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在第六届地方政府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表示,深交所将推进适合创业板特点的退市等制度创新工作,并关注已上市企业的规范运作与募投项目资金管理。
这是监管部门相关人员再一次在公开场合提到创业板的退市问题。其实,早在去年的10月23日,创业板还没有挂牌之前,陈东征曾表示,创业板将实行严格的直接退市制度,广大中小投资者对此必须有充分的风险意识。其后,包括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等也曾多次表达过对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关注。今年3月4日,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更是表示“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市场直接退市制度的方案已经上报证监会”。
在市场翘首以盼创业板退市制度出台之际,9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表示,创业板退市制度很难在年内推出,没有具体时间表。宋丽萍指出,目前已有专门的队伍在研究创业板退市制度。退市制度非常复杂,涉及到交易规则等问题。“从我了解的工作进程来看,因为涉及面较广,估计下半年很难正式推出。”
没有退市制度搞什么创业板?对此,业内人士叶檀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没有退市制度,或者说退市制度没有时间表,意味着至少市场暂时可以漠视创业板股票的退市风险,也意味着创业板个股的风险被无形中放大。
事实上,在诸如技术风险、经营风险、创新风险等创业板所面临的风险中,退市风险才是其中最主要的风险,其它几种形式的风险,最终无疑都会表现在退市风险中。创业板公司一旦遭遇退市,投资者则有可能血本无归。而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出台与实施,不仅是市场制度建设的需要,也明显是对创业板投资者的一次很好的风险教育。就在陈东征表示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上报证监会的同一天,创业板股票就出现集体下挫的走势,不能说不是退市制度所形成的巨大威慑力。
即使作为市场的一项制度建设,创业板退市制度也该早日出台,更何况,创业板挂牌即将满一年时间,创业板公司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多,如业绩大幅倒退问题、某些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一团糟的问题、包装粉饰业绩上市问题等,这些都迫使创业板的退市制度宜早日颁布实施。
其实,创业板退市制度之所以“难产”,主要是利益的涉及面太广的缘故。交易所的利益、上市公司的利益、地方利益、投资者的利益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在利益机制没有理顺的情况下,创业板退市制度才表现出没有“时间表”。但是,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中国资本市场的利益才是处于第一位。而且,从境外市场创业板的退市制度看,其退市率并不低,某些年份甚至出现退市公司比新挂牌公司多的情况。这说明,创业板公司的退市制度,并非什么“中国特色”,而是与国际成熟市场“接轨”的需要,也是中国创业板市场能够真正做大做强的根本保证。
创业板退市制度,不应只挂在口头上,推出创业板退市制度宜早不宜迟,如果等到挂牌的公司越来越多,市场产生的问题越来越多的时候再出台退市制度,或许就会像主板那样,有上市公司退市之名而无退市之实。到那时,所谓的创业板,恐怕也就变成了第二个“中小板”了。
创业板退市制度别只挂在口头上
评论
编辑推荐
6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