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法律在“老赖”面前丢尽颜面
柏文学
最高法院拟出台一项司法解释破解执行难,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称,这次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是为了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生活空间。(新华网北京9月17日)
人民为什么需要国家?其中两个最重要的“硬”原因,应当是国防和法律。前者是防范外族入侵,后者是维护公平正义。两者都是为了自身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如果法律没有能够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那么法律就是没有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这不但会让法律自身失去应有权威,也会给国家的存在意义打了折扣。但是在世界大同之前,国家是必须存在的,法律必须代表国家的形象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欠债要还,诚实守信,这是人与人之间必须遵守的规范之一。两千五百多年前,先辈们就把“信”提高到五大社会关系基本准则之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没有诚信,社会交往秩序则无法维持。“赖账不还”,是对诚信美德的亵渎,是对社会秩序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的藐视。
现在的情态是,法律在“老赖”面前显得无可奈何,束手无策,一副可怜状。法院判决生效的法律文书,没有威严,没有威慑力,没有约束力,“老赖”们敢于拒不执行。大量积累的延宕执行的“法律欠账”,呼唤着法院条线执行局的“执行力”。“法律白条”,不仅损害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损害着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损害着国家公民购买的国家法律服务产品的声誉,损害着人民对于法律的信心。
司法部门确实在努力惩治“老赖”。比如法院和公安部联合发文全面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和银行联合限制其贷款,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限制融资增容等等;最高法院拟订的司法解释初稿,对“老赖”乘坐飞机,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高档娱乐场所消费,购买不动产、轿车,租赁高档写字楼,外出旅游,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都将纳入高消费的范畴予以禁止。但是人民期待着行之有效的措施。
最高法院与其闭门苦思冥想对付“老赖”的对策,陷入“老赖‘躲猫猫’,法官很‘无奈’”的怪圈,还不如让全社会来公开讨论,请全体大众献计献策。从根本上来说,法,不外乎理和情。“老赖”损害的是社会全体的根本利益,必定是过街老鼠。对付破坏诚信的“老赖”来说,依靠群众,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拟出台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对付“老赖”,似乎严厉,效果难说。
《最高法院拟对赖账不还者等发布限制高消费令》
http://news.163.com/09/0917/21/5JEMSKDM000120GU.html
《最高法拟禁“老赖”坐飞机》
http://news.163.com/09/0918/02/5JFA543N000120GR.html
《广东:如何终结“老赖”躲猫猫?》
http://news.163.com/09/0914/15/5J6CPNQ7000120GU.html