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停在这里


我喜欢停在这里

 

    我停在这里,而不是在路上,也不是在家中。家是一个无处可去的地方,我无处可去吗?大概是——昨天,我坐在北京一家星巴客的高凳上,脸朝外。我忽然想到了,写《在路上》的作者杰克•凯鲁亚克,那个长得很帅又很爱写小说的美国男人。凯鲁亚克和他的朋友狄安必须在路上,他们去搭车,搭货车也行。后来,狄安开着自己的车。他们需要在路上,需要开车,来缓解一系列的内心危机。
    向西向西向西——凯鲁亚克碧蓝的眼睛,他的黑白格西装,他的打字机,他的流淌的文字和激情。如果天气恶劣,他们就在咖啡馆,整夜整夜的在那里。他们喝着咖啡或威士忌,那里有黑人歌手在歌唱。他们也打短工,也看望姑妈,也服用安非他命等等。二十世纪中叶,在那条美国公路上,他们开着飞车,嘶叫着,甚至脱光衣服。他们仿佛衣阿华河谷上的浮物,他们在漂,停不下来。
    我停了下来,在这一家咖啡馆。这里有咖啡,红茶和三明治,却没有歌手。我多么希望在这里的某个角落也有歌手,他弹着吉他在歌唱。他闭着眼睛,我非常喜欢歌手歌唱的时候闭着眼睛的样子,那样子无比的飘渺和单纯。星巴客没有歌手,这里相对是安静的,有的人面前打开着本机,还有的人在翻看杂志。这几年,我没有时间和气力,到有歌手的地方去了。我以最快捷的方式,坐在这里——停在这里!我目前只需要“停下来”,没有歌手就没有吧。
    我喝着十五元一大杯的“卡西赛罗中”咖啡,看着大玻璃外面对面商店广告上的男模。这个男模很陌生,原来那个男模呢?我第一次在回想,对面广告上有过许多男模,他们被不断的更换着,他们去而不归。可我只喜欢上次我来这里的那个广告上的男模——他特像我的一个朋友。此刻我满脑子都是那个朋友——我原来写过:“那是一个白人男人,戴着太阳镜,寸头,嘴形很好看。他穿着牛仔裤,淡蓝衬衫,乳白色立领休闲上装,黑色鞋面白色鞋带的休闲布鞋。他走在一条有荒草的路上,路的左侧是树丛,再左侧是河水。他穿过自己的大玻璃,再穿过星巴克的大玻璃,朝我走来,却永远走不过来的走来。我认定,他深夜也是这样走着。当整座大厦的人都走空了,他仍旧不停的走着,他走了一万年吗?”
    我好像也走了一万年,我在寻求。我像拍《野草莓》的导演英格玛•伯格曼那样,在寻求年少时的某种缺失,或是寻求其他。比如,我总也找不到家。我家住在蒲黄榆的时候我找不到,现在住在二环西南我依旧找不到。我只能凭借公汽和出租汽车回家,或凭借朋友送我回家。39路到蒲黄榆,我每想起39路,就会想起刀郎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他家住在乌鲁木齐,他家门口有2路汽车。这些年,我从另一座城市回北京,都是乘大巴,到三环再“打的”。我家小区门口,现在有N路公共汽车。N路!便没有了39路情结。“你像一只飞来飞去的蝴蝶……”我一点儿都不像。刀郎的嗓音,让我感到有一种长途跋涉感,也让我的头皮发乍或发麻。近来我的身边已没人再提起这个歌手了,而我与他家门口的公共汽车情结却永远缠绕在一起。

    我不喜欢北京,不喜欢我找不到家的北京。当我找到家了就一定喜欢它了,我还喜欢北京的美术馆,三联书店, 剧场, 三里屯,798和某些专卖店。大约从06年开始,我常来这一家星巴客,我喜欢这座大厦里的而不是别处的星巴客。可是如果让我从这里回家,我一如既往的找不到家。但我却一如既往的能够找到这里,不用找就找到了这里。
    我一个人,乐此不疲的到这里来,停在这里。
    我需要坐在这里,需要面对陌生——全部是陌生……

 

我用手机拍的

 

                  很橙色,很美

 

           喜欢原来的那个广告,没拍下来,可惜

 

               上面那杯咖啡很迷人

 

                 墙上有一片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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