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取消地域限制基本医保关系顺畅接续
李华新
只要准确地将身份证号告知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就可以顺利地将自己在异地基本医保关系转移到最新就业地。曾备受地域限制的基本医保关系,正在新疆逐步解决,且已有了较为具体的实施办法。(天山网2010年12月24日)
12月23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暂行)办法》出台。这意味着全区区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参保(合)人员流动就业时可连续参保,基本医保关系顺畅接续。
通知要求,城乡各类人员按现行政策规定参加相应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不能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脱离工作单位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按《自治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执行;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和新农合参合人员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城镇职工参保的,其原参保(合)年限折算办法由统筹地区自行制定并报自治区人社厅、卫生厅、财政厅备案。
今后新疆区内社会(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经办机构都将指定窗口或专人,办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保登记和关系接续等业务,并逐步将身份证号码作为各类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识别码,及时记录更新流动人员参保(合)缴费信息,保证记录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新疆的这个办法,在全区进行推广之后的经验,可以作为在全国实行联保的一个方向,在这个办法实施之后,就能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的基本医疗的难题,而且现在看来,从技术层面解决这个问题并不是不能做到的事情,问题的关键是既有技术的投入,也需要在实行全国联保的时候,需要有一个最基本的实施方案,因为现在新疆能够行得通的方案,在全国进行实行虽然是有难度的,但是不是不能推行。
不过现在在新疆流动就业基本医保区内“全漫游”,从基本的操作来看已经基本上是可以实施了。身份证号将逐步成为各类人员参保识别码。 不过对于无法顺畅承接的,一些无法通过,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参保地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经办机构都会在其办理中止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并保留其参保(合)信息,以备核查。参保(合)凭证信息原则上通过社会 (医疗)保险及新农合经办机构之间传递,因特殊原因无法传递的,由参保(合)人员自行办理有关手续。
但是,对于医疗费用和药品的价格,如果是可以再合理的价位上执行,或是额度能够再进一步提高的话,那么,新疆的小区地域限制而流畅承接的办法,对于流动人口的医疗参保和医疗救治问题,那就有了基本的保证。这应该是一个具有创新的工作。愿新疆的能够进一步总结经验,在全国进行推广。受益者将会惠及数以千百万计数的流动人员。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