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的权力大不大?这个问题很难讲,不同人群有不同的看法。在相对弱势的摊贩、游商看来,城管权力大得很,没有他们不能管的;而在政府方面看来,好像还不够大,用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邹忠民的话说就是,城管执法长期处于“借法执法”的尴尬局面,执法缺乏法律支持。日前,在四川省城管扩权与限权听证会上,当地提出的增加城管处罚权方案,就遭到听证代表普遍反对。(《人民日报》10月13日)
我们先来看看四川城管已有哪些权力?准备拓展哪些权力?《四川省城市行政执法相对集中处罚权条例(草案)》提出,城管可对对11类行为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涉及规划、卫生、市政、绿化、环保、工商、公安、国土、水利渔业等诸多领域,其中,国土、水利渔业和烟花爆竹管理等属于拟拓展的领域。从中可以看出,城管的权力涉及到了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盖无遗漏。如果将城管权力的自行扩张冲动考虑进去,则眼下我们城市生活的全部均已笼罩在城管权威之下。
过于迷恋于扩张权力的城管,能不能给民众造就一个美好的城市?我想,这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其一,现行城管的“执法难”,根源不在于权力过小、缺乏法律支持造,而在于执法的不规范、不专业。扩权论者每每以城管与摊贩、市民的冲突作为执法难的依据,殊不知,这种冲突恰恰肇因于城管权力的过度膨胀、城管自我角色的迷失。要知道,城管的要义首先在于协调和服务,而并不是试图以君临的姿态、政府的化身、强权的代表去强制民众。一旦权力越界,则不免招致民众反弹,对立的情绪酝酿久了,双方的善意便很难释放出来了。
审视桩桩件件城管与摊贩冲突的事件,我们会发现,一方面,城管滥权的行为十分普遍,随意打砸摊子,甚至试图限制游商人身自由;另一方面,很多应该做的服务却收缩得厉害,应该提高服务的时候,懒洋洋晒太阳。以这样的思路去管理城市,其实已经背离了“管理”的本意,而流入“管治”的思路了。事实证明,用“管治”思路来管理一个个高度市场化的城市,当然会捉襟见肘,当然会总要嚷嚷权力不够大、手段不够多、人手不够用了。
其二,将无限权力集中于城管一个部门,很难保证权力运行的公开公正透明。权力本身就有固化、扩展的本性,这一点毋庸置疑。也因此,现代政治运行的一个原则就是权力的相互制衡。四川如果将如此众多的权力统统交付到城管一家手中,一个问题是,城管能不能以专业的能力承担?这一点,甚至城管自身都存在疑虑。成都市成华区城管局法规科科长任鸣就认为,部分执法领域涉及极强的专业性,比如油烟扰民就需要环保部门的鉴定支持,否则单凭城管“实力”可能连行政处罚书都没法出具。
除此之外,民众最大的担忧则是如此集中的权力很难保证权力运行的公开公正。现实告诉我们,一旦无监督、无制衡,则根本无人能够对城管的滥权进行纠偏,而仅仅依赖城管自身,很难有自我提醒的动力和能力。长此以往,则必将成为城市良性运转的灾难。比如说,权力扩大了的城管,肯定会有增加“协管人员”的诉求,这样一来,问题会像滚雪球一样层层累积起来。
当今之计,纾解城管执法困境不能总是试图扩权。即便从城管自身的良性发展而言,此种扩权冲动也未必就是一剂良药。很简单,过于宽泛的边际必然成为另外一种无法承受之重。一个美好的城市有赖于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作为游走于城市大街小巷、原本已经无所不管的城管而言,首要的是规范权力,是限权,而恰恰不是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