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业主维权事件频发折射社区民主困境


   从新闻中我们得知:百子湾家园小区是北京城东部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小区,于2006年建成,共有住户4465户。2009年12月,经过16个月漫长的申请备案,百子湾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经民主选举,陈凤山担任了业委会主任。可是在今年3月17日,陈凤山和业委会成员试图制止物业公司将小区民防工程改建为出租房,3月21日,陈凤山在小区内遭到五六名凶徒暴打。3月22日,陈凤山家门前被摆上黑色骨灰盒,大门被泼上粪便和红漆,墙上红色对联被粘上白纸变成“挽联”,陈凤山还接到了“两万元买你的双腿”的恐吓短信。为此3月27日下午,近300名业主和10余位来自北京其他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主任自发聚集在北京百子湾家园小区,声援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陈凤山
    尽管现有法律赋予了业主委员会很大很多有权利,可是由于业主委员会成员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没有真正熟悉了解和吃透,对相关法律没有仔细钻研,造成了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的不作为或者是无知!同时由于现在的业主委员会都是没有薪资的业余的,也造成他们认真努力程度不够!业委会主任是个费力不讨好,还有风险的差使。这些都是法律上应该真实的空白之处!
   众所周知:一般情况下,由于存在巨大的经济利益,开发商在完成小区建设后,通常会成立子公司作为物业公司,来收取物业费并管理小区,甚至将原属于业主共有的权益暗中处理。因此,业委会的主要工作目标就是跟物业公司要回原本属于业主的利益。
    陈凤山给中国青年报记者算了一笔账:以百子湾家园小区为例,按照每平方米每月1.8元的物业费标准、平均每户100平方米计算,一年的物业费就逾千万元。但这些费用的使用情况,业主根本无从知晓。同时,其他显性和隐性利益更巨大——地下民防工程的处置、配套公共建筑、电梯广告、地面停车场收费,加之将占总建筑面积约三分之一的公共用地出租等。而按照法律规定,这些收益应全部归业主共有,而非物业公司所有。其实这样的事例在整个物管行业都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当然物管公司也有许多难处。其实双方需要的还是沟通!还是财务和帐务的透明和公开!可是至今真正做到这点的小区实在是太少了!
    民防工程的所有权在民防局,改建小区内民防工程的也是民防局。建工物业并没有擅改民防工程。这样的说法合理吗?应该还是属于全体业主吧!现在在小区的许多国家垄断行业如电力系统 自来水和天然所等方面,明明是业主出钱修建的产权应该属于业主,可是现实却不是这么一回事!这也许多业主应该争取的权利!可是有谁能够得到呢?
    其实此次事件只是物管行业的冰山一角!    近年来,业委会主任被打事件频频发生。2006年10月23日,广州顺景雅苑业委会韩主任被凶徒殴打致双腿骨折;2007年12月,北京九龙山庄业委会主任杨兆瑞被凶徒殴打致双腿骨折;2009年4月23日,西安万强艺术家小区正在筹建中的业委会主任左宏炜被殴打,导致脑死亡……。因此大家迫切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然这样的悲剧还会不断重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