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垄断企业税后利润 暂时应全部用于社保


     
       垄断企业不仅工资高,而且奖金高,不仅有明补,还有暗补,如:电力系统的职工用电免费或优惠;电信系统的职工电话免费或优惠;煤气公司职工使用煤气免费或优惠;等等,如今把大额购物卷和汽油票都纳入了报销范围,这福利该有多大?据2008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反映,“最高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4.46万元,占工资总额26%,比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高出近1、6万”这还是保守数字,实际数还远不止这些。发放大大小小的福利和奖金,单签字就得花费不少功夫,用句妨间的话说签字签得手都发软。
 
       我国国有垄断企业的垄断理由不充分,如把全部税后利润用于补贴国家社保基金,其社会存在的理由就相对合理,道德上也基本讲得过去。因此,建议:一是要对国有垄断企业工资加以限制;二是把全部税后利润交给国家社保基金;三是年年向人大报告国有企业经营与利润分配报告;四是从长期看,要把国有企业税后利润纳入国家预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