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已经到了年底,终于传来喜讯,曰“国务院:严格把关共撤销驻京办625家”。
是的,您一定注意到了,这里对喜讯的传播毫无喜气,是因为我们有太多的不解。
国务院大棒一挥,裁撤了驻京办,义正辞严地;又因为成果甚丰,还得意洋洋地,颇有表功的意思。
但是,我们知道,在革命战争年代,就有驻“京”办;我们还知道,建国后前三十年,也有驻京办,不论是敌人眼皮下的驻“京”办,还是建国头三十年上级眼前的驻京办,在毛主席的领导下,他(她)们都很好地坚持了党的原则,保护了党的利益,发展了党的各项事业,为党的事业做出了甚至是巨大的贡献。而在经过思想解放、正本清源、拨乱反正、实事求是的“特别是”年代里,驻京办已经到了非撤不可,并且撤了驻京办还是国务院郑重其事自我表彰的业绩,此不解之一。
驻京办撤了,表明在特色时代,驻京办对树立党的威信是有害的,甚至进行了违纪的无原则交易。并且一撤就是625家,由此数据可知,情况相当严重,近些年社会舆论亦时有反映。这种交易是上级安排下级的,有策划、有目的、有执行机构、有专人负责,周密部署而后组织实施的,当然活动经费自然是公家拿的,总之这是领导(即组织)安排的、公家出钱的有组织的勾当。
但问题是,如果如报纸披露的,这些跑官、跑个人利益的事——无原则交易,不论个人创意还是奉旨办差,则驻京办领导狗胆包天、猖狂至极,可为什么没听说有任何驻京办领导受到制裁,这又是为什么呢?
根据D氏党和政府的组织原则,可以肯定,驻京办的所作所为,是奉旨办差,是领导指使的;或者,驻京办独断专行,肆意妄为,不论哪种情况,驻京办的上级领导们,要么是错误行为的决策者、指使者,要么做为领导,至少犯了失察之错或罪,应当承担责任,也应当受到制裁。625家机构被撤销啊!为什么沸沸扬扬仅公开议论就已经几年的驻京办,无一领导因此承担责任呢?
既然是交易,得有二方, 除了驻京办及直接的上级、领导外,配合其进行违反原则活动、并伴有灰色交易的“京”中权力部门和领导为什么都那么清白呢?
再者,究竟是驻京办的各级领导及其上级胡作非为,严重败坏党的名声,还是驻京办这种组织机构罪恶滔天呢?究竟是人犯了错还是组织机构犯了错呢?国务院的处理告诉我们,似乎是,如果在比如北京盖上高楼大厦,挂上牌子且书以“驻京办”,里面一个人没有,过几年,仅仅书写了“驻京办”的此高楼大厦,必然错误重重、甚或罪恶累累。真长见识,真正怪哉!
仅仅裁撤了驻京办,非组织、无原则交易就没了?又一不解。
当然,可能是草民心太急,那我们试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