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假离婚”、“缓婚”现象增多看“二套房贷新政”


从“假离婚”、“缓婚”现象增多看“二套房贷新政”

 

 文/董成竹

 

怪相丛生:假离婚,真买房

 

近日有着二十多年美满婚姻生活的北京市民王国栋夫妇,却突然准备离婚。正当亲戚朋友感到诧异之时,王国栋一语道破天机,原来,他们的离婚并非是正离婚,而是为了应对新近出台的“二套房贷新政”的权益之计,因为,他们09年原本打算给即将结婚的儿子购买一套住房,正准备出手之时却与新房产政策不期而遇。按照规定,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如果再买商品房就被定为第二套住房,不仅首付必须在50%以上,而且利率也按照基准利率的1.1倍来执行,与首套房贷的优惠利率相比相差了数十万元,这对于王先生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啊,为了能给儿子优惠买房,他们不惜暂时放弃二十多年的婚姻,来争取更加优惠的房贷。

“二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我离婚后没有房产,以前也没贷过款,再购房仍属首套房。先协议离婚,把房产全部判给妻子,等我申请完房贷,然后复婚。” 王国栋说。对于对于离婚、再婚的来回折腾,王先生也想的很开:“反正只是权宜之计嘛,再说现在离婚、复婚也很简单,也已经不像以前,不需要遭受社会的非议。”

据某媒体报道,南京某婚姻登记处证实,二套房房贷新政实施以来,每天离婚的都超过10对,比之前提高了一倍。“来离婚的大多数都是40多岁的中年夫妻,他们直言不讳就是为了买二套房来的。走的时候,还特地询问了如何办理复婚的手续,表示等贷款一办下来,两人就来复婚。” 这家登记处工作人员说。

对此,有专业人士指出,“如果有人为了避免高房贷或者为了买经济适用房而办理了离婚手续,只要他确实办理了相关手续,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必须承认他是单身,这个是不能控制的。”

此外,二套房新政不仅使得假离婚现象增多,也使得“缓婚”现象明显增加。

29岁的吴小姐,已经属于晚婚青年了,她一直被父母催着结婚,但由于房产新政的出现,她却不得不推迟了婚期。原来父母几年前购买的一套房产产权登记在她的名下。“如果我现在结婚,我们再买婚房就属第二套房了,购房压力会很大。为了减小购房压力,只能先等男友买房然后再结婚了。”吴小姐说,“只要感情好,晚点结婚也没关系。”

 

由此来看,民间智慧真是反映迅速且无处不在,二套房“以家庭为单位”认定、“认房也认贷”的房贷新政话音未落,以“离婚”、“缓婚”为手段的应对之策变迅速上演。

 

调控政策:新政主旨虽好,但阻力不容小视

4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温家宝总理指出要严控实现差别化信贷政策,提出,二套房贷的首付必须在50%以上,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4月17日,国务院发出了10号文件,提出了十条具体政策,其中,指出首套房贷首付不得低于30%,二套房贷不得低于50%,三套房贷要大幅度提高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低于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区域,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情况停止放贷。

随后,银监会的相关官员表示,二套房的界定将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也认贷”,在房产新政出来之前,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贷利率就存在一定差别,利用假离婚来争取优惠房贷政策的做法已经存在。而现在首套和二套房申请贷款时在首付和利率上差别进一步加大,“假离婚”现象自然会增多起来。

笔者看来,实行严格的差别化信贷政策,提高二套房标准,短期内对于打击投机者的确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些新政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许多阻力。

首先,关于二套房的认定,存在着一定的难度。新国十条提出,对于二套房的认定住建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共同制定标准,而银监会并未按国十号文件要求和住建部和人民银行协商,单独事先在媒体中宣传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因此在会上引发了较大的争议。同时许多商业银行信息并不统一,没有一个相同的方案,执行的标准也不尽相同。

有媒体报道,京城方庄地区一家中介公司门店的“资深置业顾问”透露,‘有的银行现在查的比较严,但是我们这边对接的银行,工行、建行、交行、中行、招行……一家通不过,就换另外一家!这两天我们办的都还没问题。公积金贷款更容易通过了……’

某银行个人贷款部工作人员表示:走我们的贷款,我们这边应该没什么问题。虽然政策是不允许。原则上是不行,但现在我们不是还没收到细则吗?看具体情况吧!

由此可见,虽然有大的政策,但由于没有执行细则,还是有空子可以钻。

其次,对于二套房的界定,在信息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难度。我国目前没有实现全国联网,异地数据无法互通互查,而未婚、已婚、离婚家庭及家庭成员的关系认定又需要与民政系统联网、与公安户籍网联网,这就成了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更无法用简单的法律文件方式来认定了。而且,有些公安户籍部门的数据具有很大的滞后性,例如正准备出手买房的李女士,已是二婚,但在她身份证系统里的婚姻状况一栏中,还是“未婚”状态。 现在这个“未婚”状态极有可能延续到她买房的问题上,因为公安部的公民身份证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彼此对接。“我‘未婚’,名下没房,应该按首套算吧?”

不仅公安户籍部门的数据具有滞后性,即便是全国联网的征信系统、房管部门的登记信息均有一定的滞后性,而且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因此,“个人名下究竟有几套房子,要调查清楚很不容易。”

此外,当前对于二套房的界定,对于改善性需求、对于地产开发投资及地方政府的经济增长均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按银监会已有房再购买的都算第二套的做法,定会影响一大批急待进行住房改善的家庭,弄不好还会造成假离婚的现象。上述的案例便是证明,而首套只能低于90平方米无疑也同样只满足了少数年青人的需求,却打击了一大群改善型的需求。从开发投资的角度看,用套对投机与投资限制,会因抑制和伤及了其他的需求而让整个市场的需求被压缩,转而形成了对投资的影响,进而传导到其他行业,影响当地经济增长的水平,这恐怕是地方政府所不愿看到的……

 

话说回来,虽然二套房新政面临一定的阻力,但由于现在相关的细则还没有出来,且地方政府的自主权较大,因此,后续的应对之策一定还会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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