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门案


昨天看手机报,又看到了一个恐怖消息。贵州松姚县一男子用菜刀和斧头砍死自己七名亲人后投案自首,案件可能因为这名男子和自己的妻子口角而引发。

 

这是我近来看到的三起自己给自己灭门的事件了,前两起都发生在北京大兴,时间很接近,后一起据说已经宣判无罪,因为那人是神经病。

 

我看能下手给自己灭门的都是神经病罢?尤其是连自己的孩子都杀。

 

不过在古代杀父母是有重罪的,但某个时期杀孩子,却不要紧,只要去官府备案一下。因为中国人认为孩子是自己生的,绝对属于自己。

 

当然他们不能以这样的理由:这是俺家的内政,外人不能干涉。

 

政府允许他们杀,是因为培养顺从的子孙,有利于朝廷稳定。如果不能,确实该杀。而不是因为那是他的内政。

 

其实一个国家也是这样,独裁者在自己家里杀人,国际社会要干涉,独裁者却说是内政。按理说独裁者干的事,和给自己灭门的情况,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但独裁者为什么不主动向国际法庭自首呢?国际社会却也拿它没办法呢?我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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