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民遭遇官员


当公民遭遇官员


    为制止强拆酿成悲剧,国务院办公厅发过紧急通知强调,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这个“紧急通知”的规定既及时又明确,但一些地方官员显然“有话要说”。
    最先“说话”的是江西宜黄官员,此后是江西万载县委书记陈晓平。地方官员有情绪,说出憋在心底的想法,不是坏事。但有情绪的不止是他们,有的官员一直没表明观点,只是还没到临界点。
    偏偏现实生活恰恰有的是机会提供这个临界点。6日晚至7日凌晨,一位在新浪微博注册的名叫“青岛横枪立马”的市民遭遇强拆事件, 在多次循合法途径表达合法诉求最终无效后,打算用汽油与强拆者拼个鱼死网破。众多网友闻迅后,苦口婆心劝慰他要珍惜生命,并力所能及提供各种帮助。其中一位叫做“作业本”的青岛当地网友打出租火速赶往现场劝解当事人。
    微博展现出“社会”的功能,在权利救济不到位的情况下,社会给这个国家的公民提供了庇护。最终这位市民放弃了轻生,事件也得到了青岛市政府的重视。按说,对这起事件的结果,大家应该感到庆幸才对,毕竟制止了悲剧,毕竟,在权力与权利产生冲突时,由网络中的网民所组成的社会起到了平衡和缓冲作用。
    但云南一位在网络中享有盛名的官员却借机发出了一个帖子:“如果要说大实话,拆迁在发展过程中是很难避免的。倘若不能废除拆迁,那么我们对每一起拆迁维权的围观和声援,实际上都是在鼓励更多的对抗,这又必然会制造更多的鲜血和悲剧……”这位官员发帖的时间是7日凌晨零点43分,此时,包括北京、上海等地的网友给当地派出所打了电话,而开车新手“作业本”靠GPS指路开车赶到了现场。
    梳理一下这位官员在发帖及回帖中展现的逻辑:一、公民遭遇强拆,网友的“围观”鼓励对抗,助推悲剧;二、强拆难免;三、拆迁户推高房价,转嫁到买房者。为证明第一条逻辑,该官员搬出了“维特效应”;为证明第二、三条逻辑,该官员振振有词反问质疑的网友:美国发展初期没拆迁?几百年前就是现在这些摩天大楼?印弟安人的土地是怎样变成白人的豪宅的?
    一帖激起千重浪,这条帖子到笔者写作本文时为止,转发3552次,跟帖评论2663条。抛开漫卷电脑屏幕的粗言谩骂和极个别的肉麻奉迎,取中间值的对话交流,也许不无意义。
    关于第一条逻辑。有网友回答:今晚的围脖上,俺看到的大多是叫这位青岛兄弟冷静的;同时,一位叫做“大鸟施坦因”的网友反驳道:围观是道义使然!是互联网时代公民责任和正义感的理性表达。围观可以使强奸未遂,而你却在为强奸未遂者开脱!你希望的是:强奸者向隅而泣,而路人漠然视之;还有一位新闻界的实名网友隔空喊话:围观的意义就在于,众目睽睽之下,看尔做人做鬼……我们的诉求,也无非就是,把一切摊在阳光下晾晒。
    而第二、三条逻辑,则和宜黄官员及万载县委书记陈晓平的逻辑并无二致。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于建嵘教授在帖子中回答:要捍卫公民依照宪法当“钉子户”的权利。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见,如果不是为公共利益、且依法定程序并给予了合适的补偿的任何强拆,都是违宪。
    至于说到美国当年强拆印第安人,一位网友的回答妙趣横生:没错!美国发展初期有“拆迁”,白人也确实屠杀过土著居民。但问题在于:美国人犯过的错误和罪行可以用来辩护吗?凡是美国人做过的事情都是天经地义的吗?还有一位网友反驳道:难道今天我们都是印第安人?
    以上是7日凌晨的争辨。此时,在于建嵘教授、众多律师和“作业本”等网友的帮助下,事件有了明显转机,“青岛横枪立马”在凌晨两点左右从派出所回家,向网友通告“心情已平复,并谢谢所有帮助他的朋友。”

    按说,争论可以到此结束,但这位官员在下午又按捺不住,完全无视网友救助的事实,再次发帖:“这里很多人出人命才兴奋的心态,真够扭曲的。”并说,“不要一面做着杀人凶手,一面还认为自己特别正义。”与此同时,这位官员还不忘将网友的成绩揽到自己头上,表白道:“昨晚一直为那位买了汽油要自焚的青岛横枪立马老兄揪心,折腾到快五点了才睡着。”而网友的回答更实在:“昨晚你一直在例证强拆的必要性,以致把百姓比作印第安人,劝阻人们要像印第安人让出美洲大陆一样让出自己的房子,辛苦了!”
    还说什么呢?关于强拆,国家法律及国务院办公厅都有明文规定,强拆不是科学发展观也成为无须再次论证的常识,这些常识,网友明白,百姓明白,可官员要么不明白,要么装着不明白,要么不想真明白。套用一句网络流行语:网友都过了河,官员还在假装摸石头。
    追述到此,始终没提这位官员的尊姓大名,不是不屑提,而是这位官员除揽功之外,其余的还算“大实话”。名字只是一个符号,不提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