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个城市出台的“限购令”遭到来自房地产业的诸多 “议论”。有住建部部门相关人员近日表示,限购令属于一定时间内的政策,而非长久政策,目的是为后续供应量的增加赢得时间。
经过多年的反复观察、讨论甚至激烈辩论之后,目前“业界”对于房地产市场症结根源的认识,终于逐渐趋近于问题的实质了,共识日益凝聚,那就是:房地产市场根本的问题依旧属于供需平衡的“传统”问题,房地产市场近年以来的诸多诡异、动荡,就是因为供给与需求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好所造成。
而追溯原因当然有许多,其中涉及房地产成品供给的结构失衡问题,由“土地财政”模式衍生的地方政府对房地产主要原材料——土地的垄断供给导致的产能瓶颈问题,也有不同产品形态适用相同的税收政策所导致的满足大多数基本民居需求的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等等。继之,后一个问题又涉及到房地产产成品的属性定位,恰恰是在这一方面的思路不清,导致了无论是供给结构或是需求结构出现了错位与混乱;其后又有投机性资金的乘机混水摸鱼、推波助澜,增大了问题解决的难度。
目前来看,对房地产市场症结渐渐“摸对了脉”,其后政策需要着力的就是正本清源、对症下药了。治理之策应当是明确的,那就是:一方面增大供给,一方面对需求进行管控。
关于房地产产成品结构性供应不足问题的解决,基本思路应该是,差异化产品结构应该选择与适用差异化的政策调控工具。首先必须让基本的房地产成品属性回归至本源性的“安居功能”,必需集中全社会力量对此项工程进行保障,为此,政府需要动用包括投资、财政、税收、货币、行政限制等等一系列的政策手段增加供给。同时,也必须对需求进行管理,比如对那些购买力强的家庭或个人进行适当的身份与购买套数的限定等。而对于非基本安居属性之外的房产品,比如豪宅、别墅之类的商品房供需,因其占用更多的社会稀缺性资源,需要采取与普通民居差异化的税收政策限制供给,当然同时必须以增加成本方式限制需求。上述措施体现出房地产市场健康的“供给管理”政策与“需求管理”政策的综合应用。
关于包括严格“限购令”在内的政府管制措施的政策效果,需再次强调的是:我们无需怀疑它的正向效应。目前临时性的严格管制措施,只要坚持一段时间,待各地廉租房、经适房大批量建成,待结构性失衡造成的“供给瓶颈”初步缓解,房价压力也就有可能得以根本缓解。当然,这一“瓶颈”的缓解取决于多重政策的配套跟进,除“基础性的”政策调整包括城市规划的优化,土地供给的增加,税收、货币政策调整之外,深层次的政策调整涉及体制与机制改革问题,如地方财政收入模式的转型,地方干部考核机制的改革,以及分税制、财政转移支付等财税体制的改革等。
“房市求解”需多项配套改革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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