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三连十”带来好意头,两条广为公众关注的新闻终于有了交待:一是中共江西省委决定,宜黄强拆自焚事件中包括原县委书记及原县长在内的主要责任人被免职;二是方舟子被打事件中“锤子教授”肖传国被判拘役5个半月。
新闻人执著于发现新闻,追寻真相,探求真理,念兹在兹,矢志不渝。可曾几何时,新闻人和新闻本身因种种因素,也曾遭遇到意想不到的重重阻力,其间的甘苦、况味构成一种另类的从业体验。在这样一个新闻容易“断尾”的时代,这两件新闻的进展可以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是,新闻事件本身的价值又超出新闻学范畴,放在更广阔的背景下,事件的进展体现出社会的进步,秩序重建,良知唤醒,道德再一次闪耀出光辉价值,而这一切,某种程度上将推动社会的良性运转。
宜黄事件已有明确定性。人民日报评论宜黄官员漠视人权,以人民为敌;新华社评论分析,宜黄悲剧的根源是权力滥用。从为GDP快速增长,为经济高速发展,到为政绩,为官帽,罔顾人命,违法行政,其间的内在逻辑清晰可见。更恶劣的是,在悲剧发生后,宜黄主要官员不仅不反省责任,反而变本加厉在南昌昌北机场导演出抢尸闹剧,激起社会公愤。
方舟子被打事件同样也是一出闹剧。仅仅因为对方对自己的学术成果提出质疑,负有传道、授业、解惑之责的堂堂大学教授,卸下平日斯文的伪装露出狰狞面目,网罗、指使歹徒行凶报复,在那具有浓厚象征意味的锤子扔出的一刻,终于完成了人生的沉沦和蜕变。
正义战胜邪恶,光明代替黑暗,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但是,正义的光明到来之前,邪恶的黑暗最为漫长、难捱,社会不能总是让正义的光明使者付出血的代价,付出更高昂的成本,这也是不堪承受的社会成本。社会的良性运转,需要公平正义的权力运行机制,需要对权利的有力保障,需要权力与权利的明晰边界,需要秩序、良知、道德、需要真善美,需要人类普遍向往和追求的价值构建社会的主流……因此,社会需要方舟子,需要像钟家人一样维护自身权益的公民,当然,社会同样需要那些声援他们的新闻人及无数的网民、市民,当市民勇敢地站出来为自己和他人争取受侵害的权益时,这样的市民就是大写的公民。
有必要强调的是,今天的结果仍然只能算是阶段性的成果。宜黄事件不会因一纸免职令就画上句号,之前抚州市委处理后,外界盛传两位主要责任人仍在主持工作,此次由省委发文免职,显然在停职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但是,按通行的官场逻辑,闪电免职闪电复职也不是没有可能。此外,网传有关主要领导豪华别墅的传言也有待进一步厘清。更何况,宜黄悲剧并非孤立个案,因违法行政、不当利益的强拆事件仍在各地发生,比如江西上饶的强拆事件,广西北海白虎头村银滩强拆住宅楼事件等。
同样,方舟子遇袭案中法院的判决也存在争议,分歧在于是以“寻衅滋事罪”还是以“故意杀人(未遂)罪”起诉 。以什么罪名起诉,决定了犯罪嫌疑人所付的代价和成本,量刑过重有失公允,量刑畸轻又容易助长犯罪气焰,所幸一些法律界人士条分缕析,加入讨论,有助推动司法进步。这些都是社会的力量,是公民的力量,公民围观、参与事件,改变的不仅仅是事件进程和结果,更是改变社会,改变历史,改变时代和时间。这个意义而言,为了社会良性运转,所有公民仍须发力。
宜黄事件及方舟子被袭案——社会良性运转,公民仍须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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