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新闻自由的步伐


    “新闻自由”一词几乎可以在所有国家的法律中看到,但什么是新闻自由?自由的标准是什么?由于在这些根本问题的回答上不同,因而在各国对新闻控制与新闻自由平衡的尺度完全不同。从历史的角度看,新闻自由这个人类追求的目标正向日益开放的方向发展。这点,从中国汽车新闻发展的变迁可以看到一个缩影。
    1956年,美国伊利诺大学教授弗雷德•西伯特、西奥多•彼得森和韦尔伯•施拉姆合作出版了《新闻传媒的四种理论》一书,书中将世界上的传媒理论同社会关系的各种思想理论相对应,归纳成四种理论模式,即集权主义理论、自由主义理论、社会责任论和苏联模式。
    西伯特在用人的本性进行分析时指出,集权主义理论认为:“个人唯有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才能实现其全部潜能。作为个人,人的活动范围非常有限,但作为社会或有组织的社区的成员,其实现自身目标的能力大大增加。在这一理论假设下,群体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个人,因为只有通过群体,个人才能达到其目的。”在人与国家的关系方面,集权主义论认为:“群体组织的最高形式是国家。在价值的尺度上,国家压倒个人,因为没有国家,个人就不能发展出文明人的特性。”“人正是在国家中并通过国家实现其目的;没有国家,人会依然处于原始状态。”基于这种认识,信息的传播、新闻媒体的行为都必须体现国家的意志,要绝对受控于政府。
    任何理论的产生都有其社会背景、经济、文化背景。集权主义理论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封建社会、神权社会,在二战时被法西斯发挥运用到了极致。同样,自由主义理论也有其社会背景和发展的历史渊源。
    自由主义理论产源于“天赋人权”,体现着自由资本主义时代明显的特征。在西伯特的阐述自由主义理论中,把人视为文明世界的首要单位与推动者,认为个人的快乐与幸福就是社会的目的,社会的主要功能就是促进每个成员的利益最大化,个人的成就成为最终的目标――人的目标、社会的目标和国家的目标。人是有理性的,人本身就是目的。人作为有思想的有机体,有能力组织其周围的世界,并做出促进自己利益的决定。关于自由主义理论形成的历史渊源,西伯特指出:“16世纪提供了经验;17世纪形成了(自由主义)哲学原理;18世纪将这些(自由主义)哲学原理付诸实践。”自由主义理论主张,对新闻事业不加任何限制,允许传播媒介自由行事,随意去报到一切事实。这种理论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达到鼎盛时期,与这种新闻观对应的新闻体制被誉为正宗的新闻体制。
    任何事务都是相对的,即便在这种新闻观产生的美国,对新闻也是加以控制的,只是控制的手法和集权主义理论有所不同而已。如,美国在伊拉克战争中,千方百计地对媒体进行控制,其核心还是要维护美国的国家利益,甚至从巴格达驱逐那些违背美国意志的阿拉伯新闻媒体。
    社会责任理论主张,有限制的新闻自由、承认政府对新闻业干预和控制的一种新闻观念。作为西方20世纪的传媒新理论,社会责任论并未否认自由主义理论的原则精神,而是用一系列新的观点,对新闻自由,传媒与政府、与公众的关系等西方新闻学中关注的基本问题,重新进行了阐述,把传媒的社会责任、道德义务的概念融入进去,而且予以强调。首先,修正了关于“自由”的观点,认为自由主义理论只有一种“消极的自由”,唯有对社会承担义务,负有“责任”的自由才是有实效的“积极的自由”。其次,修正了自由主义理论关于报刊的性质和职能的某些观点。自由主义理论认为报刊是“自负盈亏”、不受政府干涉和控制的“私人企业”,强调“超然独立”、“监督政府”;社会责任理论则强调报刊要为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服务,对社会负责,实行“有控制的新闻自由”,政府可以“干预和控制”新闻活动。由于受到过度商业化的影响,新闻界出现了许多触目惊心的问题,比如以耸人听闻为特征的黄色新闻吸引读者,黄色新闻的泛滥导致了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了社会对媒介不负责任的新闻活动的谴责。针对自由主义理论带来的弊端,社会责任理论大力倡导责任观,要求新闻媒介在享有充分自由的情况下,主动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自律”。
    关于苏联模式,施拉姆认为,苏联传媒理论的来源或者说哲学基础,来自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和阶级斗争”学说。他还从三个方面讨论了马克思的社会变迁观——即社会变迁的动力(辩证法)、其动因(唯物决定论)和其目标(工人阶级的胜利以及最终建立一个无阶级、无国家的社会),建立一个无阶级的社会,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学说中关于社会变革的目标和结局的观点。施拉姆还引用列宁关于报纸应该是“集体的宣传员,集体的鼓动员……集体的组织者”的观点,认为在苏联的传媒理论中,关于传媒作用的观点的核心,是将传媒工具化:将媒介视为国家(代表人民)通过对传播的物质设施的控制而加以控制的工具,视为应该用来传播克里姆林宫所解释的“言论”的工具、应该置于一个高度统一的和严密划定的、参照框架中用作社会变化和社会控制的工具,应该为严肃的社会目的服务的工具。施拉姆认为,以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属于这种新闻传播体系。
    总体来看,以上四种模式讨论的核心是对媒介的控制问题,集权主义理论和自由主义理论是控制与反控制的两个极端,而完全受控与完全自由化的负面问题都非常明显。因此,这对矛盾最恰当的解决方案在于中国最基本的哲学理念——阴阳平衡,即:既不能绝对控制,也不能完全不控制。因为,绝对的控制将使人民失去言论自由,而绝对的自由将会出现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行为,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因此,对媒介的行为一要适当控制,二要对媒介的行为提出自律要求。
    与30年前相比,今天已经是新闻极大的自由了,再加上互联网的普及,人民可以更加充分地享受言论自由的权利。以前,公众要想发表自己的看法,一是通过媒体的采访,二是通过投书媒体,编辑们认为他们的意见具有代表性,并符合报纸的编辑方针,公众的意见才能见诸于报纸、杂质、广播或电视。互联网的普及改变了这一切,从互联网刚刚开始时的获取海量信息使眼界豁然开朗,到通过BBS参与评论,再到现在的专题论坛、博客、微博客,如今已经进入了Twitter时代,人民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越来越多,在言论方面获得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最大的自由,很少有哪个精英能够左右人民的心声,通过互联网老百姓的声音得到了比传统媒体几倍、几十倍的放大,甚至影响到国家政策的制定。
    就汽车新闻在中国的发展而言,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全国专门写汽车新闻的记者加在一起不到10人,他们主要写一些与汽车有关的政策性新闻、到国外参观访问的见闻,以及根据自己对政策的理解、对国内外汽车产业发展差距的观察,对产业、厂家的发展发表自己的观点;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各报纸纷纷增加汽车版,参与汽车报道的记者多起来了,报道的重点依然是政策和国外见闻,但大大增加了对产品报道的比重。这个时期,虽然已经很开放了,但是在报道中还是有些不成文的规定的,即领导说了不许报道的就不能报道;各部委每年要对记者进行内部评价,如果哪个记者在某个部委的内部评价不太好,那么以后不仅这个单位再发布消息或者安排领导的专访时,可能不会再请这位记者了,甚至其他部委也可能不再邀请这位记者了。现在的情况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很多政策被法规取代,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很多政府部门的信息,官员们的文化水平更高了,思想更开放了,应对记者也更加从容了。一些政府即将采取的政策,在政策正式实施前,会首先放到互联网上征求意见,然后根据公众的意见反馈修改后再推出。显然,政府和媒体之间的关系完全改变了,更多的控制变成了相互沟通。同时,现在汽车新闻的开放程度已经可以和最开放的足球新闻相比了,任何政策、任何政府的行为都可能受到媒体的质疑,任何厂家的行为都可能受到媒体的鞭挞。如果是在30年前,如果一家媒体敢挞伐某家大型汽车企业,这家企业可能兴师动众地通过党组织的宣传主管部门与媒体进行“沟通和协调”,甚至是责令媒体做出某种有利于企业的报道,更可能直接要求媒体对报道的记者给出一个处理意见。但现在,对企业的负面报道经常可以见到,企业则往往通过公关公司与媒体、记者取得联系,就双方不同的意见和看法进行沟通。当然,也有媒体为了商业利益,对厂家一些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从宏观角度审视中国在媒体控制与自由开放这对矛盾的平衡关系,应该说政府对媒体依然具有强大的控制能力,同时媒体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度,这种平衡关系与中国的文化、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新媒体的出现有着明显的联系。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中国经济迅速地国际化,随着中国文化的迅速崛起,随着中外媒介交往将日益增多和加强,随着新闻单位资本结构的多元化,中国在新闻将更加开放和自由。但控制是永远存在的,即便在欧洲和美国,政府依然有能力控制媒体,只是与中国控制的表现方式不同而已。但目前中国属于以上四种控制模式呢?似乎哪个都不完全是,中国的新闻自由正在走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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