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女司机郭丽掌击贵州电视台女记者一事发生后,短时间内,舆情发生了冰火两重天般的变化,反而是郭丽,越来越得到了更多人的同情。截止本文完成时,腾讯网站的网上调查结果显示:认为掌击事件责任在郭丽,有44249票次;认为责任在女记者,有398150票次。http://view.news.qq.com/zt/2010/zhn/index.htm
务必要说清楚的,郭丽在驾车过程中是否违章,及此后发生的,郭丽与女记者冲突并至于掌击,两者之间,尽管存在有一些联系,却并未构成因果关系,归根结底,为彼此独立的事件。
舆情所以会在短时间内发生冰火两重天般的变化,原因便在于此。此前,舆情焦点集中在郭丽的违章驾车,延伸所及的,是违章驾车对他人、对社会造成的伤害;后来,舆情焦点却集中在记者的提问是否形成为对郭丽的公然侮辱,延伸所及的,是普通人的人格尊严,是普通人是否应该有免于强势群体或个人公然侮辱的权利。
即舆情变化,并非意味着越来越多关注者转而支持暴力,支持废除交通秩序——尽管也有关注者从不同角度质疑,郭丽的违章是否与公共管理的粗陋关系密切,却也是在希望着交通规则的更加完备、善意,并非希望着不要交通秩序——而只是意味着、代表着,人本意识的越来越深入人心,以及此一前提下,必然被越来越多人恐惧的,绝不仅仅是人格尊严在面对其他群体或个人之际的、随时被公然侮辱的可能,而且是,这一种公然侮辱,是否会被制度化。
显然,女记者的提问,问郭丽是否觉得自己的违章行为给贵阳市丢了脸——其实网上还流传着该记者更加严厉的、居高临下式的提问——不妥当。其一,是郭丽之违章行为性质并非特别恶劣,且迄今为止,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郭丽之违章为刻意违章、为了违章而违章;其二,社会的主体是人,人为独立主体,独自为一己之行为承担责任,说其他人因一己的行为而丢脸本来是极端偏执的抱怨,何况,还上纲上线到是否给城市丢脸的程度,更是极其霸道的吹毛求疵,至于多数人认定,郭丽受到了记者的公然侮辱。
便是贵州电视台,实际也间接承认了记者之提问相当不妥,否则,不可能对视频录像、特别是其中的记者提问细节进行言语层面上颠覆性质的剪辑。但这样做,包括擅自公布郭丽的个人私密性信息,是否有违于媒体应该恪守的职业道德底线呢?实际上,正是以之为始,后续发生的一系列公权性质行为,终使得越来越多人确信:郭丽被苛待了,对于她的公然侮辱,已经被制度化。
包括地方官员轻率的无条件支持,不仅会被视为对正当执法、正当采访行为的支持,还会被视为对执法、采访名义的任何行为——包括不善意、不道德,以至不合乎程序,甚至逾越于法律之外的行为——的无条件支持;
更包括公安机关对郭丽迅速而沉重的处罚,更加使得关注者确信,完全没有考虑到记者提问对郭丽所造成的心理影响,是否已经令其感觉到遭受了公然侮辱——虽然,我们希望着人人于任何时刻保持绝对理智,但实际上,人终归不是机器,以故,对人在情绪波动、特别在遭受到公然侮辱后的行为,无论后果何等严重,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会网开一面。在美国以及在香港,皆以此为是否构成谋杀罪的必要条件。在俄罗期以及在台湾,基于义愤而杀人,也都是作为减轻处罚理由的。便在影视作品中,为了突出人的恶,也往往有其公然侮辱他人的桥段出现,以强调其死有余辜。我们是人,只是人,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终究不是机器——即郭丽掌击记者肯定是不对,应该受道德的谴责、法律的处理以及处罚,然而,在对她实施处理、处罚时,却不能不考虑到前因后果、公平正义,不能因为正值贵阳市“三创一办”活动在开展中,就视其为“出头鸟”,苛待她,刻意实施对于她的过于沉重的处罚,非“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不可。
是为舆情变化的主要原因所在。一定程度上说,体现了公共观念的变化、人本意识的越来越深入人心。否则,更多的人,只会执着于个人对制度的不敬,却较少会要求于制度对个人的责任。有温暖的希望与坚持渗透在这舆情变化中,即人真正为社会的主体,一应的典章制度、法律法规体系,都应围绕着人展开,使得被典章制度、法律法规维系着的现实社会,能够更多地承载着大众的善意、大众的宽容,而不是更多地承载着强势主体倏忽变化的、一己意志的张扬恣肆。首先尽可能地避免了郭丽、以及我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被制度化地公然侮辱乃至肆意苛待,然后有越来越多人在时时刻刻的心情愉悦,于是,个人性质的肆意侮辱与彼此间暴力相向行为的发生频率,应该就会大幅度地降低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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