或者说名字对于她毫无意义——她肉体的特征就是她的名字,值得你千呼万唤。我虽然没有见过夏娃,此刻蒋薇就是我的夏娃——世界又恢复到莽荒年代,只剩下我和她两个人。在夜色中所有女人都是夏娃的化身,长发披肩,春意盎然。找到你真不容易啊——我就像一艘千疮百孔的舢舨,在蒋薇的嘴唇上靠岸。
在此之前我一直迷恋于蒋薇的精神
(活泼豁达、无所畏惧),今天才第一次认识到肉体意义上的蒋薇,妙不可言。女人肉体的魅力一向被衣饰、神态所掩盖,这份原始的美感必须通过触摸才能获得。在亘古的黑暗中我是个对世界缺乏自信的盲人,但手指上却长着眼睛长着嘴唇,饥渴而兴奋地翕动着。有了这个女人,我什么也不需要了。这是我身体之外的一座宝库,应有尽有。今天我第一次以主人的身份来打量它——哦,我这举着火把的巡察者。
又像是难言的痛苦,又像是极端的快乐,她的眉毛如同远方的山脉拧紧了:“放慢点。此时此刻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死去。”
“我也想死。”我的身体仿佛一辆快要进站的火车逐渐减速,遵从她的指令。
“那就加快吧,让我们一起去死。抱紧我。”最后三个字是从蒋薇的牙缝里挤出的,不像是说给我听的,倒像是对一位潜在的英俊的死神的请求。
“好的。”
……然而我们都没有死去。我们巧妙地从某种类似于死亡的境界、从快感的峰巅脱身而出,筋疲力竭地斜躺在洒满星光的山坡,以至我们眼中从高空倾泻的星光,都洋溢着神秘且蛊惑的死亡的气息,苦丁香的气息。沉溺于其中,最聪明的人也会忘掉自己的姓氏。我们都是没有名字的人,所以轻松、浪漫、无所羁绊,像神话森林里那些面貌雷同,整天忙于追逐、嬉戏、寻欢作乐的天使——或许对于他们,生活本身就是至高无上的游戏,在层出不穷的游戏中人类纷纷死去,神却活着,永远活着,在游戏中乐趣中保持着永恒的青春与美貌。我认为生存的最高境界就是——向神看齐!向神学习,模仿它的动作与心态,尤其是那种使它尊贵无比的超脱、傲慢。那么你至少也成为人群中的半神了。
我先是睡去,然后死去了,无可奈何地感受到自己身体如同失控的船只在夜色中、在城市上空漂浮。朦胧中听见蒋薇对我耳语:“在我之前你有过几个女人?”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艰难地吐露一句话:“也许有无数个吧,但我现在只记得你了。”说完这句话,我想我也许真的要死去了。除了蒋薇,我确实想不起任何人的面孔了。从童年开始我就恐惧睡眠,总觉得它慵懒如死亡的序曲,或某种濒死状态,一旦睡去我们就控制不住自己了。没有方向盘,没有探照灯,更没有急刹车装置,这辆肉体的夜行货车上甚至还没有其它乘客——我只能喃喃自语地在地图上查找不到的盘山公路上踽踽独行。每次睡眠都是有限的死亡,因此每次醒来对于我都辉煌如新生。即使某一天我真的死去,相信死亡的气息对于我一点也不陌生。我是一个不断通过睡眠来温习死亡的人。
“为什么你那么热爱死亡,痴迷其中不能自拨?”
“因为……我是一只乌鸦。”
“乌鸦与死亡有什么关系?那只是一种迷信的说法。”
“不。乌鸦的羽毛是夜的颜色,而夜色是死亡的颜色。乌鸦既是黑夜的主宰,更是死亡的天使。它是所有天使中最堕落、最低贱的一个。即使这样,它的品质仍然比人类中的圣贤还要高尚。可见人与神的差距是多么大啊。”
“死亡有意思吗?是否也像生活一样,是可以操作的?”
“死亡无意义,但确实有意思。只有老人与赤子才能真正领会到死亡的滋味——我所说的死亡指一种审美的境界,不涉足它无法获得真正意义上心灵的自由。所以说它比生更伟大。它一点也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死亡比生活更值得操作,一个懂得操作死亡的人,是不会死去的——凡是追求永恒的人莫不如此。正如未掌握生存的技巧的活人,仍然是行尸走肉。”
“我明白了,你所赞美的死亡并不真的指死,而是永恒的代名词,你宣扬的是永恒。永恒的流亡,永恒的自由。”
“我也痛苦。当夜色阑珊、众人皆醉的时候,我痛恨自己为什么总这么清醒。我只能栖息在漆黑的树枝上,洞察着远处渐次熄灭的灯火,夜不成寝,浮想联翩……”
“寂寞的时候你可以唱歌呀。你给我学学,乌鸦是怎么唱歌的?”
“……”我嘬起嘴唇,努力追忆一首遗忘多年的老歌。那也是我童年无师自通的儿歌。稚拙的口哨声在山谷里响起。
“难听死了。”那个在黑暗中向我提问的人哈哈地笑了。
我一直以为是神在向我垂询,或索性就是在自言自语——一种内心的交谈,所以尽可能地保持着虔诚。当那黑暗中的声音开始发笑之时,我才辨认出是谁。“别逗我了,蒋薇。在你面前我总是严肃不起来。或者只要一严肃,就变得滑稽可笑。你真是我的克星。”虽然黑暗中谁也看不见谁,我还是像个背错书的小学生一样脸红了。我陷入无意间暴露了内心最大的秘密的尴尬。我也真怪,撒了一辈子谎从不脸红,偶尔说一句真话倒脸红了。
“你的克星?那你说我是什么?”蒋薇恢复了她本来的嗓音,好奇地刨根问底。
“你是一只喜鹊,亲爱的!”
蒋薇是我几年前在这座城市认识的一个女人。只不过今夜我认识到蒋薇的另一部份,或另一个蒋薇。女人精神与肉体是她的两面性——它们有时妥协,有时又相互矛盾。女人比男人更擅长在矛盾中获得统一。蒋薇更是这样的。在越过她精神的吊桥眺望其肉体的堡垒,我曾经感叹道:“这是一条多么漫长的道路。今夜我志满意得地占据了她的全部,并且喜出望外地发现:她的肉体同样拥有不亚于精神的魅力。在此之前,我大多是通过女人的肉体而了解其精神的。这种次序的颠倒曾使我丧大了巨大的快乐——直到今夜我才认识到。蒋薇给我生命的底稿赋予了一抹阳光或亮色——这恰恰是她最富裕的方面,否则,我非给性格中的灰暗透支了不可。我们具有不同的天性:悲观主义者与乐天派,乌云与阳光,夜与昼,游戏的苦行僧与苦恼的游戏者,乌鸦与喜鹊,自卑的匿名者与欢快的吉祥物……但我们恰恰又是彼此最默契的倾听者与诉说对象。所以我们走到一起了。
我无法人睡,就像无法死去一样。或许我已经睡去了,挣扎在一个更博大的栩栩如生的梦境里,束手无策,难以帮助自己醒来。
我披衣坐起,蹑手蹑脚地穿上拖鞋,生怕惊动了身边熟睡的女人:蒋薇。女人在熟睡中永远是幸福的,她的睡态因而是神圣的,像绵延的山脉、漂浮的大地,我们渴望无休止地接近她,但又难以打破这种距离。这是生死之外的第三重境界。一个醒着的男人与睡去的女人,究竟谁在陪伴谁?应该说是后者在陪伴前者,因为只有前者才能意识到这种陪伴?意识不到就等于不存在?我打开门走出来,仿佛要告别什么,又回头望了一眼床上那个女人的躯体。如果没有自己的女人,你对生活永远产生不了告别的感觉。告别就意味着一定程度上地离开自己,包括自己的精神寄托。我们每时每刻都在不断告别自己,直至一无所有。
我穿过麦子店逼仄的街巷和两旁关闭了门板的老式杂货铺——城市熟睡的时候,连一包烟都无法买到,更别说大街上只有我一个人在夜游,连个借火的人都没有。想起了一首美国歌曲:《我的黑夜比你们的白天多》。谁需要的话我可以匀他那么一点。我从小就是个黑孩子,太熟悉夜晚的肤色了。它也正是我的保护色。如果我不叫唤的话,你们谁也无法从空气中找到我。正如今夜,我不想暴露自己,不想唤起你们大家的注意。我找到了恭王府附近原先属于蒋薇的四合院,大门紧锁着,就像一切都未曾发生。我又沿着二环路步行到东直门京都公寓五号楼下,所有的窗户都熄了灯,像一座远古的死城,唯一能听见的是大地的鼾声。我想如果这时候杨先生下楼来的话,我会狠狠揍他一顿——在夜晚的大街上千万不要招惹拎着酒瓶的醉汉。但是我没醉,今夜我离酒精很远,我只是一个充满了复仇精神的哈姆莱特——离莎士比亚很远,但是离梦乡中的你们很近。我是你们的异类。你们趁早还是别从温暖的鸭绒被里探出脑袋,免得遭受不必要的惊吓。我还想往火车站的方向而去,寂寞的时候,太想听听火车的叫声。况且火车站是这座围城唯一的出口。我的家不在这里,我的家在南方,火车是我与老家所在的南方唯一的联系。必须乘火车我才能回家去,一昼夜的路程,另一座城市以及遥远的生活就会向我豁然敞开。如果不搭乘交通工具,如果仅仅沿着南下的铁道线步行,我想我会老死在途中的,倒毙在某一根铁轨和枕木上——这样做是很不保险的。我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天已经蒙蒙亮了,麦子店的方向隐约传来鸡鸣的声音——那是这座城市里唯一允许饲养的家禽的角落。而且蒋薇正在麦子店熟睡,她就要醒来了。麦子店在呼唤我,我的生活与爱情在呼唤我,所以我必须在这座城市里坚持,不能轻易离开。
推开门,发现蒋薇正依在床头灯下悄悄地流泪。哦,男人选择了流浪,女人选择了流泪。我从没见过蒋薇流泪的样子,太有女人味了。“乌鸦,深更半夜你去哪儿了?我还以为你失踪了呢?”
“谁叫我是乌鸦的呢。谁叫我是更夫的呢。”我边说边跳上床去安慰她,“别哭,别哭!你的眼?目会把我淹死的。”
我从小喜欢离群索居,做过各种各样的梦(它们的总和不见得比人类的历史逊色),醒来并不相信是真的。我因此不断调节睡眠的姿式,梦仍然不请自来,绵延不绝。我渐渐沉溺其中以为这是电视之外的某个直播频道——生活太枯燥了,我需要梦的刺激。所以每天夜里我都像一个偷听敌台的间谍,醒来后也无法摆脱某种秘密的犯罪感。今夜我一边环城漫游,一边也暗自怀疑这一切不过是躺在床上的胡思乱想。与以往不同的是,我的生活多了蒋薇这个证人,所以直到今天我才不得不相信并且承认:自己患有严重的梦游症。趁生活一不留神,我就会偷偷地开小差——这个生活战场上的逃兵。并不是出于恐惧我才逃跑的——恰恰相反,我是出于爱。如果蒋薇不出现,如果我永远孑然一身,我会一直对自己隐瞒下去。我居然是一个梦游症患者。我居然是城市的病人。我曾经在无数个夜晚苦役自己,而又不被察觉。一个弥天大谎居然天衣无缝。这是一种浪漫又儒雅的心病,令我羞于启齿,无法请医生。只有蒋薇是唯一的目击者。那就让我们心照不宣,共同对生活隐瞒下去……
人总要跨进婚姻的门槛。它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门槛之一。婚姻使人变得朴实,正如爱情使人变得浮夸。我和新婚妻子蒋薇乘坐南下的列车,去我阔别多年的故乡度假。此行我还有一个潜在的目的:过几天就是清明节了,故乡的亲戚数次拍电报催我回去,除了他们急于见见我的妻子之外,还因为今年整个家族都要去给爷爷奶奶扫墓。我父亲有八个兄弟姐妹,他们和他们的子女几乎都居住在南京。只有我十八岁就出门远行了。我几乎有十几年没去清扫过祖坟了。虽然已经是现代社会了,但清明节扫墓在南京依然是根深蒂固的风俗,又叫“上坟”,每逢这时候散居在城市各个角落的家族成员都聚会在一起,怀念逝者,同时联络生者之间的感情。尤其是今年,我该带着新婚的妻子认认家门。我很热爱远方的那个大家族。这是一次让人百感交集的还乡之旅。
我坐在靠车窗的折叠椅上,浏览沿途的乡野风景。在城市里呆久了,炊烟、农舍、干草垛、沟渠、羊肠小道总令我耳目一新——这恍若隔世的画面。所以我喜欢坐火车旅行,它总唤醒我某种一向被遗忘了的记忆。尤其这趟火车是向我的家乡开去的,我相信过去岁月里的人与事,都簇拥在远处陈旧的月台上等我,等我用一亲热的手势使它们获得延续。我独自闯荡北京已经十年了,像一次漫长的梦游,有时我甚至怀疑自己在异乡的真实性。莫非我只是一个影子?一个被自己梦见的影子——梦推动着他头也不回地走向陌生的远方?
“你在想什么?”蒋薇在我对面坐下,同时递来一只烟台苹果。
我把苹果握在手心玩着,低眉顺眼,像在对苹果说话似的:“你知道我在想什么。”
“是的,我知道。每当看见你走神的时候,我总充满了莫大的怜悯。你走神时特别像一个迷路或失学的孤儿。整个世界——包括我,都被你遗忘了。你沉浸在个人化的忧伤里,对一切置若罔闻。性格中的这种忧郁气质使你显得高贵而又孤僻。”
我强笑着:“我在另一个世界走失了,找不到自己了。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你要像闹钟一样提醒我,免得误了钟点。”
“但我不忍心……”蒋薇的眼神流露出某种母性的温柔,“即使上帝看见你,也会用食指堵住嘴唇:“嘘,小声点,让这个孩子多睡一会吧。”蒋薇又补充一句,“放心,你就要回家了。”
“这是蒋薇。这是弟弟。”弟弟代表父母来火车站接我和蒋薇。我给他们互相介绍。
“不用介绍我也能认出来。你弟弟跟你像是一个模子里浇铸出来的。我真没想到,在另一个地方,还有一个跟你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蒋薇亮闪着眼睛打量着弟弟,眼神里流露的感情如同在端详镜子中的我,另一个我——我站在旁观者的位置欣慰地发现了这一切。没有什么比此刻的情景更使我相信:蒋薇是爱我的。
“也会有个跟你长得一模一样的人爱上他的。”我跟蒋薇开玩笑。
弟弟有点脸红地抢过蒋薇手上的提包,背在肩上:“咱们出站吧。妈妈在家里做好了饭菜等你们呢。”
“乌鸦,我终于发现你们的区别了:他比你腼腆。”蒋薇兴奋得像发现了天大的奇迹似的。
“实际上我以前也挺腼腆的——”
“都是这几年学坏了。”
街边熟悉的景物在提醒我:我是走在回家的路上。家在我记忆中属于过去的概念,所以我是走在回到过去的路上。只有梦游才能产生类似的幻觉:你正在通向一个与现实不一致的时空概念。百感交集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凭什么相信自己不是一个梦游者,不是一个幻影呢?此情此景堪与梦境媲美。今天唯独蒋薇是一个来自现实的证人——她使我的现实与记忆获得了联系。我透过故乡的街景看到了被扩大的过去,又透过蒋薇的脸洞察到遥远的现实。我在回家,回到过去之中——就像套上一件熨贴的旧衣服,表情变得安详。这证明我注定是过去的主人,以及现实的客人。
在公共汽车站等车的间隙我问弟弟:“妈妈还好吗?”
“前一阶段身体不太好,加上我和爸爸经常出差,她一个人呆在家里,挺寂寞的。有时一个星期都不下楼,只要冰箱里还有吃的。后来医生嘱咐她没事时多散散步,她就每天坚持步行到郊区,然后坐车回来,精神状态好多了。”
我的妈妈,将近一年没见到你了。如果说家在我生活中属于记忆的话,你是我记忆中最明显的标志。母亲的身影永远是家的核心,是思念的旗帜每天冉冉升起的旗杆。一个忘掉母亲的人是没有故乡的人。男人总将离开母亲,到世界上寻找自己的女人。今天我带着一个女人回到母亲身边——这同样是年迈的母亲对生活的最高期望。母亲与妻子是我分别属于过去与现实的两个最重要的女人。
南京的公共汽车还是那么拥挤。这趟
5路车也是我读中学时每天必坐的。我甚至发现售票员的脸容似曾相识——她不还是十多年前那个被我视为美女楷模的姑娘?除了运动发取代了羊角辫,眼角增添了鱼尾纹,她报站的嗓音还是银铃般清脆。记得那时候我虽然是中学生,也爱偷偷地在人群里瞄她一眼。十多年过去了,我游荡了大半个中国,她仍然日复一日地坐在故乡的这趟5路车上,仿佛她存在的意义也包括这样一项——让作为归客的我惊讶地发觉一切都没有改变,一切都按照自然规律在延续,哪怕是遗忘在过去之中的人与事。这是我少年时代的偶像。她重新出现了。我仿佛不曾远行。我老老实实地在靠车门的座位上坐下,像个刚放学的中学生。我仍然坐在十多年前的那趟公共汽车上。
这是一段让我感到吃力的描述。我作为未婚男子描写主人公乌鸦的新婚旅程,如果笔法流露出稚嫩在所难免。在此之前我从未想象过婚姻,我习惯了以单身汉的身份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当别人的家庭男耕女织之时,我也刀耕火种、自给自足。我是一个人的家庭,又是这个家庭极负责任的家长。在这种自由的生活中我不乏爱情,但是我对婚姻的理解是概念化的。我甚至觉得婚姻有点滑稽,无论新郎或新娘,在初初承担婚姻角色时都有一抹喜剧色彩。难怪婚礼上的宾客都要以此取乐呢。我参加过许多同龄朋友的婚礼,但我无法想象自己处于那样的位置是怎样的形象、该做何感想。所以我宁愿它是一趟晚点的列车,我手持车票,徘徊在积雪的月台上,却努力推迟着行期。但我稍不留神,居然安排笔下的人物乌鸦结婚了——或者说,乌鸦居然摆脱了我的理性控制,投奔一个对于我而言很陌生的情节。我沮丧地面对这一切:乌鸦与蒋薇,从我笔下私奔了,这无疑将给我的写作增加难度。为偷工减料,我以一段旅行取代了他们的婚礼,甚至这段旅行也像火车的速度一样,喷云吐雾,一闪即逝。
蒋薇在想些什么?当乌鸦在还乡的旅途中浮想联翩的时候,蒋薇在想些什么?她和乌鸦同样都是脱离了现实、背叛了自己的城市人物,如果说乌鸦是在回到过去,蒋薇则在走向未来——因为旅途终点那座未知的城市,对于蒋薇而言是未来最亲近的象征。所以她一走出车站,就爱上了这座吴语侬腔、绿树蔽天的城市。这是一座人情味很浓的城市,而且,它是乌鸦的故乡——这就是蒋薇所作的评价。
与之相比,北京则是一座冷漠的城市。虽然它人口密集、机构庞杂,但大街上的行人几乎都步履匆匆,像围绕着固定的轨道运转的麻木的星辰,擦肩而过时连点头致意的闲暇都没有。你不妨站在十字路口观察每一个过客的眼神,那里面充满了沉重的责任、神圣的使命抑或物欲的火花,但就是没有梦想。梦想像水份一样被日照的热烈与内心的焦灼蒸发了。一座清醒的城市,是不会做白日梦的——包括它的居民们也是如此。所以乌鸦身上洋溢的带着海水咸涩的理想主义气质,在钢筋水泥丛林的背景下充满异端的魅力——至少在蒋薇眼中是这样的。
乌鸦是一个冷静的瘾君子。一个热爱故乡的流浪汉。一个没有技巧的情人。一个对最离奇的神话都熟视无睹的读者。一个沉溺于内部世界不能自拔的幻想家。一个高于文字的诗人。什么都被他想象过了——或依靠想象体验过了。除了生活本身。生活之所以常常唤起他非同寻常的激情,因为唯独生活本身,是他无法梦见的。
对于母亲而言,只有当她远走他乡的儿子携带着自己的女人返回家中,才称得上是精神上的凯旋。凯旋的儿子。我从未想象过有一种幸福,需要由另一个女人带给母亲——仅仅靠我是不够的。
我必须省略掉蒋薇与母亲见面这一段。母亲的心情,蒋薇的心情,我的心情,是太难以描述了。这是一种对于我来说尚很陌生的感情领域……
我估计这样的场景我梦见过,但醒来后就忘记了。无法追忆。也许它甚至是梦境中的空白。最平凡的生活细节之于我,反倒是最生疏的。我是梦境的制造或参予者,却是生活的局外人。
“我昨天夜里还梦见你呢,梦见你正坐在火车的窗口看风景。”
当母亲梦见我的时候,当时的我是否有感觉?我和母亲梦境中的我,哪个更真实?从没有哪一次还乡能像今天一样使我惊讶地发现:母亲老了。头发花白了,牙齿快掉光了,皱纹爬上额头……真是“天上七日,人间一年”呀。但她某些方面反倒更像个孩子,周身上下洋溢着返老还童的光辉——尤其当她一本正经地向我描述一些哪怕极平淡琐碎的所见所闻时。我开玩笑地搜索她脱在沙发上的棉衣口袋,发现了一张玄武湖动物园的门票。母亲跟我解释她前天上街散步,忽然想去动物园了,便步行了一个多小时前去。她越来越喜爱步行了,明明有公共汽车也不坐——除非极疲倦的时候。她在动物园门口买了一包糖炒票子,本想是准备自己吃的,结果都喂给猴子和羚羊们了。“你不知道,它们吃得可香了”——母亲的神态像在描绘一群馋嘴的孩子。还有一次,母亲忽然想坐火车了她已好多年没离开过南京了,便步行到城北地带,那儿有铁道线,迎面看见一趟列车驶过,从车标上看到“南京——黄山”的字样,她恨不得立刻就能搭乘上去。考虑到玩黄山非要好几天时间,没来得及和家里人打招呼,母亲才打消了念头。为补偿自己的遗憾,她搭乘长途汽车到邻近的龙潭镇走了一圈,在镇上吃了一碗地道的辣油馄饨和几串油炸豆腐干,到天黑才心满意足地返回家中——她说龙潭镇有她娘家的亲戚,只是多年未联系了,加上未带地址,无法从那密密匝匝的居民区里查找到。
为锻炼身体,母亲遵照医嘱每天坚持散步。她把整座南京城都走遍了。母亲每天都进行一次小小的旅行。这是她晚年生活中最丰富的内容。如果没有这一项,如果禁止她每天外出散步,她会多么空虚啊。目睹着母亲晚年生活的横截面,我不无苍凉之感。对自己多年来的离家出走也不无谴责。漫无目的的散步,已是孤独的母亲最酷爱的活动——或许她直到晚年才意识到这一点。她藉此而与日出日落的世界保持着接触。或许我无法根治的梦游症,我所选择的更大范围的流浪,都有母亲的遗传因素?我喜欢漫无目的地在世界上散步。散步之所以不同于旅行,就在于它是没有目的的。散步时遇见的人,都等于被我梦见过。
梦游者是不带地图的。掌心的纹路就是命运,就是他真正的地图。
清明节扫墓,才使我想起自己的祖先。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是健忘的。祖墓在雨花台以西数十里的花神庙,我们整个家族的几十口人浩浩荡荡地向那里出发。爷爷解放前是个邮差,骑着自行车在全城奔忙,自他手中送出的信曾联络、记载了无数家庭的悲欢离合。他是因心脏病发作,死在送信的路上。死在路上的信使是伟大。因为他本身就是一封搁浅在中途的命运的函件。爷爷早逝,全靠奶奶把九个子女哺养成人。我父亲的八个兄弟姐妹虽然早就分开过了,彼此又有了各自的儿孙,但对爷爷奶奶的怀念是整个家族感情的核心。就像今天,大家按辈份虔诚地在坟前叩头,家庭的体系如同出土的树根陈列在阳光下。这就是中国人的生活。中国人就是由无数个这样的家庭组成的。
轮到我叩头了。我的前额抵住冰凉的石碑:“爷爷奶奶,我从北京回来看你们了。”
也就是这一瞬间,我豁然意识到:到目前为止,我是我们家族中走得最远的一个。
这是一个产生了梦游者的家庭。这是梦游者的家庭,梦游者的根。梦游者的名字,写在一片落叶上。或许多年以后,我也会像爷爷一样死在路上,死在流浪的路上——我愿意接受这伟大的宿命。这不见得比死在家中,死在家中的床上更为悲怆。相反,它还拥有无可比拟的审美效果。所以我愿意一直做一个大地上的行人。梦游者是不带地图的。梦游者也不用遵守交通规则。
或许,我并没有离开麦子店。北京郊区的麦子店,是离我最近的驿站。我先是睡去了,然后死去了,无可奈何地感受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失控的船只在夜色中、在城市上空漂浮。我是一个不断通过睡眠来温习死亡的人。所以每逢我醒来,总能体会到复活的感觉。现在没有几个人能体会到这种感觉了。我披衣坐起,蹑手蹑脚地穿上拖鞋,生怕惊动了身边熟睡的女人:蒋薇。但她还是被惊动了。
“乌鸦,你要去哪儿?”
“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
“没有人认识你?没有朋友,没有亲人,那多危险啊。”
“但对于我很安全。”
“你不怕孤独吗?”
“怕。既怕,又爱。”
“你什么时候回来?”蒋薇的声音变得急促了。
我无言以对。我无法如实相告,又不愿意欺骗她。这毕竟是我爱的一个女人。该怎么回答她呢: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要去什么地方。
“那你吻我一下再走,行吧?”
我低下头去吻她,她的眼睛和嘴唇像熟睡的花蕊。这时我才发现她并未真的醒来,她仍停留在自己的梦境中。她浑然不觉地说着梦话。她在用梦呓和我对话。
“告诉我,什么时候回来?”她表情安详地追问着梦中的那个流放者。
“我会回来的。在你醒来之前回来——”
“——就像一直不曾离开?”
“不曾离开。”
【原载广州文艺--1998年第五期】
都市酷情:新爱情小说荟萃

这部都市爱情题材的中篇小说集,是约请邱华栋、赵凝、狗子、丁天、洪烛等五位青年作家特意创作的,体现了现代人情爱观、价值观在物质文明冲撞下的演变。主人公都属于都市新人类——或称“酷”的一代,他们在冷酷的生存竞争中玩味着残酷的情欲游戏。有苦闷,有颓废,有堕落,但也有对浪漫的追求与对现实的抗争。这是最后的理想主义者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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