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铭,就是危险品


李启铭,在校园“闹市区”高速开车,旁若无人;撞人之后,扬长而去接女朋友,若无其事;被拦截后,对座车漆皮之损深表怨意、痛惜不已,对撞人之事,毫无歉意、毫无悔意、毫无内疚、毫无痛苦、毫无压力,进而,口出狂言“我爸是李刚(大官,保定公安局副局长)”。
“我爸是李刚”真正振聋发聩。保定公安局副局长的公子有深刻的思想,死伤人的事是由公检法管辖的,法比天大嘛,而其大官人父亲是可以左右公检法的。当然致人死伤也就算不得什么事了。
李启铭不仅有上述深刻思想,还公开向社会宣示,以炫耀其光彩夺目的门庭,这是何等的豪情、骄傲和自信!
一般地,对人有深厚感情仇大恨者,可能会有极端举动,危及人性命。
而李启铭,平白无故致人死伤,根本没当回事!其身边的人,若言语有所冲撞、或因事闹点矛盾,生命安全能有保障吗?不得不让人担心,李启铭就是个危险品。
在人多的地方高速行驶会损害别人的生命,这样的情理,他不懂;损害别人,也会给自己带来灾难,这样的情理,还是不懂——不懂事;死者不能复生,而生命对人只有一次,这样的情理,他不懂——不懂生命;对别人造成伤害而且是重大伤害,要承担责任,他不懂,——没有责任感;对别人造成死伤,胆敢狂妄地抬出其官人父亲,是炫耀、是示威、还是挑衅?——藐视法律,认权不认法;致人死地,以其父的官人身份震慑现场的人,此举也会给其父带来负面影响,——甚至对亲人也不会设身处地着想……
旁若无人,横冲直撞,为所欲为。
致人死伤,无动于衷,若无其事。
伤害人命,反以权势压人,猖狂嚣张至极。
这样泯灭人性的东西,要他何用?
对李启铭,不严惩不足以告慰死者,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惩不足以为法律的公正性立威,不严惩不足以树立社会秩序和社会正气!
我们还要质问,李启铭笃信权大于法、视人命如无物的信念,来源何在?是谁言语教化他的,还是李启铭身边发生的事实感化他的?
 

201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