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窥还是赋予用户选择权?


偷窥还是赋予用户选择权?这是一个关于“互动业务”的根本问题。 一种观点近几年十分流行:通过网络互动技术对用户行为进行“监视”,进行对用户行为进行分析,最终通过“面向客户”的定向营销盈利。从数字电视到互联网, 这种偷窥行为似乎已经成为流行的商业模式。 不可忽视的是,给用户选择权和控制权,可以拓展效用空间,将带来更多的业务创新和更大的产业规模。当电费按照波峰定价,用户可以通过智能终端优化自己的用 电模式,推动了可编程家电(目前典型如热水器)和新的互联网“省心节电”服务提供商的发展,这才是网络互动业务的真正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