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感慨:从论理到论证


看到媒体报道关于拆迁条例的某些争论,尤其介绍了北京大学的沈岿教授与某地方法制办主任的对话,大致的意思是主任觉得如果按照新的拆迁条例草案,那么实际上拆迁就将很难进行,因为实际上真正在拆迁现场进行的博弈不是如法学家们说什么民主自由问题,而是不同利益者试图利用拆迁机会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问题,现有的草案更加强化了这些利益者的博弈空间。而沈教授认为,这位主任的立场“是一种家长制作风,是单一价值的灌输,前提是建立在政府觉得为城市化进程而进行的拆迁是对绝大多数人有益,而且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但事实是很多人已经不愿意拆迁,希望通过民主的意愿决定自己的生活。”

 

有很多的人已经发现,现在的很多法律与制度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规范,实际上是确保掌权者的绝对或者主导决定权,而使得公众处在软弱的地位;另一方面,另一些人发现,学界与民间也正有某种民粹主义的倾向兴起,尽量提高法律的保护门槛,让民众有更强的权利筹码。集权与民粹其实都各有某些道理,但又都是高成本的,最合适的方式可能是找到某种效率与民主这两个价值比较平衡的方式。由此,我以往极力主张透明化、公共辩论,但今天我则特别主张我们的论辩者应该有更多的论证。

 

其实发现一个城市人们的拆迁意愿并不难,在一个特定的地点发现人们的拆迁意愿也不难,在一个地方按照不同的模式进行拆迁的革新实验也可以做到,而且在这些情况下均可以测算不同的拆迁经济成本、心理成本与社会成本。前面的例子有《劳动法》,一开始也有对于劳动者保护高低不同标准的争论,简单按人数多少来说人数占多数的员工会支持高门槛,但是对于不同门槛的社会经济成本的测算则似乎没有人认真进行过,结果通过了高门槛,执行细则中转化成了中门槛,经济危机中变成了低门槛,最后的结果对于政府威信、投资信心均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我们在各类政策制定与立法中,意识形态化的争议比较多,而有理有据的科学化的论证比较少,懂经济学的比较少懂法学与社会学的,懂法律的基本上很少懂法律的经济社会成本的,懂社会的很少法律与经济的,而中国的立法素来在专业跨越性方面做得不是很好,而有很强的部门化与核心群体化考虑的特点,因此法律的周全性、社会性与经济合理性论证均显著不足。那种光讲道理、扣帽子的事情如果能代之于多一点的实验评估与系统研究论证,则要好得多。

 

 


 


昨日场景:考察达卡早市。会耶鲁世界学者校友、环境与人文发展协会负责人葛斐利先生。考察达卡贫民窟,访达卡老城。出席另一位耶鲁校友、孟加拉每日星报发行人安马复先生为报社创办十九周年举行的招待酒会。忙碌的一天,感受达卡人的热情友好。推荐著名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家任军先生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beijingrenjun

 

今日小诗

噪动

 

我躺着聆听爆竹声,

空气震动,人们的灵魂在张惶。

 

制造动静,

让神明感动,

我们用繁星般的礼花献上殷勤。

 

如果噪音就是诚意,

神明应该自己也很空洞。

 

 

本周袁氏推荐小菜:麻香豆腐

老豆腐半斤,整块在沸水中小煮五分钟,取出搅碎。麻酱三两,加麻油少许,食盐酌量,用筷按同向调匀。再和上碎豆腐,拌匀后可用。用时可下衬生菜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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