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的架构


国际经济法的架构
国际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性学科,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从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可以充分反映国际经济秩序每一特定历史阶段的特点。在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过程中,始终贯彻着保持既得利益,维护国际经济旧秩序与争取平权地位,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国际经济法是巩固现存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也是促进旧的国际经济秩序变革,建立新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国际经济法从萌芽、发展、转折、更新等阶段的演变,创立了一个比较稳定的国际经济法的框架。
一、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            经济独立原则 2、公平互利原则 3、全球合作原则 
4、有约必守原则
二、    国际货物买卖法
1、国际贸易惯例 2、各国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及其冲突规范 3、国际组织制定的国际商务法律文件 4、国际货物买卖公约
三、    国际技术转让法
国际技术转让法是调整跨越国界有偿技术转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法律渊源包括国内立法、法院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其具体技术转让合同分类: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国际许可合同、国际技术咨询合同。
四、    国际投资法
1、            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针对涉外投资的国内立
2、双边性、区域性以及世界性的国际投资法制。
五、    国际货币金融法
1、            国际货币法律制度,包括国际货币的确定、各国货币之间的汇兑关系、国际收支的调节及国际结算。2、国际资金融通法律制度,包括国际贷款、国际证券投资和国际租赁。3、跨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
六、    国际税法
1、            国际税收协定 2、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3、国际逃税与避税
七、    国际经济组织法
 国际经济组织法是调整国际经济组织成员国相互之间、国际经济组织与各成员国之间的法律规范和所有国际经济组织的普遍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所涉及的基本概念有国际经济组织的成员地位、机构、表决程序、法律人格和权力能力。
1、            世界性国际经济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2、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欧洲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安第斯条约组织。3、专业性国际经济组织:石油输出国组织、国际专项商品组织。
八、    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
1、国际商事仲裁机构 2、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3、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