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质疑升级,相关部门能否从善如流?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公布以来,对其的质疑就没有停止过,而且大有一浪高过一浪的势头。
 

  更是罕见的是,新华社也接连发表了3篇社论,起从以前为政策法规出台铺路到现在的质疑,足以说明车船税涨价的不合时宜是到了何种的程度。

  其实,草案的公布,就是为了征求意见,既然舆论一边倒,那么主管部门是否该从善如流,放弃或者修正这种做法呢?

  财政部税务司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车船税是财产税,立法一方面是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一方面也是引导汽车合理消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根据车船税法草案规定,乘用车根据排量划定七档征税。其中,1.6升以上至2.0升(含),税额为660元至960元,4.0升以上税额为3600元至5400元。

  对于其认为的调节财富,我觉得不敢恭维。我国汽车消费主打的就是1.6-2.0这个排量区间。按照草案规定,这一块也是要涨价的。一般消费者对车船税涨价的敏感程度是高于有钱人的。而且车船税是财产税,财产税应该不是一个涉及环保的税种。

  而按照排量的阶梯收费,这看似有利于合理消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这种按照排量一刀切的方式,并不会鼓励企业提高燃油经济效率,相反,可能是追求燃油经济效率企业的打击。

  另外,从草案来看,节能减排、合理消费只是适用于一般消费者身上,对于警车、公车和部队的车则予以了豁免。

  其实,从车船税涨价来看,我觉得最大的动机就是增加税源,提高各级政府的收入,显然这将我们的车主当成了唐僧肉了。

  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可爱的车主身上已经背负了太多的税费。成本17%的增值税、车价10%的车辆购置税、车价1%到40%的消费税、进口车15%的关税、随油价征收的燃油税。负担之高全球数一数二。
 

  对于这么高的税负,在我国税收收入增长远远高于居民收入增长,高于GDP增长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减税,而不是增税。
 

  在我国进入汽车社会,城市交通环境早已经不堪重负的情况下,汽车税费确实是应该进行改革,但是绝不是像车船税这种做法。

  新华社在其社论中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的汽车税制应当降低购买、保有环节的税负,提高使用环节的税负,让多开多缴税、少开少缴税的理念深入人心,让更加聪明的税制激励体系替代临时性的财政补贴手段。”

  在现在的城市交通环境下,新华社的这个建议,还是能代表大多数人意见的。我看行。国家相关部门是否应该集体讨论一下,从善如流,真正的对汽车税费进行改革呢。新华社现在都变了,政府部门改变一下应该不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