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送温暖,更要预防“节后寒”
年关,对于困难群体有着特殊的意义,所以临近春节的这段时间,正是“送温暖”最集中的时段。岁末年初,各式各样的“送温暖”活动此起彼伏,让年前这一个多月成了一年中最温情的季节。“暖冬行动”、“暖冬工程”等,让困难群体冬天不再冷。俗话说,“年过得好,就等于好年景开了头”。年终送温暖,是党和人民心连心、情贴情的生动实践。
当然,“送温暖”,其实只是我国低保制度尚未建立时实行的一种临时救助措施。而今时代已变,“送温暖”也早已超越了原有的功能,“温暖”的内涵越来越广,给人的感觉也越来越温情。“送温暖”如今更多的是一种服务。给下岗职工送上一份最需要的工作;让空巢老人得到最贴心的照顾;让常年在外的盼望着回家过年的农民工顺利到家,走得了,走到好;为百姓送政策、送思路、送公平、送文化、送技术……如此等等,都是送温暖。送钱送物,不如送个好干部,更是老百姓最期盼,也是最有价值的送温暖。
但是,很多接受过“送温暖”的人说,他们最怕的是“温暖”来了又走,这种感觉让人难受。的确,少数地方,年终送温暖,似乎成了一种例行公事,只是象征性地送点大米、油面、被褥、礼金啥的,而送了也就是送了,缺乏一种亲情、感情、温情。更有一些领导干部将“送温暖”形式化、官僚化,成了一种走秀或摆显,只图形式上的轰轰烈烈,记者不到不走,心情不好不送。节日里钱多、物多、人多,热闹非凡,然而节日一过,又回到了老样子,并没有实现温暖时时送,“节后寒”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年终送温暖,更要预防“节后寒”。而温暖要实现时时送,首先,需要政府持续性的制度建设。很多困难群体可能没有可依附的单位、组织,也可能不在制度保障范围内,甚至没有进入公众的视野。因此,解困需要有更完善的制度给予保障,要扩大社会低保的范围和额度。其次,需要转变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把送温暖纳入到平时工作任务中,变年终送为平日送,变一时送为时时送,而且要摒弃送温暖就是送钱送物这种狭义、片面的理解。再次,“送温暖”还需要更多普通人乃至全社会的参与。众人拾柴火焰高,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人正在形成共识:把“送温暖”变成一种社会规则,作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成为每个普通人的自愿行动。只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相信温暖能长留人间,我们的社会也能“四季如春”。
(倪洋军)
年终送温暖,更要预防“节后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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