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中的秩序——秩序的表现


世界的本质是秩序,然而人类历史进程中所展示出来的事实看起来远非这么简单,秩序总是隐藏在错综复杂的表象的背后。现实世界中所发生的一切——小到一个村庄中两位居民的再普通不过争吵,大到席卷全球的、让无数人神经紧张、焦灼不安的金融危机与战争——以及历史书籍中数不胜数的引人入胜同时又让人困惑不已的故事,都只是秩序的表现而已。

即使知道这一点,对我们理解这个世界也极为有限。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先来看看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资本主义,或者说资本主义的本质是什么?资本主义社会所呈现出来的一切,我们权且可以把它当做一种表现,联系我们正在讨论的问题,这个问题就可以表述为:资本主义的秩序是什么,当一个社会具有什么样的秩序的时候,我们可以称它作为资本主义?

这个问题的答案,至今似乎都未有定论。很多著名的人物都卷进了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论,例如西方的马克思,韦伯,熊彼特哈耶克等等,中国有梁漱溟,余英时,黄仁宇等。    
    黄仁宇先生曾对研究资本主义的诸多作者有过一个综述:“……写资本主义的文章大略有三类。一类注重生产关系的转变……。一类注重资本主义精神……。还有一类注重自然经济之蜕变为金融经济。”

 韦伯著名的观点是,商业行为,甚至大规模商业行为,在中国和印度都一直存在并早于欧洲。但那不是资本主义,因为那里缺少一种“理性”,缺少一种依赖于精确计量的法律会计契约雇佣关系政治活动等等的有理性目标的社会组织。他定义“资本主义”为“用企业的方法实现人的需求”并且这种企业必须是“使用资本主义簿记方式的理性的资本主义企业”。

与马克思同时代倾向于认为资本主义的实质在于对利润的追逐或循环公式:“货币一资本一更多的货币”。这类看法认为资本主义的实质在于“资本的堆积”

马克思则提出了“剩余价值”这个关键的概念用它来解释“利润”和资本的金融扩张如何成为现实可能性。“雇佣劳动”于是成为马克思所理解的“资本主义”做为一种社会关系的实质。

桑巴特不认为“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可以从“物质的”方面单独地得到解释。认为资本主义的实质不能从其经济的或生理的任何一个方面求得理解。只能从那个激励了一个时代的精神的总体去寻求。桑巴特把这种整体精神概括为“布尔乔亚的精于计算和理性的企业精神”。

熊彼特认为“资本主义本质上是一种经济变动的形式或方法,……开动与保持资本主义发动机运动的根本推动力,来自资本主义企业创造的新消费品、新生产方法或运输方法、新市场、新产业组织的形式,……产业突变的同样过程——如果我可以使用生物学术语的话——它不断地从内部使这个经济结构革命化,不断地破坏旧结构,不断地创造新结构。这个创造性破坏的过程就是资本主义的本质性的事实”。

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开篇就提出了自己对“资本主义”的理解:本书所要论证的是,我们的文明,不管它的起源还是他的维持,都取决于这样一件事情,它的准确表达,就是在人类合作中不断扩展的秩序。这种秩序的更为常见但会让人产生一定误解的称呼是资本主义 

第二个问题:意识形态例如宗教,在我们人类的历史中发挥了什么作用?

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马克斯韦伯认为新教——尤其是卡尔文教派——伦理中所蕴含的价值观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兴起。

哈佛大学的教授Shileifer等人也作了一些经验性的研究。他们把经济表现和意识形态作回归分析,就发现有些宗教对经济起着阻碍作用。有些宗教,像基督新教,对经济发展,对社会和平起着促进作用。凡是新教文明占优势的国家,它的宪政秩序、经济表现就好。比如说北美的美国、加拿大,澳洲、荷兰、英国。这些新教占优势的地区,几乎都是起源于英国那个早期只有几百万人口的很小的岛,历经一千年之内发展起来的

这些结论尽管不无启迪,但是从研究方法来看,说服力是极为有限的。他们某种程度上来说只是奥尔森所说的“特定的解释”。

   以上的两个问题作为两个特例,实际代表了秩序与其表现之间的更具有普遍性的两类问题。

第一类问题、表象背后的秩序是什么?

第二类问题、秩序会有什么表现?

   前者由表象到秩序,正是塔勒布教授所说的“反向过程”。后者从秩序到表象,也就是所谓的“正向过程”。塔勒布教授认为前者比后者更加复杂,在某些情况确实如此,但是整体来看,这个认识是毫无道理的。地上的一滩水追索它的成因固然困难,然而地上的一块冰,我们要想象它融化之后的形状也绝非易事。

     为什么苹果往地下掉?

为什么工业革命发生在英国,离欧洲大陆隔离的岛上?

     是什么导致西方世界在10世纪到18世纪之间,由相对落后的地区成为世界霸主?

为什么曾经在科学技术方面遥遥领先的中国放缓了步伐,甚至陷入长时期的停滞?   

二战以后,为什么一些国家像日本、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经济增长,而另一些国家,则要相对逊色得多,像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

这是第一类问题,我们力图解释我们所观察到的现象的原因,或者说追寻表现背后的秩序。

当人以光速前进的时候,世界是什么样的?

电流可以产生磁场,磁场可不可以产生电流?

市场的扩展与深化会不会带来经济危机以及诸多的社会问题?

计划经济会给我们带来什么?繁荣、民主还是贫穷与极权?

现实中存在的政府对社会生活、甚至人类的历史施加了什么影响?

这是第二类为问题。对于已经被我们所了解的秩序,我们想要知道他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或者说探寻秩序在现实世界中的表现。

从这些典型的问题我们就很容易明白,无论是“反向过程”还是“正向过程”,也就是说从表现到秩序,或者从秩序到表现,都是对我们人类的智慧的挑战,也构成了科学的全部内容。通俗地讲,前者是不断地问“为什么”,后者则是问“怎么样”。

   前者,对于如今的学者显然已经成为常识,不再是个问题。张五常认为“科学是有系统地解释现象的学问”、“所有被众所认同的现象,都是有迹可寻,有规律的”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而世人对于后者的理解则要肤浅得多。如果说前者是“解释的学问”,那么后者则是“推测的学问”。尽管对于后者人类的建树一样引人注目,并且从未停止过。然而在这一点上,人类历史上有太多的失败的例子,著名的思想家例如亚当斯密、马克思也不能例外。正因为如此,推测往往被当做与“巫术”、“迷信”一个范畴的东西,往往并不能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甚至导致无端的攻击。哈耶克推测“计划经济”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的时候,并没有获得多少的认同。尽管最终的结果印证了这种推测。学者们也埋头于“解释的学问”,对于推测唯恐避之不及。

之所以形成这样一种状态,有两个原因。

第一、 解释是从已知的结果,去寻找未知的原因,要推翻一种既有结果的解释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即使是看起来显然荒谬的解释。正如奥尔森所说“当结果已知,如果某人能够使用任何数量或类型的信息来构筑解释的话,他总可能得出某种不可驳倒的解释”

第二、 推测是由已知的原因,探寻未知的结果。对于推测的检验则要容易得多——结果出现,则推测正确;反之,则证明推测是错误的。人们之所以在推测上出现错误,一方面源于人们对于结果存在不同的认识,另一方面则是本身对于秩序的理解不够深入。

秩序与其表现之间的关系,不同领域的研究者发明了许多的词汇。

第一个词汇就是功能。功能即作用、效能、功效。例如成年人的心脏重约300克,在正常状态下,心脏每分钟约跳70次,每次泵血70毫升,则每分钟约泵5升血,心脏的功能是推动血液流动,向器官、组织提供充足的血流量,以供应氧和各种营养物质,并带走代谢的终产物如二氧化碳尿素和尿酸等,使细胞维持正常的代谢和功能。体内各种内分泌的激素和一些其它体液因素,也要通过血液循环将它们运送到靶细胞,实现机体的体液调节,维持机体内环境的相对恒定。心脏的特殊功能,或者说心脏的功能不同于身体其他的器官,例如大脑、胃等,只是因为心脏是一种有别于其他器官的秩序。一旦这种秩序遭到破坏,它的功能就会受到影响甚至完全丧失。

很早以前,人们就把我们生活的社会类比于一种像我们人类一样的“有机体”。从人类自身认识的发展过程来说,这是很自然不过的一件事。因此“功能”这个词被普遍的用在社会学科领域,例如政府的功能、法律的功能、媒体的功能等等。

哈耶克对于用“功能”来指称秩序的表现——哈耶克称作为“目的”,这是一个极易混肴读者思维的词汇——有如下一段话。“我们可以说这种秩序是以它的要素所采取的有目的的行动为基础的,如果目的在这里仅指这些要素的行动趋向于确保该秩序的维持与恢复的话。……只要我们不是用它来意指对要素的目的的意识,而仅指要素也以获得那种有助益于维续该秩序的行动的常规性——这是因为那些按照一定方式行事的要素与那些并不以一定方式行事的要素相比,可能会在由此而形成的秩序中拥有更优越的存续机会。然而总的来说,在这种情况下最好还是避免使用‘目的’这个术语,而代之以‘功能’这一术语”

功能是从一种既存秩序以外的视角来考虑秩序的表现的,例如,我们说牙膏有保护我们牙齿的功能,禽类可以用来充饥等等。这是从我们自身的角度来考虑的。因此,我们或者认为某些东西没有“功能”,例如我们把动物的骨头、毛发都扔掉,这一方面是对的——因为他们对我们毫无用处,另一方面,则是错误的。任何一种存在的秩序,都有他的表现,也就是说他一定有某种功能,只是我们未能发现而已。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的生活中屡见不鲜。记得小时候村民宰杀鸡鸭以后,羽毛都当做垃圾扔掉了,后来,因为有人出钱采购,于是,开始收集。

人类无论作为一个个体或者一个组织都有自身的目的,从自身的角度用“功能”来描述秩序的表现是可以理解的,对于积累自身适应环境的知识贡献良多。然而,这种理解的方式是危险的,因为一方面秩序的表现是客观的,一旦秩序形成,他的表现就会跟着存在,并不会因为我们的认识而改变。另一方面,我们对于秩序的认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这部分源于我们认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另外秩序的表现有赖于他所处的“秩序环境”,一旦当我们对一种既定秩序的表现理解错误,也就是说对一种事物的功能做出错误的判断的话,我们的行为选择会对既存的秩序产生巨大的影响,让他难以扩散、甚至销声匿迹或者让它迅速扩散。在历史进程中,人类为这种错误付出的代价非常的高昂。对市场的排斥、对宗教的打压、对异端邪说的厌恶、对新事物的深恶痛绝、对儒家学说独尊等等都是这种错误的表现。

第二个词汇就是属性。属性即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性质是物质必然的、基本的、不可分离的特性,又是事物某个方面质的表现。

当我们说一种物质的属性时,实际意味着一种秩序的表现。例如  “无色、无味、比重为“1”、在一个标准大气压下沸点为100、冰点为0的液体等等。

正如事物的属性可以有多种,秩序的表现也不限于一种形式。尽可能的寻找一种秩序的表现,是我们把握、利用秩序的唯一的方法。一种药物可以带来疗效,同时也可能带来副作用;市场不仅会带来分工、效率、物质财富的增长,同时也可能带来贫富分化、环境污染、垄断、经济危机等等。

不同的秩序,必然有不同的表现,也就是说他们的属性必然不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可以具有共同的属性。无色无味的的液体不一定是水,市场可以形成分工,合作一样可以形成分工。找到一种秩序的独特的表现,或者说事物的本质属性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就像国家是什么、政府是什么就是两个至今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回答的问题。 

第三个词汇就是规律、法则。规律通俗的定义是指事物之间内在的必然联系。这个概念是有一定问题的。规律,只是秩序普遍的、一致的、稳定的表现而已,未见得是必然的。

水往低处流,地球的公转只是万有引力这种秩序的表现。

四季轮回,只是地球与太阳之间秩序的表现。

价格影响供求状态,供求状态影响价格,这是市场这种秩序的表现而已。

朝代更替、兴衰循环,只是权力这种秩序的表现。

三个和尚没水喝,只是合作这种秩序的表现而已。

正因为规律是秩序持久稳定的表现,因此一旦发现某种规律,人类通过对规律的遵循可以改善自己的处境、满足自己的需求,降低自身所要面临的不确定性,达到一定程度的自由。某种程度上来说,人类的历史就是对于规律不断认识以及遵循的过程。

自现代科学开端以来,决定论大行其道,人们包括一些著名的学者例如爱因斯坦对于我们身处的的这个宇宙存在着永恒的法则、一切都在法则的左右与控制之下深信不疑,把偶然性归结为我们的无知

伏尔泰在他的《哲学辞典》终究命运的问题写道:

“……一切都受不变规律的支配……每一件事都是事先安排好的……每一件事都是必然的结果。……有一些人被这个真理吓住了,他们只承认它的一半,……他们说有一些事件是必然的,而另一些不是。如果发生的事情中只有一部分是必然发生的而另一部分却不是,那是很奇怪的。”

爱因斯坦认为“作为理论物理学结构基础的普遍定律,应当对任何自然现象都有效。有了他们,就有可能借助于单纯的演绎得出一切自然过程(包括生命)的描述”

在这一信念的指引下,现代科学迅速的发展起来,各种科学领域取得的成就甚至让人类自己都甚感惊讶。从万有引力定律、牛顿定律、能量守恒定律、热力学定律、相对论、价值规律等等。然而,随着研究的深入,这一信念受到越来越多的冲击,量子理论、混沌理论、突变理论、耗散结构理论的发展,更是让这一信念毫无立足之地。

我们又一次面对一个不确定的世界,尽管在这一点上人们并没有取得一致的共识。

规律或者法则,只是秩序的表现,即使存在永恒的法则,对于我们人类来说尽管不无意义,然而并没有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大——世界中存在无限数量的秩序,而且在不断地新陈代谢。通过寻找永恒法则的办法来理解、把握这个世界,是一条没有终点的征程;更让人担心的是,他可能把我们引入歧途,如果我们以为某种永恒的法则是普适的,支配着我们整个世界,任何事物都无条件的遵循的话——在秩序不存在的地方,法则也就是秩序的表现是不存在的。

安培的儿子为牛顿写下的诗句表达了一种危险的无知与骄傲。

宣告科学救世主的来临,

开普勒已驱散了凯旋门上的阴云。

于是,圣经自此编成。

这是人的圣经,

他看到了柏拉图曾敬重的上帝,

这个人就叫做牛顿。

他来了,他揭示出最高的原则,

永恒、普适、唯一,就像上帝自身。

万物都肃静下来,听他说道:吸引,

这个词正是那造物的字音。

永恒法则的信念应该彻底被抛弃,最有说服力的证据莫过于以下的事实。

秩序的表现,并不能独立于他所处的环境,也就是说他的表现必然要受到同时存在的秩序的影响,而世界所存的秩序,任何一个层面的秩序都在不断地变化,新的秩序在涌现,旧的秩序有可能消失。我们自以为的永恒的法则,某一天,突然因为秩序环境的变化而失效,如果我们依然遵循已经失效的法则,等待我们的绝对不会是我们想像中的美好的世界。无论是自然世界、还是我们人类社会,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

第四个词汇就是逻辑。这里的“逻辑”跟思维无关,不是指一种推理论证的方法,而是指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当我们把秩序当做“因”,其表现当做“果”的时候,秩序与其表现之间的关系就可以转变为一种因果逻辑的关系。

因果关系,对于普通的民众甚至专业学者来说,都是一种不言自明的常识。“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这种通俗的说法表达了人们对于身边这个世界的体验。

德国人亥姆霍兹很好的描述了人们的这种观点。

“我们确信自然界中的每个变化都一定有某个充分的原因。我们把现象所归到的近似原因,就其自身而言,可能是可变的,也可能是不可变的。在前一种情形,上述的信念促使我们去寻求能够解释该变化的原因,直到这最后达到不再变化的最终原因,因此这最终原因在所有外部条件都相同的各种情形下一定能产生同样的不变的效果。因此,理论自然科学的最终目标就是去发现自然现象的最后的、不再变化的原因。”

牛顿也说过一句话“如果某一原因既真又足以解释自然事物的特性,则我们不应当接受比这更多的原因。”

坚持世界存在因果的信念去努力解释我们身边这个复杂的、让人困惑不已的世界,人类成绩斐然。现代科学大厦的建立,某种程度上归功于此。

爱因斯坦认为西方科学发展的两个基础:形式逻辑体系系统的实验都和因果关系紧密相关。

然而,这种通过探寻因果关系来理解我们这个世界,随着人类研究触角的深入,正日渐的受到冲击。

一方面,因果这条链条是无始无终的,无论是探寻原因,还是结果。原因背后总有原因,亥姆霍兹的“不变的原因”只能是一个永远也无法实现的的梦想。

正如牛顿发现天体运动的原因是万有引力,但是他并没有给出万有引力的原因。尽管这种片段的理论对于我们理解、利用身边的这个世界助益不少,但是,很有可能他是非常脆弱的。

奥尔森在《国家的兴衰》里一针见血的指出这一点:

“关于增长源泉的估计,尽管是非常仔细的、精确的并富有成效的,但是并未告诉我们增长的最终源泉。他们没有告诉我们,是什么动机使储蓄和投资发生;或者什么可以解释创新;或者为什么一个社会的创新和资本积累比其他社会多。他们没有从最终本源上探索增长的源泉;他们虽然探索了河湖中的溪水从何而来,但没有解释为什么会下雨。”

海德堡测不准原理,让我们彻底抛弃寻找“不变原因”的幻想。初始状态——可以理解为最初的原因的无法确定,简单如一个单摆的轨迹我们都无法确定,更不用说其他的了。

另一方面,在复杂系统中寻找因果关系受到很大的限制。简单的系统,我们可以通过实验的办法来寻找一致的因果关系;而复杂系统,这种方法是不可能的,就像研究我们的大气变化。我们不可能用实验的办法来研究复杂的系统。洛伦茨发现初始状态一个很细微的变化,引起了结果巨大的差异,这种微小的变化——例如蝴蝶煽动翅膀、小狗打了一个喷嚏——是最后巨大的差异——一场飓风或是暴风雪的原因吗?如果说是,他可以重复吗?如果说不是,结果明明已经出现了。

对于人类社会这个异常复杂的系统,这种寻找因果联系的思维方法尽管不是毫无建树,但是引起了不少的争论、混乱与困惑倒是事实。

对于人类历史中、或是现实中的引人瞩目的现象的原因,例如庞大帝国或者文明的衰落或崩溃、蒙昧野蛮的民族的崛起、各种所谓的“经济奇迹”、不断上演的“经济危机”、政治制度的变迁、社会骚动与动荡、突发的革命、骇人听闻的恐怖袭击等等,学者们众说纷纭,每一个都能言之成理,但是要完全解释力又不及。或许人们认为是诸多原因合力作用的结果,然而,这种无所不包的理论能给予我们的实践多少指导呢?它存在的意义在哪里呢?这还不考虑到一些相互矛盾、冲突甚至完全相反的理论。就像面对经济危机,有学者认为是放任的结果,另一些则认为是政府管制的结果。

正如奥尔森所说“关于西方世界兴起的标准解释并非完整且令人信服,更不用说商业革命时期的荷兰、英国和法国以及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很显然,某些重要的因素被遗漏了”

而奥尔森自己给出的答案——集体行为的逻辑——是最终的答案吗?

无独有偶的是诺斯也说过类似的话,“……这些情况几乎普遍被经济史学家和经济学家在他们对过去经济成就的判断中当做决定经济增长的因素来看待。然而解释显然存在漏洞。使我们不解的是,如果经济增长所需要的就是投资和创新,可是为什么有些社会具备了这种条件却没有如意的结局呢?……我们列出的原因(创新、规模经济、教育、资本积累等)并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他们乃是增长”。

面对下面的这首民谣,学者们又该说些什么呢?

 “醉了一个农夫,丢了一颗铁钉;丢了一颗铁钉,少安一付马掌;少了一付马掌,跛了一匹战马;跛了一匹战马,摔坏一位将军;死了一个将军,输了一场战争;输了一场战争,亡了一个国家!
    正如世界所存的物质数量无限,世界中的秩序是无限的,并且在不断地变化,作为秩序的表现同样也是无限的。尽管有同样无限的秩序对我们来说意义甚少,甚至毫无关系,就像你家的狗与邻居的猫建立了亲密的关系,不过博得你一笑而已,对于一个研究者而言,这是一个让人沮丧、悲观的事实。

早在几十年之前,哈耶克就深刻的洞察了这一点。

“理论工作至今取得的主要成就之一,就是证明了这里的个别事件经常取决于如此之多的具体条件,我们事实上根本不可能全部搞清楚它们。因此,我们不但仍然与预测和控制的理想相距甚远,甚至我们能够通过观察发现每个事件之间的规律性关系的希望也是虚妄的。”

“在复杂现象领域,“规律”一词和因果概念一样,如果不消除他们的一般含义,是不适用的。……为了成为科学,就必须提出规律——这种偏见可以说最为有害的方法论观点之一。”

不同领域的研究者关心不同的秩序与他们的表现,就像一个物理学家与一个经济学家所关心的有着极大的不同。前者看到的是速度、能量、波长、引力场等等,后者关心的是经济增长、失业率、通货膨胀、居民的收入、创新的速度、资本的积累、技术的更新等等。尽管研究的内容与方法有着天壤之别,但是抽象的来看并没有差别,他们所要知道的基本上是下面的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现存的秩序的是什么?第二个问题,秩序的表现如何?对于这一点,并不是每一个研究者都有着透彻的理解。

穷尽秩序及其表现显然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在任何一个领域都是如此,但是对于自己研究领域的秩序的表现进行大致的分类倒是可以的,这对于研究工作不无裨益。

作为一个经济学家,所关心的秩序的表现至少可以简单的分为如下几大类——包括但不是全部。

效率、成本、信息、均衡性、可持续性、稳定性、适应性、不确定性。每一个方面,研究者们都进行卓有成效的研究。

机械的效率,对于工程人员来是一件极具吸引力的挑战;一个组织的效率,对于经济学家来说同样如此,小到一个企业,大到一个国家。从最深处来看,他们面对的是同一个问题——秩序与效率的关系。

    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有一个启人深思的例子。

扣针制造业是极微小的了,但它的分工往往唤起人们的注意。所以,我把它引来作为例子。一个劳动者,如果对于这职业(分工的结果,使扣针的制造成为一种专门职业)没有受过相当训练,又不知怎样使用这职业上的机械(使这种机械有发明的可能的,恐怕也是分工的结果),那末纵使竭力工作,也许一天也制造不出一枚扣针,要做二十枚,当然是决不可能了。但按照现在经营的方法,不但这种作业全部已经成为专门职业,而且这种职业分成若干部门,其中有大多数也同样成为专门职业。一个人抽铁线,一个人拉直,一个人切截,一个人削尖线的一端,一个人磨另一端,以便装上圆头。要做圆头,就需要有二三种不同的操作。装圆头,涂白色,乃至包装,都是专门的职业。这样,扣针的制造分为十八种操作。有些工厂,这十八种操作,分由十八个专门工人担任。固然,有时一人也兼任二三门。我见过一个这种小工厂,只雇用十个工人,因此在这一个工厂中,有几个工人担任二三种操作。象这样一个小工厂的工人,虽很穷困,他们的必要机械设备,虽很简陋,但他们如果勤勉努力,一日也能成针十二磅。从每磅中等针有四千枚计,这十个工人每日就可成针四万八千枚,即一人一日可成针四千八百枚。如果他们各自独立工作,不专习一种特殊业务,那末,他们不论是谁,绝对不能一日制造二十枚针,说不定一天连一枚针也制造不出来。他们不但不能制出今日由适当分工合作而制成的数量的二百四十分之一,就连这数量的四千八百分之一,恐怕也制造不出来。

仅只改变生产的方式——独立生产到分工合作,其他的条件例如设备、投入的材料、工人的知识、技能都没有发生变化,结果却有如此大的差别。不同的生产方式意味着不同的秩序,秩序与效率的关系可见一斑。

现代工厂流水线的组织方式的逻辑正在于此。如果说上面的例子还与人们的日常体验相一致,理解起来相对容易,下面的例子理解起来则要显得深奥得多。

多年前英国政府曾面临一个难题,他们把一些罪犯送到澳洲去,由于条件恶劣,有时候许多罪犯死在途中。他们希望降低罪犯在旅途中的死亡率。当时人们想了很多办法。有的建议加强营养,有的建议提供良好的医疗设施,有的建议每次不要太拥挤,有的建议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制定最低的食物标准和医疗标准。实践中这些建议的效果都不理想。最后一个看似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办法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不按照在英国上船时的人头付费,而是按照到澳洲后下船时的人头付费。

秩序对于效率显著的影响再一次显露无疑。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所取得的巨大的进步,从一个国家这样的大范围角度印证了秩序与效率之间密切的关联。

秩序与效率从另一个角度来观察的话,就是秩序与成本的关系。同样的投入,不同的产出意味着不同的效率;同样的产出,不同的投入则意味着不同的成本。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把它们当做一个可以通用的词。例如到银行排队取钱如果花费了太多的时间的话,人们也许抱怨银行的效率太低,也许抱怨自己的成本太高。尽管人们在使用效率与成本这两个词的时候,指代的对象发生了变换,效率对应着银行,成本对应着自己,但是当我们把银行与储户作为一个系统来考虑的话,这里的效率与成本的意义是一样的。

就像上面提到的亚当斯密的例子中,如果我们考察每一枚针的成本——所耗费的时间来看,不同的组织方式导致了成本的差异;如果我们考虑生产的效率——单位时间生产针的枚数,则可以看到效率的差异,从研究的角度看来,这两种分析的视角并无区别。

对于秩序与成本的关系的考察,最吸引人同时也是最让人困惑的莫过于考察一个组织决策的过程。

不同的组织,在决策上面的效率或者说成本是有着很大的差别的。

最为人们熟知的一种观念那就是专制的组织决策的成本要远远低于相对民主的组织,或者说前者决策的效率要高于后者。这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真正的深奥的问题是同是民主的组织,甚至我们可以说同样民主程度的组织——如果我们可以准确的定义民主的程度的话,在决策上花费的成本一样有着巨大的差异。

从我们可以获得的信息来看,例如可供决策的信息、决策的程序、参与决策的人的数量、决策的意义、决策者之间的权力等级关系、决策者的知识、经验等等,我们都很难解读差距出现的原因。

研究者最终很可能把这种差距归结为组织的文化,而文化正是一种秩序。这样的答案,某种意义上等于没有回答任何问题——专制与民主同样是两种不同的秩序而已。

成本、效率的概念在普通民众的眼里是一回事,在研究者的眼里是另一回事。至少到目前为止,即使是专业的研究者对于这两者所包含的意义的理解并不是没有争议的。

丹尼尔W布罗姆利认为“断定某种有效率的政策选择而反对其他的,这会引起很大的争议。不存在单一的有效率的政策选择,只存在对应于每一种可能的既定制度条件下的某种有效率的政策选择。……关键的问题不是效率,而是对谁有效率?”,正如银行顾客排着长长地队伍经历漫长的等待才能办理业务,对于顾客当然是效率低,然而,对于银行来说,却恰恰相反。

“不首先确定追求的目标是不可能确定有效率的”。问题是确定我们的目标并不是一件更简单的事。

“效率的真正含义来自于制度”

De Alessi关于效率的定义与人们一般的理解是相吻合的。

效率被定义为受约束的最大化。效率条件被看作是由一个给定的理论结构给出的一个确定的(均衡)解所具有的特征。根据这种观点,一个系统的解总是有效率的,如果这些解符合反映其特征的约束的话

这种观点另一些经济学并不认同,例如Eggertsson、埃瑞克G菲吕博顿等。关键的一点就是,根据这种逻辑,“行为总是有效率的,选择也总是最优的”,“我们就可能把所观察到的任何结果都认为是有效率”

从秩序的角度来看,一个复杂的系统不同于简单的系统,它包含着无数的秩序,一种结果,对于一种秩序来说,是有效率的,而对于另一种秩序来说是无效率的,同时,我们不可能穷尽所有的秩序。这就给研究者造成了极大的困惑。

古典经济学家对于生产成本的研究不遗余力,也成绩斐然。科斯的《企业的性质》、《社会成本问题》两篇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论文,让我们对成本的概念有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我们需要把正交易成本直接引入经济学分析,从而使我们能够研究现实中的世界”。几十年过去了,对于交易成本的概念并不是没有争议。一些学者甚至认为交易成本本身就有问题。对于交易成本的测度所取得的结果也并不让人满意。

包含不同秩序的系统里,无论是信息的产生、传递、获得还是信息的状态都是不同的。

《列王记》上第3章记载所罗门王审案是一个闻名的故事。两个妇女争抢一个男婴,说他是自己亲生。所罗门就吩咐说,拿刀来,把孩子劈两半,两个妇各一半。孩子的亲生母亲心疼孩子,就说:求我主把孩子给那妇吧!另一妇说:这孩子既不归我,也不归,把他劈了吧。所罗门认为不忍孩子的是他的真正母亲。把孩子判给了她。

    无独有偶,中国的《灰阑记》里记载了相似的故事。解决的办法是在地上划一圆圈(灰阑),谁能从圈中拽出小孩,小孩就归谁,真正的母亲不想伤害自己的亲骨肉,就放弃拽小孩。县官将孩子判给真正的母亲。
     不同秩序导致不同的信息,这一点似乎不难理解。最好的例子莫过于在我们漫长的历史中产生了许许多多的文学作品,并且广为传播,而有关科学的作品相对来说则要少得多。

研究者很自然的想到从激励的角度来解释这种信息的差别。就像一只狮子在捕食猎物的时候倾向于隐藏自己,而在求偶的时候则会展示自己一样。市场中的商人,可能对价格非常敏感,一个企业中的员工,可能对组织中的权力关系更为关心。

   激励方式只是世界中所存的无数秩序中的一种,因此,现实中的世界中不同信息状态的形成原因要远为复杂。

     盖瑞J米勒在《管理困境》所提到的两个例子让我们对于秩序与信息之间这种关系的复杂性有更好的认识。

   西部电气公司的集成板焊接车间有14个员工,他们的任务是焊接通往终端集成板的电线。每运出一件产品,车间就会收到一笔固定的收入,个人报告自己的产量,管理者检查之后决定员工的工资率,从理论上来看,这种激励制度可以促使员工不断的提高生产率。

然而这种激励的效果并没有达到。

那些超过平均速度的人将受到一定的社会排挤,并遭到口头责备。一些员工即使超出了平均数,也不会如实报告;另一些一旦超出平均数就会停下工作,去帮助别的接线工;另一些达不到平均数的员工则虚报自己的产量,那些坚持如实报告高产量的员工将会受到被孤立或者某种形式的惩罚

另一个公司是位于克利夫兰的林肯电气,在生产弧形焊接方面非常成功。虽然企业规模小,但是它的劳动生产率时常得到提高,使得该企业得以将通用汽车挤出弧形焊接业务。林肯电气实行计件工资制,与西部电气不同,这里的员工非常积极,生产效率很高。自1945年以来,该厂劳动生产率一直是其他生产商的两倍。

    仅只是从激励方面来看,我们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解释这两个工厂之间的差别的。员工与管理者之间的信任,或者更广泛的讲企业的文化才是这种差别出现的原因。

     每一个系统或者组织里的信息状态,例如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固然可以通过精心设计的激励制度得以改善,更加有利于我们目标的实现,然而,激励制度是无法独立承担这个任务的;甚至于激励制度本身就是问题的根源。

    或许我们可以换一种思维,把一个组织中的信息状态,例如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本身就把它当做一种秩序,我们所要努力做的并不是去改变这种秩序,而是建立另外一种秩序,让组织在既定的信息状态下,达到理想的目标。

    限于篇幅,其他秩序的表现我就不再一一论述,这并不是说他们并不重要,或者说重要性相比于前者要小。例如公平与效率、贫富的悬殊涉及到的是均衡性;稳定的经济增长、经济危机涉及到的是可持续性与稳定性;组织的官僚化倾向、创新动力涉及到的是适应性;组织中个体的之间相互的信任、合作意愿、产权涉及到的是不确定性。

秩序与其表现之间的联系——而不是我们现在通常认为的规律、因果关系——构成了科学的全部内容,也是人类永远的挑战,他们之间之所以如此复杂与深奥,至少下面两个方面是重要的原因。

第一个方面,秩序可以生成秩序,而且他们之间的这种生成关系可以是单向的,也可能是双向的,也就是说A秩序生成B秩序,同时B秩序也可以生成A秩序。用自然科学的术语来说,就是一种“交互催化”的现象。权力导致腐败可谓人尽皆知,然而,腐败同样可以生成权力,这一点,就算是专业研究者们也不见得有此洞见,更不用说普通的民众了,正因为这一点,想要靠所谓的“监督”、“严刑峻法”来治理腐败,无异于缘木求鱼,几千年中国社会的历史就可以很好的说明这一点。

第二个方面,同一个系统或者组织中,具有无限数量的秩序,最后组织的表现是他们共同作用的结果,尽管针对于不同的表现,不同的秩序所发挥的作用并不相同。正如熊彼特所说“非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生活包含着每个公司和家庭的成千上万种关系或交往。我们能够建立起一些有关他们的模式,可是我们根本不可能对他们作一览无余的观察”

用通俗的话讲,在人类社会这个复杂的方程式里,研究者们并不能穷尽所有的自变量,对于已经纳入研究者范围的自变量与结果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尽管并不是没有意义,但是它的意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另外一个事实,那就是那些隐藏的、研究者们所不知道的那些自变量的变化。

这也正是人类社会屡屡发生一些出乎研究者们意外——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毫无征兆的社会动乱、突然爆发的战争就是最好的例子——的原因。我们称之为“突变”。尽管事后研究者们总是去试图寻找一些原因,甚至形成了系统的理论,言之成理、逻辑严谨,无可辩驳的让人信服,甚至实践也证明他们的理论是对的,然而正如普里戈金在餐桌与阿尔文托夫勒讨论偶然性时,面对阿尔文托夫勒“对偶然性赋予一种特殊的作用,他们不就解除了其偶然性”的质疑时所说“是的,这也许是对的,但是我们当然绝不可能确定下一次分叉将会在何时发生”,理论的意义也就大打折扣,人类智慧所发出来的光芒顿时黯淡了许多。这个分叉点也许是一个隐藏的自变量的变化,也许是一个新的自变量的诞生,换一种说法,就是一种我们所不知道的秩序的扩散与一种新的秩序的诞生,对于前者,我们至少还可以通过研究、教训做出某种程度上的努力,尽管最终取得的结果并不像许多研究者们认为的那样乐观。对于后者,我们束手无策,甚至可以说是我们人类智慧以外的东西也并不显得夸张。试着想一想,下一个新的物种会是什么样,下一次大流行的瘟疫是什么病毒,下一个自然科学甚至物理学的重大突破是什么?

问题不在于我们的理论,而在于我们的思维方式,或者说我们试图理解整个世界的方法。用哈耶克的话来说,就是我们用研究“简单现象”的思维方法来研究“复杂现象”。

或者这样说可能更容易让人理解,通过理论来把握我们身边的世界——尤其指人类社会,本身就包含着自相矛盾的逻辑,当一种新的理论诞生的时候,也就是这种理论失效的时候——一种新的秩序的诞生,意味着我们将要面对的是一个新的、不同以往的世界,而这个以往的世界正是新的理论力图解释、把握的世界。 

研究者在研究社会现象的时候,经常容易陷入两种误区。

一种就是把一种秩序的表现理解理解为另一种表现的原因,而未能看到表现背后的秩序才是真正的原因。例如把持续的经济增长归因于持续有活力的创新,正如上文所说到的,这只是可持续性与适应性之间的关系,他们都是组织中既定秩序的表现。这就相当于把感冒时流鼻涕当做头疼的原因一样荒谬。

当我们按照这种逻辑去改变一种表现的时候,确实有可能达到我们想要的的效果——另一种表现,但实际真正组织有所改变的原因在于我们改变了秩序。更多的情况下,努力会以失败而告终。正如中国历史上一些思想家总是把社会的兴衰循环归结为不施仁政、贪污腐败、专制等等,但是历史还是一再的重演。

另一种误区就是陷入因果逻辑的泥潭无法自拔。只要你用因果逻辑这种思维来试图理解、解释这个世界,你就不可避免的陷入这个泥潭之中,就像小孩子们陷入“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样的困惑。秩序的“自催化”与“交互催化”现象都不是因果思维所能理解的。

我们来看看下面一段话,对于理解这个问题将大有裨益。

“达尔曼指出,德姆塞茨、波斯纳和诺斯的分析忽略了确立私有权利以及这些权利一旦确立后对其进行保护的真实成本。产权学派的逻辑可以用如下的式子来表示:

经济盈余=f(产权)

这就是说,当产权朝着排他性私人权利方向演进时,从一块土地上获得的经济盈余将增加。土地制度变迁的另一个可供选择的模型可表示如下:

产权=f(经济盈余)

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生产性资产中的最佳产权结构是个因变量,而不是像产权学派所说的那样是个自变量”

孰是孰非呢?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学术界这种问题随处可见。例如交易成本导致市场,还是市场导致交易成本?

人类至今许多类似的困惑、争论,源于我们身处因果逻辑的泥沼中——也就是李白所说的“只缘身在此山中”。用本文的逻辑来理解,就是他们都是“因果思维”这种人类的秩序的表现。

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找到复杂现象背后对应着的秩序,尽管这并不容易,除此以外别无他途。这意味着我们看待世界的视角要根本的改变。

 

注释:

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社,2009年,页146

哈耶克:《致命的自负》,冯克利,胡晋华等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页1

道格拉斯诺斯:《理解经济变迁过程》,钟正生、邢华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页120

 更多详细内容参见杨小凯教授的文章《基督教和宪政》

 这是诺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中试图回答的问题。

 这是奥尔森在《国家的兴衰》中试图给出答案。

见于张五常的《经济解释》。

 历史上“纸上谈兵”的典故就是一个不错的例子,太阳系几大行星的发现同样显示了人类“推测”的智慧。

奥尔森:《国家的兴衰》,李增刚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9年,页11

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一卷)》,郑正来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页58

 爱因斯坦有一句名言流传甚广,“上帝不扔骰子”,就是这种思想的表现。

普里戈金:《从混沌到有序》     页309

普里戈金:《从混沌到有序》  页90

普里戈金:《从混沌到有序》  页106

普里戈金:《从混沌到有序》 页153

奥尔森:《国家的兴衰》,李增刚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9年,页4

奥尔森:《国家的兴衰》,李增刚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9年,页7

诺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厉以平、蔡磊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9年,页6

 中国有一句俗语“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说的就是同样的意思。

哈耶克:《哈耶克文选》,冯克利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页448

哈耶克:《哈耶克文选》,冯克利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页457

丹尼尔W布罗姆利:《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陈郁、郭宇峰、汪春译,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7年,页5

丹尼尔W布罗姆利:《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陈郁、郭宇峰、汪春译,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7年,页95

 

艾瑞克菲吕博顿、鲁道夫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孙经纬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页13

艾瑞克菲吕博顿、鲁道夫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孙经纬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页14

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盛洪、陈郁译,上海:格致出版社,2009年,页14

盖瑞米勒:《管理困境——科层的政治经济学》,王勇、赵莹等译,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6年,页257

盖瑞米勒:《管理困境——科层的政治经济学》,王勇、赵莹等译,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6年,页163

哈耶克:《哈耶克文选》,冯克利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页449

 熟悉朝鲜战争历史的人,可能对这一点有更好的理解。

普里戈金:《从混沌到有序》页25(序言)

 更详细的内容参见哈耶克的文章《复杂现象论》,此文章收入由冯克利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哈耶克文选》。

 这种自相矛盾的逻辑与一个谜语有异曲同工之妙,“当你说出它的时候,他就消失了”。哈耶克说过“一个完全能够自我解释的头脑这种说法,包含这逻辑上的矛盾”,与这里所说逻辑相似。另外,这是否意味着有一个类似于“海德堡测不准原理”相似的理论:通过寻求因果关系、规律的办法,是不可能找到原因与规律的,这一点值得深入的思考。

丹尼尔W布罗姆利:《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陈郁、郭宇峰、汪春译,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7年,页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